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5月17日,大参林发布关于“大参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大参林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81号文核准,于2020年10月22日公开发行了140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405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70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大参转债”,债券代码“113605”。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83.85元/股,根据《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大参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对转股价格调整。

自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40.04元/股),若未来20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则可能触发“大参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风险提示显示,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触发“大参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4月8日,大参林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大参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柯金龙于2023年8月至11月期间分别收到有权机关下发的《立案通知书》《拘留通知书》《起诉书》,茂名子公司和柯金龙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依法立案和提起公诉,柯金龙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公司在收到上述司法文书后未及时披露,且部分临时公告中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柯云峰、柯国强、梁润世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2023年7月14日到2024年3月1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3月1日收盘时持有大参林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大参林参与招投标项目49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74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