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第3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之规定,现对2022年、2023年两年内未来领取的违法车辆和交通事故涉案车辆进行公告(85辆,明细附后),望车辆所有人或当事人见公告后携带相关手续尽快来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未来接受处理的,将对被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联系人:张建新、刘忠

电话:0351-5522819

地址:阳曲县首邑北路69号御景豪苑6号楼政务服务中心

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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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太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