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郑皓元 钟雨润|实习生

主编 |陈俊宏

继广州一品红在7月底公告其子公司因集采串标被罚2.66亿元后,国家医保局于近日通报了关于第七批国采中涉嫌串通、协商报价行为的组织的调查处置消息。

通报内容显示,经调查,成都欣捷、仁合益康、广州一品红、石家庄四药、上海旭东海普药业和江西亿友药业6家企业在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投标中存在串通申报、协商报价行为。

除上述6家企业外,占某泽、黄某栋、黄某铭、高某等自然人团伙成员和该药品部分代理商组织也参与了串通投标。投标过程中,串标企业和代理商通过签订代理协议、协商申报价格、给予利益分成等方式,在事先对中选企业和落选企业做好了约定。参与串通方的行为违反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2-1)》有关条款,直接造成了医保基金损失。

截至目前,国家医保局表示已将相关企业串通投标造成多支出的资金追回至医保基金。据涉事企业此前公告,广州一品红已退回采购方损失金额2.66亿元,金额甚至高于其去年一年实现的净利润数值;其他相关企业也已陆续按照通知退回损失金额。

与此同时,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各成员单位集体审议决定,取消成都欣捷、仁合益康、广州一品红、石家庄四药4家盐酸溴己新注射液原中选企业的中选资格,并将上述4家企业及上海旭东海普、江西亿友2家非中选企业列入“违规名单”,暂停其一定期限内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资格。

此外,各省份医药集中采购机构已分别对参与串通投标的企业实施“严重”等级的失信评级,相关企业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挂网资格、企业参与集中采购的申报资格或入围顺位、综合评分等将受到不同程度约束。各有关部门也已对串通投标团伙、6家企业及有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开展调查。

今年4月,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联采办的《关于约谈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部分价格异常品种投标企业的公告》称,有群众举报溴己新注射剂、奥曲肽注射剂、呱拉西林他唑巴坦注射剂、甘油果糖氯化钠注射剂4个品种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存在投标价格异常情形。联采办在公告发布后对上述四个品种的所有投标企业进行了约谈,本次公告系4月事件的最新进展。

据了解,本次串标涉及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是一种呼吸道疾病药物,广泛应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哮喘、咳嗽、痰多等病症的治疗。在第七批全国药品集采中,盐酸溴己新注射液约定采购金额超过6亿元,是集采最大的品种之一,也是集采违规的高发区。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涉事企业中的“广州一品红”早在去年就曾因套取资金被国家审计署点名。据网易财经此前报道,广州一品红曾指派广州益瑞以“集群注册”的方式在同一地址注册成立962家会议服务公司。而在2021至2023年5月期间,广州一品红以支付学术会议费、医学服务费等名义共将16.67亿元转入上述会议服务公司,广州益瑞则按广州一品红指令将资金进一步分解后用于支付各区域医院公关费用。

药品集中采购是国家的重要惠民举措。不同于以前各级医疗机构单独采购的模式,“药品集中采购”的政策是由国家政府部门统一收集全国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需求量,并通过“带量采购”、“以量换价”的方式向医药耗材生产厂家统一采购药品。政府的集中采购在提高议价能力的同时,还将“层层经销”转变为“厂家直销”,最终在保障医疗机构药品供应的同时降低了人民群众就医成本的目的。

对于有能力大量供应药品和医疗耗材的企业而言,“药品集中采购”也是好事一桩。业内人士曾表示:“长期以来主流医药企业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近40%,明显高于其他消费品行业。”集采的方式能够帮助医药企业大幅节约层层供应中的销售成本,倒逼企业提升生产效能,进而有助于企业收入与利润的增长。药品集采的中标名额也因此成了医疗企业眼中的“香饽饽”。

然而,药品的投标竞争应当采用合法的方式。对此,国家医保局再次强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重大惠民政策,医保部门将坚定不移持续推进。这一事件再次说明,医药购销领域某些企业和个人在利益驱使下藐视法律法规,侵蚀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医保局提醒广大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参与医药集中采购,串通投标将被追回违规获利、影响企业声誉和利益,也触犯了法律法规红线,必将受到惩戒;同时特别提醒有关从业人员,个人参与违法活动也难逃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