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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东胜区企业政工系列

助理、中、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全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企业政工系列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企政职字〔2024〕1号)和鄂尔多斯市《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企业政工系列中、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企政职字〔202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系列初、中、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一)助理政工师

1.申报人须提供《申报表》(A3纸打印,骑马钉装订成册)一式2份;所在单位《考核材料》1份;政工岗位培训合格证书1份;近三年(2021—2023年)《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年度考核表》各1份;公开发表的思想政治工作论文(1500字以上)复印件1份、参评论文查重报告1份;学历证书、任职文件、相关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均用A4纸);近期红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党政机关调入或部队转业的干部,须提供党政机关或部队原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

2.《申报表》填写要详实,重点突出思想政治工作业绩,特别是个人履历、业务工作报告要具体准确,不得写空话套话,如有相同内容要前后一致,不能互相矛盾。业务工作报告内容以任职以来所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主,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思政工作能力、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业绩成效等,不得撰写与思政工作无关的内容,字数不超过1500字。

3.申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上级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中《考核材料》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撰写,真实客观反映申报人员的工作表现(以主要精力从事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非专职人员需说明情况),字数不少于500字。

4.申报人提供的参评论文复印件,发表在期刊上的,复印时须带有所发表期刊封面、CN 刊号、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发表在报纸上的,复印时须带有所发表报纸报头、CN 刊号、版面号及文章正文。参评论文发表时限为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查重报告请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如用笔名署名的须出具证明。

5.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用签字笔或电脑打印填写,内容客观准确,字迹清晰端正,所在单位栏填写单位规范全称,以现任专业职务的经历为主。各种材料独立装订,参评材料目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贴在申报材料袋正面,另一份附在申报材料首页。

6.所有申报材料一次性提交齐全,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后,原则上不再接受补充材料。所报送材料均应自留底稿,评审工作结束后,除《申报表》和各类证书原件外,不予退还。

(二)中、高级政工师

1.内蒙古自治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简称“政工高评委”),负责受理政工系列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其中包括副高级政工师、正高级政工师的评审工作。

2.鄂尔多斯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简称“政工中评委”),负责受理政工系列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和本地区政工系列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的审核推荐工作。

3.东胜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初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简称“政工初评委”),负责受理本地区政工系列中、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的审核推荐工作。

4.本地区政工系列中、高级政工师的申报评审,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企业政工系列中、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企政职字〔2024〕1号)文件执行。

5.区属国有企业参评人员的申报参评材料,须经本企业党组织和区国资委审核后,报区政工初评委审核推荐参评。各非公企业参评人员的申报参评材料,须经本企业党组织和区工商联审核后,报区政工初评委审核推荐参评。

二、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及企业要充分认识政工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该项工作作为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升企业政工队伍工作水平的具体举措,扎实开展好助理、中、高级政工师的申报工作。每个企业申报参评助理政工师不超过5人。

(二)各相关单位及企业要落实好政工人员与担任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享受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和评聘制度的政策。

(三)区融媒体中心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企业政工系列助理、中、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及时展示政工职称评审工作动态和政工人员工作成果。

(四)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报送地址:东胜区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室(党政大楼812室),联系人:杨丽 ,联系电话:0477—8380593。

附件1:东胜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系列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细则

附件2:《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企业政工系列中、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企政职字〔2024〕1号)

附件3: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

附件4: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年度考核表

附件5:办理高级资格证书基本情况表

附件6:办理中级资格证书基本情况表

附件7:申报中高级政工师资格送审表

(识别二维码即可获取附件)

东胜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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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胜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鲁敏 审核:韩改琴 朱少立

校对:鲁敏

新闻热线:0477—813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