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雍君[0](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
此文原载《财政研究》2025年第5期
集体交换的多元财政理论:框架建构与初步阐释——寻求财政学的知识融通和统一理论
内容提要:为取得突破性进展,财政学的基础研究必须跟上知识融通的当代大趋势,把发展融合性知识图谱与新的致知形式作为主攻方向,致力于形成财政学的统一理论,运用统一理论去表达和激发大思想,并为其指明实践路径。为此,采纳社会合作视角和“个体-集体”结构是合理的和必需的,本文由此出发,通过追究财政世界的四个终极问题——财政是谁、从何而来、本质为何和期望何往,尝试将财政学的统一理论论证和阐释为集体交换的多元财政理论,重点是创建“第一性原理→社会合作→集体交换→多元财政安排→社会互惠”的理论框架,据以推断出集体交换的财政本质,表达“合作-互惠相互促进”的财政大思想,鉴别与阐明包容性财政体系作为其实践路径,以及建构五个描述性方程尝试对统一理论进行严谨的数学描述。包容性财政体系作为一体化的宏大财政治理体系,涵盖家庭-社群财政、国家-公共财政和国际-全球财政,彼此分工协作又相互制约;各元财政在其中得到规定与区分,由此安定自己的合适位置并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还能保持共同利益和相互联系的多样性;国家财政在其中起着主导作用,家庭财政作为标准范型起着示范作用。本文还将财政定义重构为个体联合支付换取集体合作红利的社会合作安排,以便将全部财政范型纳入统一的理论框架予以解读与构思、认知与把握。总的来说,本文的原创性贡献是论证性的和阐述性的,而非结论性的,因为许多细节未及展开。
关键词:第一性原理 个体-集体结构 集体交换 多元财政 社会互惠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文献评述与概要
中国作为世界上首屈一指的财政大国,向来十分重视运用财政力量应对全方位的治理挑战,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和提高民众生活水平。在此背景下,强化财政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基础研究并取得关键性突破,显得尤为重要与紧迫。基础研究提供的是科学资本,是所有实用知识的来源,其成果经过应用研究和开发阶段最终为人类所用(范内瓦·布什和拉什·D.霍尔特,2021)。没有明确指向“核心瓶颈”的基础研究的突破,也很难有应用研究的真正突破,即非常有可能产生系统性和创造性改革议程的那类突破。
(一)文献评述
迄今为止,学界认知的核心瓶颈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学科局限,认为传统上局限于经济学和政治学等学科分支的财政学,应向新的和更有前途的分支发展,其学术源流主要是财政社会学文献;另一类是财政理论复杂难懂,妨碍对财政问题进行标准讨论,其学术源流主要是对政府财政行为进行理论建模。
1.财政社会学文献寻求突破学科局限
财政社会学文献源远流长,至今依然为活跃的研究领域,近期国内学界对其进行系统评述与构思的代表性文献,可参见《财政社会学的起源、发展与启示》(欧阳静,2024),《财政社会学源流与我国当代财政学的发展》(李炜光和任晓兰,2013),《从公共风险视角看财政社学——财政社会学观点述评及理论反思》(程瑜,2021),以及《基于财政社会学中“中国困惑”的深度思考——兼论中国财政学的构建》(史锦华,2016)等。
财政社会学现已发展为一个文献众多且仍在不断增加的庞大体系,但真正值得重视的并非其表达的特定观点,而在于其对财政学作为经济学分支与政治学分支的质疑,以及认知为社会学科分支的转向。在这类文献看来,运用经济学和政治学方法与概念诠释财政问题既不充分也不恰当,相比之下,运用社会学方法与概念进行深化乃至重新诠释,可以更好地认知与把握财政问题。
依据研究取向不同,财政社会学文献大致分为三个子类:(1)寻求在社会学科分支的框架内,重构财政学科的知识体系,形成不同于经济学分支和政治学分支的全新知识图谱;(2)寻求界定财政的社会整合职能,依靠财政纽带将日趋分化与对立冲突的经济体系、政治体系和社会体系,整合为紧密联系的、人类生活足以依靠的、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共同体,《财政学——财政现象的实体化分析》(神野直彦,2012)为这方面的代表性文献;(3)寻求对特定财政问题进行社会视角的深化与扩展分析,涉及诸多议题,主要包括财政与国家关系的分析(陈莹和唐盟,2019),重新审视国家观(比如从机械论到有机论),以及转换财政研究范式(比如从物本范式转向人本范式),近期代表性文献包括《基于国家有机体的财政及其政策——兼论财政与共同体(国家)的关系》(陈龙,2023),《由物到人:财政学逻辑起点转变与范式重构——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理论创新》(刘晔,2018)等。
财政社会学文献寻求对学科属性的认知突破,即突破把财政学科局限为经济学分支与政治学分支的固有认知,转而强调财政学科的社会学科属性。鉴于此,采纳社会视角、运用社会学方法与概念解读与构思财政问题被认为理所当然且至关紧要。明显的是,几乎所有财政社会学文献都肯定和使用(社会)“共同体”概念认知与把握财政问题。共同体是非常基础的社会学概念,也是社会学遵从的核心价值。
财政社会学文献丰富了对财政问题的多视角研究,这一点非常契合“财政学为社会科学之交叉学科”的固有特征。财政问题不只单纯的经济问题、政治问题或社会问题,而是结合与关联了多维度的、跨学科的综合且复杂的问题。财政问题的真正解决,理应是经济解决、政治解决和社会解决的一体化解决。在此意义上,财政社会学文献的贡献值得肯定和重视。
尽管如此,基于学科属性的认知突破有其限定性和局限性:限定为对国家-公共财政范型的认知突破,家庭-社群财政和国际-全球财政被排除在外,似乎它们要么不存在、要么不值得一提,这完全不符合事实与现实;局限于社会学领域、而非多学科融合的基础研究,更未将多学科的知识与认知纳入统一的理论框架。这种限定性和局限性根植于财政社会学文献的研究旨趣:重视与强调财政问题的异质性而非根本共性。很清楚,这与知识大融合的时代趋势并不合拍。
2.财政理论结构化文献寻求标准讨论
会计理论是非常结构化的理论,这便于对基本的会计问题进行简明易懂的标准讨论,即便在仅有会计常识的普通人之间也很少会东拉西扯。相比之下,财政理论的结构化程度很低,或者等价地说,散乱程度很高,因为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法学、史学等诸多财政学科分支,都发展了各自的财政理论,但彼此间因为缺失一套共通的话语体系而很难通约,典型地属于各自为政、“各说各话”或“鸡同鸭讲”,以致即便专业人士之间也很难进行有意义的标准对话,更难达成普遍共识,这种普遍共识正是公理与真理的显著特征。在这种情况下,财政理论向前发育与发展的空间相当狭窄且困难重重。
以财政理论结构化为旨趣的基础研究因而很重要。此类文献基于结构化的理论模型识别与解释政治实体的财政行为,使其易于被认知、理解与把握。理论模型发挥着共通话语体系的作用,使不同专业背景的人们对财政问题进行标准讨论成为可能。典型的相关文献(Bailey,1999)将地方政府(也适用国家和各级政府)概念化为四个模型:(1)仁慈君主模型(benevolent despot model),表明政府最佳了解和采取最佳行动来最大化民众福利;(2)财政交换模型(fiscal exchange model),表明政府提供与民众意愿一致的服务;(3)财政转换模型(fiscal transfer model),表明政府致力公共服务供应以促进社会目标;(4)利维坦模型(leviathan model),表明政府被自利的官僚和政客俘获(Anwar Shah,2006)。
与寻求给现有理论增添些新东西(深化与扩展)的财政社会学文献不同,结构化文献寻求给现有理论贴上标签,使其能够对号入座从而便于理解与讨论。举例来说,公共选择观的财政理论与利维坦模型很相符。与财政学的经济学分支类似,公共选择观的财政理论体系相当庞大,外行很难弄懂,但遵循利维坦模型提供的“基本指引”(关键词是“俘获”)则另当别论。与理论体系本身不同,简洁的理论模型能够干净利落地抓住关键点,从这里出发易于抵达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这与标准讨论的诉求完全一致。
总的来说,两类文献的主攻方向是值得肯定和重视的。毕竟,对财政问题进行社会学解读与构思,至少原则上可以产生更深刻的见解和更好的改革议程;毕竟,各分支学科发展起来的财政理论确实需要好好梳理,使之成为真正被普遍分享(前提是普遍和确切理解)的知识类公共物品。尽管如此,它们与知识大融合——融合为某种合格标准的统一理论——的距离依然相当遥远。
(二)财政学的基础研究何去何从
为跟上知识大融合的当代大趋势,基础研究亟需移置到新的主攻方向:找到与建构财政学的统一理论。目前依然横垣在基础研究面前的核心瓶颈,除了财政社会学文献指向的学科局限、结构化文献指向的复杂难懂外,更有财政学的学术围墙:各学科与各人各说各话和自说自话意义上的各自为政。随着财政学的知识体量、观点表达和文献数量变得非常庞大且仍在不断扩展,把“基础研究何去何从的问题”解答清楚,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重要更紧迫。在笔者看来,最佳答案是把“学术统一”设定为基础研究的主攻方向。确切地讲,经由综合跨学科的事实和以事实为基础的理论,找到学科间的基本共性,由此出发创造一个共同的解释基础;这种含义的融通(consilience),正是学术统一的前提(爱德华.威尔逊,2016)。
财政学的基础研究目前正处于亟需做出重大抉择的十字路口:求同还是求异?答案取决于究竟重视什么。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有两面性,一面是差异性,一面是基本共性。财政问题也不例外。学科思维注重差异,忽视共性,这本身就是问题所在。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分别把财政问题认知为经济问题、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法学则认知为法律问题,如此等等。每个分支相当于特定窗口,从每个窗口看到的“财政景观”迥异,对财政事实的解读也是如此。但真正的问题在于:差异是否大到足以抹去或无视“基本共性”的地步?后果又是什么?
自近代(自然与社会)科学诞生以来,科学进步的历史就是知识日益融通的历史,即不断寻找学科间基本共性,由此出发去发展一种融合性知识体系的历史。当这种新知识图谱能够为所有可观察现象提供统一的解释基础时,就成为一种科学上孜孜以求的统一理论;物理学称之为“万物理论”,即把量子力学和引力理论统一起来的大一统理论。寻求统一理论的努力和非凡意义并非止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也不例外。事实上,社会科学的远大目标就是建立一个由社会一脉相通到神经元的统一理论(爱德华.威尔逊,2016),目前远未完成,但趋势是强有力的。
财政学的知识融合尤其重要与迫切,因为财政问题固有的特殊重要性,无论对于国家与社会还是群体与个人;也因为几乎所有复杂财政问题都出现在学科交叉处和边缘地带,因而需要知识的融通才能解决;还因为庞大的知识体量相当碎片化,缺少契合,迫切需要某种红线将其贯穿起来,即以科学方式统一所有学科分支知识,从而对各种可观察财政现象的解释相互关联一致,包括财政与国家、社会间相互关系等传统主题。如此,财政学的基础研究才有未来。相对而言,重要的不是观点表达或谁提出怎样的特定观点,更不是形成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的学科和“流派”。实践证明,这种“标新立异”思维虽然很有吸引力,却有碍基础研究朝向知识融合的发展。
把知识融合和发展统一理论作为主攻方向,还可带来一类重要的额外收益,那就是推动“尊重事实、证据与公理”的基础研究模式,它显著地不同于现实中占主导地位的“基于信念与立场”的模式。前者崇尚理性与真理,后者强调政治正确。两种模式各有利弊、也都需要,但前者在形成正确的因果推断(预测与预见)和正确判断方面有着极大优势,因而更有可能使所有重要的财政问题得到最优解答与解决。与立场(站队)和信念(很难与偏执相区分)不同,真理和真理取向的科学理论是普遍适用的和畅通无阻的,就像支配宇宙存在与运转的引力法则那样。
财政学的统一理论是这样一种理论,它把可观察到的所有财政事实纳入统一的理论框架,为所有财政现象提供统一的解释基础;无论这些财政事实与现象被哪个学科认知,也无论存在于家庭-社群层面,还是存在于国家抑或国际层面。对科学理论的一般要求是具足预测、解释和指导实践的功能,而以“解释得通”最为重要,这意味着不能出现自相矛盾和不连贯一致的解释。目前在经济学等分支下发展起来的离散型财政理论,对财政事实与现象各有各的解释,而且很不一致。比如,就税收问题而言,经济学的解释是“调控经济”,政治学的解释是“因国家产生而产生”,社会学的解释是“作为社会联结的财政纽带”。由此可知,现有财政理论远并非一种跨学科的融合性理论,更不用说融合程度极高的统一理论,这也意味着很难产生严格意义上的财政大思想:对人类社会无处不在的财政实践具有普遍与持久的指导意义,并且为人类生活所必需——违背它约等于违背生存法则。易言之,大思想不仅自带光芒,而且是从人类生存法则本身蕴含出来的,而非主观臆想或凭天而降得来。总之,大思想扎根于人类生活的基本现实,并且构成人类理性生活的第一要素。
当知识融合为统一理论时,大思想才能得到有理有据且理据坚实的表达。比如,“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个了不起的大思想,其理据清晰而坚实:人类抱团取暖好过分崩离析,合作好过纷争,因为“社会性生物”决定的基本人性处处相同且从未改变,还因为全球化与科技进步增强了向其前行的重要性和成功前景。此例具有普遍意义,它提醒我们注意到一项紧要诉求:知识融合与大思想的得来是相辅相成的,两者都依靠找到“共同事实”和“基本共性”。
就财政领域而言,三类共同事实是非常基本的、无处不在且无时不在的:(1)“财”的事实即“融资-支出”(拿钱-花钱),(2)“政”的事实即规制融资-支出行为(决策、活动与工作)如何展开的整套规则与规范,(3)两者结合而来的“财政事实”。这三个事实是家庭、社群、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共同”事实,并非国家独有。既然如此,将其纳入统一理论框架进行解读与构思、认知与把握就是理所当然且至关紧要的。这意味着,我们不得不从一开始就抛弃“财政就是国家-公共财政、舍此再无其它”的成见,一种由来已久、根深蒂固的偏见。客观事实与现实是:财政事实广泛存在和分布于所有人类社会的各个层面。最明显的是家庭财政,提供许多家庭公共品(如教育)并执行家庭成员间的再分配功能。更一般地讲,家庭是一种完整的群体,它的影响扩展到经济、宗教、政治和科学等各个领域的活动(戴维.格伦斯基,2005)。
目前各种财政定义(五花八门)和财政理论对此视而不见,更不用说进行统一的理论建构、纳入统一的分析框架和知识体系,进而去表达真正的财政大思想,并为大思想指明实践路径。固守国家-公共财政这“一亩三分地”去做基础研究的习惯与传统应尽快终结,转而正视所有人类社会一直在做的大事:把各种财政范型结合起来解决复杂多元的共同利益问题,家庭-社群范围的共同利益依靠家庭财政去解决,国家-政府范围的共同利益依靠国家-公共财政去解决,国际与全球层面的共同利益依靠国际-全球财政去解决。没有哪个范型是多余的或万能的,但缺失其中任何一个都是万万不能的。它们既分工协作又相互制约,但未必总是那么有效、成功和合意,因而需要理论与实践建构。建构不应限定为国家-公共财政,否则无论怎样建构,家庭-社群财政和国际-全球财政的独特作用都将继续被忽视,尽管它们能够做国家-公共财政无法做到或做不好的事情。
基础研究的视野因而必须大大拓宽,并且立足更高的层次——从表层即财政现象层深入到引起且支配现象世界的“基本共性层”,一如物质世界从宏观深入到基本粒子的微观层。基本共性存在于规律或法则本身,相当隐秘但确实存在,并且是引起并支配现象(运作及其规则与规范)的根源。“基本共性”存在于始终起广泛制约作用的普遍规律。发展的最大教训就是“不能不遵循规律办事”——拒斥妄作妄为。
面对财政世界的基本事实与基本共性,鉴于推进知识融合与发展统一理论的紧迫诉求,基础理论要想取得突破性进展,就得采取最明智的做法,从一开始就找到恰当的视角和正确的逻辑起点,由此出发搭建适当的概念框架并推断出统一的理论框架,进而阐释为融合性知识图谱和发现新的致知形式,最终完成一项宏大任务:找到与建构财政学的统一理论,把统一理论蕴含的大思想表达出来,并为其鉴别最为有效与可靠、成功前景最广阔的实践路径。这正是本文主题与主旨所在。
(三)本文贡献
社会视角的优势依赖一个前提条件:采纳由其内在规定、与之契合的个体-集体结构进行分析,由此出发找到统一的概念框架与理论框架,据以推进知识融合与建构统一理论。至少有三个很好的理由表明,这是非常合理且必需的。首先,现代社会虽然包罗万象且纷繁复杂,但就本体论构成而言相当简明:人格化的基本社会成员只是个体,其次是集体——定义为具有某种共同利益(事实或意识)的个体集合,两者作为真正“基本的能动主体”构成社会的根基。根基崩塌则一切都会崩塌。其次,社会过程原本由人类个体和集体能动者通过其行动建构和创造(彼得.什托姆普卡,2011),更一般地讲,一切人工制品,包括文明本身和所有财政范型在内,没有什么不是个体与集体能动者及其互动的创造物。依靠这种结构,人类社会得以具足媲美大自然的神奇创造力,不是解决某个问题而是解决所有问题的那种创造力(安德烈亚斯.瓦格纳,2016)。最后,除了蕴含无限创新与创造潜能外,个体-集体结构还是一个灵活性十足的社会互动结构,适合各个层面,从家庭的直接互动模式,一路延伸到国家乃至国际层面的中介互动模式。从根本上讲,没有任何人工制品外在于个体与集体能动者结构,多元财政范型也不例外。
因此,若要追究与解答四个终极财政问题,即关于“财政是谁、从何而来、本质为何和期望何往”的问题,以使财政基础理论能够发育和向前发展,最终形成某种合格的统一理论,就得采用社会视角和个体-集体结构。知识融合与终极问题的关系是相互的:一方面,不追究终极问题,就没有真正的知识融通可言;另一方面,只有在知识融通到足够程度,解答终极问题才是可能的和适当的。基础研究的历史给出的最大教训和最大启示是:必须勇敢地追究终极问题,为此,必须承认国家-公共财政是必然和必需的,但不能先验地肯定为从来就有、唯一理所当然的和必然有效的范型;还要意识到,眼下已经有了合理且紧迫的理由将其转换为多元财政的新范型,大背景是国家和社会越来越依赖财政力量应对日趋复杂的、全方位的治理挑战。
就回应“如何使基础研究往前推进一大步”而言,本文可能的原创性贡献主要包括:(1)把基础研究的主攻方向肯定为全面的知识融通,通过揭示相关学科间和所有财政范型间的基本共性,建构融合性的财政知识图谱和发展新的致知形式,最终建立起财政学的统一理论。(2)采纳社会合作(social cooperation)视角和与其十分契合的“个体-集体”结构,作为知识融通与理论建构工作的第一视角和逻辑起点。理念基础根植于结构主义的认识论:获得深刻认识就得突破表象,致力把握不可观测但引起可观察现象的深层基础结构,否则现象就不可能被正确地理解(理查德.德威特,2018)。(3)将财政学的统一理论推断与阐释为“多元财政的集体交换理论”,以其为桥梁与纽带来跨越学科隔离和整合各种财政范型,创建共通的财政话语体系。(4)为该理论创建统一的理论框架,即由五个核心概念关联起来的“第一性原理→社会合作→集体交换→多元财政→社会互惠”框架,彼此间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5)把蕴含于该理论框架中的“合作-互惠相互促进”的财政大思想合理恰当地表达出来,鉴别其实践路径,即既分工协作又相互制约的多元包容性财政体系。基础研究向来不缺思想表达,但很少满足大思想的严格标准:“善”的思想、理据清晰充分、真理性特征和指导实践。思想是行动的前提和动力,和谐和建设性的思想产生美好结果,破坏性的和嘈杂不堪必定带来不幸结果。总之,幸与不幸,全部由思想来主宰(查尔斯.哈奈尔,2010)。(6)建构描述性多元财政方程,尝试对集体交换的多元财政理论给出严谨统一的数学描述。(7)重构财政定义,将向来为国家-公共财政量身定制的财政定义,深化和扩展为一个反映集体交换本质、涵盖所有财政范型的包容性财政定义:个体联合支付换取集体合作红利的社会安排。从一个好的财政定义展开知识与理论建构工作既明智又重要。
就重要特定观点而言,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包括:(1)求同(对立面是求异)旨趣的基础研究取得突破必须迈出关键性的第一步,那就是承认、接纳和揭示各学科间和各财政范型间的基本共性,这根植于一种普遍的科学思维信念,即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极端复杂性、多样性和显而易见的混乱性之下,潜藏着令人吃惊的统一性和简单性(杰弗里.韦斯特,2018);(2)通过第一性原理、社会合作和集体交换这三个概念表达基本共性是合理的,也是必需的;(3)多元财政范型的事实与现实缘起个体-集体间的集体合作,这种有形之手引导的社会合作形式不同于无形之手引导的市场合作;(4)集体合作的基本形式是个体-集体结构的集体交换(collective exchange),定义为个体联合支付换取集体协议,即规定各方权利与义务的可实施交换契约;(5)多元财政范型的共同本质是集体交换,既由集体交换演化而来,也作为集体交换的社会解决方案发挥作用;(6)社会合作与集体交换背离社会互惠的风险(比如合谋)总是存在的,把社会互惠准则作为终极评判标准进行调节因而不可或缺;(7)国家-公共财政在多元财政中起主导作用,但就以最低交易成本进行集体合作与交换并实现合作红利而言,家庭财政是其它范型应向看齐的标准范型;(8)集体交换话语是唯一通用的财政话语,相关学科分支只有还原为这种话语才可通约,税收、支出、债务、预算话语也是如此,并且只有在集体交换过程中才能安顿自己的角色和位置;(9)多元财政的合理边界取决于有效性和成功前景,有效性取决于原本拥有的比较优势,成功前景取决于独特的、很难模仿的竞争优势,两者共同构成多元财政安排的基石;[1](10)集体合作与集体交换对抗人类个体脆弱性的非凡成就,集中体现为惊人的个体受益比,由此验证多元财政安排和包容性体系的社会终极价值:以人为本的财政人本价值。
以上边际贡献可概括为一个创建知识融通和统一理论的如下概念框架:
接下来的讨论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阐明集体合作问题所从何来,援引第一性原理和个体-集体结构加以论证与阐释;第二部分阐明集体合作依赖的集体交换解,援引不可分性原理和规模经济原理加以论证与阐释;第三部分揭示多元财政安排的生成机制与使用机制,将集体交换的多元财政理论表达为一组描述性方程,以及阐释基于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的包容性财政体系建构。结语部分简要表明基础研究的前行方向,本文可能的原创性贡献和需要的后续研究,包括各元财政范型能够“成其为一元”所需的论证与澄清[2]。
二、第一性原理、个体-集体结构与集体合作
绑定国家探究财政起源、本质与演化很成问题,因为国家自身产生与演化也需要得到说明,并且最终只能从社会底层架构上得到说明。从社会合作的角度讲,国家和国家-公共财政的底层逻辑,在于弥补个体-集体结构超越临界规模引起的互动-合作失灵,从而确保第一性原理能够继续运作。
“社会里的一切”,包括人类文明与进步、幸福生活和各种特定成果,还有一切消极或负面的东西,无一不是作为社会基本成员的个体与集体能动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的产物。正因为如此,个体-集体结构应被视为深刻洞察社会的最优结构,包括洞察第一性原理暗示与期许的集体合作。第一性原理和社会合作最适合甚至必须通过个体-集体结构表达与实现,因为它帮助我们对自身所处社会看得更广更深更远,从而与更广泛多样的社会背景联系起来。个体-集体结构把人类能动性表达出来,而能动性是人类文明、进步和幸福的源泉活水,定义为“人类生活的活力性、创新性、经常活跃性的特征”(Burns和Dietz,1992)。马克思始终如一的结构主义,在社会现实的总体和个体这两个层面,也都有明显体现(彼得.什托姆普卡,2011)。故此,实有必要将其请回到基础研究的学术前沿,况且它与财政起源及演化问题契合得相当好。
(一)合作与合作红利
任何人类社会成功的关键都在于懂得如何并积极推进合作。尽管人类在合作上成就斐然,但前景与潜能依然广阔无垠,而实际开发与挖掘的部分只是冰山一角。关键在于依靠什么来驾驭财政力量,使其成为足以把社会合作向前推进的巨大能量。第一性原理是最合适的候选者。
(二)第一性原理
大自然相生相克的共生依存原理和人类社会抱团取暖原理,并称为第一性原理。它如同宇宙中无处不在却无声无息和无影无形的引力原理一样,作为排名第一的元初真理,成为使财政世界得以生成和运作的原初力量,无处不在且从无止息。这种作用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负面的,取决于我们如何认知和运用,由此区分为“相互利用”的消极模式和“相互合作”的积极模式。
1.共生依存原理
大自然没有自己的意愿和意图,但有自己的最高运行法则:相生相克的共生依存原理,即生物个体与个体、个体与整体相互竞争又相互合作的自然法则。共存模式多种多样,大致有两类一般模式:丛林法则的残酷竞争模式(消极),互惠共生的合作模式(积极)。
人类社会诞生于大自然,本身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同样受共生依存的运行法则制约,但有一个要害差异:非人类生物能够在丛林法则下保持相安无事的恐怖平衡,弱如蚂蚁也可与强如狮子相抗衡从而存续下来;如果力量如此不对称的人类照此行事,最终结局将是共同毁灭。所以人类并无纯粹的自由选择可言,互惠合作是唯一明智的选项。
2.抱团取暖原理
与大自然不同,人类社会既有自己的运行法则,也有自己的意愿与意图——抱团取暖。面对资源稀缺性约束和各种来源的伤害风险,人类个体无不表现出脆弱性。这种固有的脆弱性乃至我们的情感,已然将抱团取暖预定为理所当然、情不自禁和别无选择的应对方法。
近代之前物资极为匮乏的早期社会里,生活逼迫人们绑定为休戚与共的家庭-家族中心模式,脱离与反叛很难生存。这种抱团取暖模式有着极强的社会性联结,代价是牺牲个性与自由。工业化、城镇化和科技进步开启物质资源丰裕的新时代,社会分化和共同体涣散随之而来,逐步发展为一种危机形式,使得发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合作将休戚与共的集体情感拉回来,变得极重要和紧迫。但在这样做时,必须抛弃相互利用模式,包括资本剥削、腐败与寻租。
3.暗示和期许社会合作-互惠
第一性原理体现自然本性与社会本性,属于整体性存在的、源头上本自具足的元初原理,即“原理中的原理”。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未显化为直接用于指导实践的原理。但我们确实可以感知其无时无刻无处不在的存在,还可领悟其发出的无声信号,如同领悟“破坏生态必有报应”的自然法则信号。
现象世界运行的那些财政原理与原则,包括集权-分权原理、辅助原则和税收原则,背后都牵连了深刻得多的第一性原理,只不过人们通常浑然不觉。财政过程的行为者在思考和行事时,甚至根本就不会想起它们,充其量也只是“记住”它们。要想在实践中运用这些原则,并确保与第一性原理相一致,就得与社会情境联系起来。这应该作为一条公理,全部的财政理论与实践都应建立在这条公理的基础上。
(三)个体-集体结构
在纳税人-政府结构层面很难信心满满地制定财政决策,无论融资(税收与债务)决策、支出决策还是两者相结合的预算决策,除非足以经受住个体-集体结构的社会互惠测试,即符合个人利益又符合社会利益的测试。该结构蕴含对知识融合、统一理论和大思想表达与实现至关紧要的三项独特潜能。
1.联结第一性原理
个体-集体结构把个体与集体的基本关系,暗示为共生依存和抱团取暖的关系。从这里出发去解读与构思财政问题,不会丢失也无需排斥任何真正重要的东西。
个体-集体结构也很适合接纳第一性原理,因为能够切入或大或小的社会情境。“接纳”意味着代入真实情境,以使行为者不仅能够记住,还能认知和实际运用。
2.联结社会互惠
假设某项减税措施给富人带来好处,但政府支出并未减少,因而不得不从其他纳税人那里增税。假设政府把增加税收作为目标,同时又没有违反税法,但公共服务也没有增加与改善。这两个例子中,社会互惠准则是否被违背?只要不采用社会视角进行评判,不代入个体-集体结构中加以审视,答案势必模糊不清,偏误也不可避免。法律和国家权威虽是最终裁决者,但不能取代社会互惠准则的“基础性”作用。毕竟,社会规范和价值标准是制定公共政策的关键因素(阿马蒂亚.森,2002)。
3.灵活性与稳固性
个体-集体结构作为一种灵活性十足的结构,能够把各式各样的合作共同体彻底还原为最基础的人格化结构。家庭是最早发展也最稳定的微观合作共同体,公司与政府则是发展得最成功的中观与宏观共同体。
伴随组织与组织力量的强势发展,当代社会的非组织化关系全面压倒人格化关系,社会契约失效,个体和集体人格几近淹没,更难发出有力声音来行使表达赞同或不赞同的契约权利。财政世界的人格化价格也中断了,因为“财政幻觉体制”如此发达,使得大量财政成本不出现在个人税单上,整个付出-回报关系即社会底层架构的财政关系变得模糊不清。在此背景下,人格化还原尤其重要。
个体-集体结构还是一个超稳结构。与大自然一样,人类社会是一个流变不居的现象世界,唯一恒久不变的是个体-集体结构。
(四)市场合作、社交合作与集体合作
从个体-集体结构中生成的社会合作,大致分为三类,其中集体合作带来的个体受益比最高,面对的困难与障碍也最大。
1.市场合作
市场体系也是一种合作体系,各方在市场价格体系下合作完成供求关系并从中获利,其独特性主要在于使合作得以实现的机制:(1)非人格化价格体系,即关于交换对象的“某种东西或其产权”的物化价格体系。重点是价格本身,而非谁的价格。(2)买方分散支付模式。关键点在于,单个买方无需与他人联合形成总额形式的联合支付,交换即可实现。(3)相同价格不同数量的交换模式。特定范围内,买方个体向卖方支付相同价格,但购买数量因人因时而异。(4)互动商定-可退出模式。交换能够以没有代理成本、(税收)超额负担和寻租成本的方式实现,已实现的交换也有退出机会。
2.社交合作
社交合作如同市场合作一样普遍,但方式与市场交换存在重要区别。(1)礼尚往来合作模式。以人情世故为显著特征,“社会交换理论”将其描述和阐释为“社会交换”。[3](2)人格化的价格体系。“我付出多少”期待“你回报多少”,双方支付的都是人格化价格,都是分散支付——无需联合他人共同支付。(3)心照不宣-可退出模式。合作范围止于人数有限的社交圈。成员关系或紧密或松散。紧密关系多半止于小圈子。(4)依靠社会规范与礼俗。合作收益在双方之间大致对等,通常不会有一方大占便宜,这一点与市场交换相近,但与集体合作相差很远:个人从抱团取暖中“大占便宜”:付出一份受益于部。
3.集体合作
与市场合作和社交合作一样,集体合作也依靠交换去实现。关键的不同点在于,集体合作是一种个体联合支付形式的合作。(1)人格化价格体系。个体支付自己的份额(税收价格),与其他个体份额形成联合支付总额(总价格)。不是物(“东西”)的价格,而是作为联合支付个体的“人”的价格。(2)合作主体限定为个体-集体结构中的个体与集体。在家庭和不超过“邓巴数字”的微型群体中,[4]个体成员与置身其中的集体直接互动,双方达成默契形式的合作。在社群(超过邓巴数字)财政和国家-公共财政下,由于互动-合作失灵,集体不能腾出手来与个体展开现场式合作,企业与国家等中介组织扮演代理人角色,代理个人-集体结构的合作。但责任委托给中介既不导致集体责任消失,也不代表责任转移。(3)超过临界规模的集体合作依赖强制才能达成。国家-公共财政就是典型的“强制规定”范型。如果强制止于“必要强制”,即未违反社会互惠条件的合理强制,社会福利损失通常很小;[5]如果滥用必要强制而沦为非必要强制,将引起代价高昂的各种隐形社会成本。(4)个体受益比极高,但摩擦系数也高。市场合作和社交合作的合作收益是分享与独占,个体受益比(回报率)自然有限。集体合作很不相同,个体可分享的是不可分性的整体受益,即“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受益形式,受益比高得惊人。
问题在于集体交换的摩擦系数(衡量困难与障碍)很高,这意味着实现合作与合作收益的门槛条件,远高于市场合作与社交合作,除非社群规模足够小:小至家庭或前述的邓巴数字。
三、合作清单、集体协议与集体交换解
合作不等于交换,但如果没有集体交换,就没有实质性的集体合作可言[6]。因此,明智的做法就是干净利落地抓住关键点,把集体交换当作集体合作的中心问题突出地提出来,用可靠有效的系统方法去解决它:找到和破解“集体交换解”,即满足集体交换依赖的四个基础条件——合作清单、集体协议、联合支付和达成一致。
(一)集体交换清单与任务分解
交换总是意味着用低价值资源去换取高价值资源,因而必然涉及给定资源总额的竞争性分配。假设所有人都有一些初始资源,除了用于社交交换和其它用途外,剩余资源在市场交换与集体交换间的分配也是竞争性的,一方增加另一方就得减少。因此,把市场交换与集体交换的边界勘定清楚很重要,判断标准主要有五个。(1)交易成本。人类普遍渴望得到。排除掠夺和纯粹的自给自足,就得寻求通过交换实现得到。如果市场交换的交易成本很高,集体交换就是明智的;反之亦然。两者的边界是开放性的和可调适的。(2)明确的集体协议。与市场交换不同,集体交换至少需要两类明确的集体协议:规定供应(投入-产出)责任的生产协议,规定“谁支付多少”的成本分配协议。界定和执行协议是集体责任。协议可以是正式或非正式的,但应是各方有着共同志趣的、利益共同分享的契约(史蒂芬.平克,2015),并且可被有效实施。(3)策略互动。根据或至少参考别人如何行事来决定自己的行动。集体交换的世界是一个策略互动的世界,市场交换不是。(4)结构成本。投入-产出关系中的投入耗用成本称为结构成本。如果结构成本高昂,以至个人“购买不起”或不愿支付,就进入集体交换边界。(5)支付模式。这是关键的边界因素。市场交换是个体“分别”支付,集体交换是个体“联合”支付。
综合以上标准,可以合理推断六个组别的集体交换清单:[7](1)共同物品+(2)共同池资源+(3)共同分配+(4)共同福利+(5)共同保险+(6)其它。每个组别因市场失灵和社交失灵而成其为集体事务,即个人无利可图、合作大有裨益的社会共同事务,其规模分布从家庭延伸至全球范围。第一性原理暗示与期许人类进行集体合作,但不可避免地遭遇个体动机与共同利益不一致的集体行动问题,使得集体合作和集体交换不会那么顺当。
合乎逻辑的社会解决方案就是基于分工协作原则,对集体交换进行“化整为零的任务分解”:由小到大、由简到繁分解给不同合作共同体,从家庭到社群、再到国家与公共部门,直至国际与全球范围。任务分解降低复杂性,还使比较优势、竞争优势和规模经济优势的实现成为可能。多元财政正是任务分解的必然产物,问题在于现有财政理论缺失理论呈现与建构,以至至今未能揭示集体交换内置与生成多元财政、多元财政规制与引导集体交换的具体机制与过程,尤其是集体责任所从何来。
(二)作为集体责任的集体协议
概括地讲,集体责任就是形成和执行集体协议,即联合支付者-合作共同体之间的集体交换协议,前者提供资源换取后者反馈的合作红利。集体协议用来界定和实现这种资源流动-红利反馈关系,并规定三类集体责任:投入-产出不可分性原理引起的供应责任,规模经济原理和杠杆原理引起的管理责任,共同成本引起的界定成本如何分担的责任。
1.不可分性原理引起供应责任
(1)产出不可分性
人类的核心经济活动始终是投入(资源)转换为产出(产品、服务与资产)。任何产出都有一个“最小功能单元整体”,小于它将失去功能、不再成其所是从而不能满足需求。举例来说,手机与公路如果拆解为更小功能单元的组件,就不再成其为手机与公路,功能与用途随之改变。
产出不可分性使产出成为联合产出,即各个组件只有结合为不可分割的整体才成其所是的产出。与可分割独占的产出(如手机)相比,不能分割独占、只能作为统一整体被共享的产出(如公路),不可分性特征更突出,因为最小功能单元的整体规模更大,相应的固定成本更高。
(2)投入不可分性
哪怕产出规模为1个数量单元,也需要把人力、物力与财力等各种要素绑定为一个整体的“联合投入”。易言之,生产产出需要的各种投入必须聚合起来、按某种比例组合起来并达到某个最低规模,从而成为联合投入,否则任何数量规模的产出都不能被生产出来。“联合”意味着任何单一要素都不能单独发挥作用,只能与其它要素结合起来共同发挥作用。
(3)产出受益与影响的不可分性
如果产出的个体贡献模糊不清且计量困难,以至连报酬接近真实贡献都做不到,更不用说实施问责,就得把联合投入当作集体投入对待,由集体承担起聚合投入成为联合投入的责任,让集体协议作为“看得见的手”发挥作用。
在源于产出的受益和影响具有显著外溢性、从而成为不可分受益与影响的场合,更是如此。这种含义的不可分性意味着很难阻止白搭车,因为局外人也可自动受益;或者排除成为不必要或不合理。
概而言之,不可分性原理引起集体供应责任:形成与执行集体协议代替市场发挥作用。用科思的话说,企业就是对交易成本的替代(Coase,1937)。集体交换更进一步:不只是对市场的替代,还是以集体合作对掠夺和个体自给自足的替代。
2.规模经济原理引起管理责任
自然属性决定的不可分投入引起固定成本,进而产生规模经济(包括作为其特定形式的范围经济与集聚经济)。固定成本即哪怕只生产一件产出也有的最低成本。如果固定成本很小,比如一部中低档手机也就几百元,规模就远没那么重要。如果固定成本很大,比如修建跨省公路,规模问题立即变得重要起来:要求一方面运用规模经济原理“把握最优规模经济点”以降低平均成本,进而减轻支付者负担;另一方面运用“杠杆原理”适时调整产出规模,以实现规模收益递增和管控营业、财务与控制风险。[8]高固定成本使得规模经济总是存在,还使规模问题变得既重要又复杂。规模的特殊重要性源于前期巨额的固定成本投入。此时,规模与使用的关系变得很密切。[9]
3.共同成本引起界定成本分担责任
供应责任和管理责任与成本责任密不可分。成本责任指“界定谁负担多少共同成本”的责任。不可分性使投入成为联合投入、联合投入成为集体投入,最终使集体投入成为共同成本:依靠个体联合支付补偿的成本。共同成本包括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因被完全承担成为锁定成本,因不可收回(除非做重大损失处理)成为沉没成本。这两个长期特征意味着高风险。
本部分以上讨论的核心观点可由集体交换概念表达如下:(1)第一性原理孕育合作-互惠相互促进的集体交换世界;(2)集体交换的潜在合作红利高于市场与社交交换的红利;(3)集体交换的三要件是集体协议、联合支付和达成一致。以上含义的集体交换概念不同于西方财政文献中的财政交换,有必要适当比较以看清差异。
(三)集体交换与财政交换
财政交换概念与财政交换理论诞生于近代西方,学术源流延伸至当代公共选择理论,基本观点与核心思想集中体现为布坎南的契约主义财政学。[10]以下不作展开,只侧重表明“集体交换”与“财政交换”关键的概念性差异。
(1)交换结构不同。财政交换结构是纳税人-政府结构,不追究终极问题;集体交换结构是个体-集体结构,追究终极问题。
(2)交换标的不同。财政交换是“税收价格”交换公共物品。集体交换是个体联合支付“购买”集体协议。在集体协议观的集体交换概念下,国家-公共财政范型的原则性任务发生重大转向,从以合理成本提供符合公民偏好的公共政策与服务转向:一是探究集体协议内容(人们究竟在想什么和如何想),二是设计集体协议条款,三是成全与执行集体协议(最重要)。
(3)价值取向不同。财政交换强调经济效率,主张服务供应尊重公民与社会偏好;集体交换皈依社会互惠,期许“合作-互惠相互促进的大思想。财政交换表达“服务供应须尊重公民与社会偏好”的财政民主理念。
(4)层级结构不同。财政交换是单一层级的纳税人-政府间交换,集体交换是多层级的个体-集体间交换。财政交换只是集体交换的一个特定层级与形态,并非全部。
(5)交换范型不同。财政交换归属“必要强制-代理”范型,集体交换还包括“互动商定-中介”范型的社群交换、“互动商定-默契”范型的家庭交换。达成与执行交换的根本方式不同产生不同的交换范型。
(6)原理支撑不同。财政交换根植于市场交换原理,纳税人被预设为消费者(买方),政府被预设为供应者(卖方)。集体交换根植于更基础更深刻的基本原理:共生依存与抱团取暖的第一性原理,引起集体责任的不可分性原理和规模经济原理。
(7)基本交换解不同。财政交换的交换解是“均衡解”,即个体支付意愿之和与税收总额相等,税收总额取决于公共物品的供应成本;集体交换的交换解是前述的合作清单、集体协议、联合支付和达成一致(成交条件)。
接下来尚需澄清与阐释最后两个基础问题:集体交换如何“既产生又依靠”多元财政体系,以及如何对其进行包容性建构和数学描述。
四、多元财政安排、交换方程与包容性体系
只要把约定俗成的“财政”概念认知为一组规则与规范,用来规制作为财务安排的融资-支出安排、成本-受益安排和成本分担安排,同时承认它们本身就是集体交换的内在组成部分,同时又对集体交换起着限定甚至支配性作用,即可做出合理有力的推断:多元财政安排的生成机制其实就是集体交换机制。“集体交换的多元财政理论”恰当地将两者间内在的紧密联系表达出来。
(一)财政条件与多元财政安排
财政条件指对集体交换不可或缺并起着支配作用的财务安排,以及决定财务决策如何制定、相关活动如何展开的规则与规范,两个方面统称财政安排,依次涵盖融资-支出安排、成本-受益安排和成本分担安排[11]。三组财政安排协调一致,共同保证实现合理的投入-产出安排:用来满足需求的综合生产能力达到规模经济要求,[12]为此必须保证双重一致并诉诸多元财政解决方案。
1.双重一致问题
财政安排与个体联系支付紧密相连。没有个体联合支付,或者总额和份额与集体责任的共同成本分担安排不一致,集体交换就无法实现或实现不良。这里的关键点在于保证“双重一致”以达成集体交换。
达成双重一致需要克服两类难题:(1)协议难题。达成协议需要依次克服沟通、协调和合作障碍,执行协议需要克服实施瓶颈:由谁依靠什么和如何实施?[13](2)排除难题。如果局外人可以自动免费受益,而排除成本很高、无法或不宜排除,达成个体联合支付就很难。公路等公共物品和共同池资源(如渔场与森林)都是显见的例子。
2.多元财政解决方案
实现有效的和成功的集体合作与交换并非易事,为此量身定制的社会最优解决方案有两个关键方面:“满足”前述的四个交换解,即界定合作清单、集体协议、联合支付和达成双重一致的成本分担安排;以及依靠多元财政安排“实现”这些交换解。最优性体现为:
(1)最为适当。财政安排原本就内生和内置于集体交换结构,即联合支付-集体协议结构。成为其存在、维持和发展的先决条件。如果财政安排缺席,集体交换就会全般崩塌,连集体交换概念也不能成立。
(2)理所当然。财政安排必须与交换结构一致起来,否则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国家-公共财政范型下,实际上就是预算-政策间联结命题。
(3)至关紧要。财政安排不只是消极地被集体交换“规定”,还以其巨大能量能动地制约与引导集体交换,使其向着可取交换比和合作-互惠相互促进的方向前行,交换比取决于集体协议与联合支付分别满足规模经济与利益协调的可能性。
(4)财政安排的多元结构。集体交换难题可概括为规模经济难题和利益协调难题,归根结底就是交换比难题。交换比反映付出-回报关系,折射出交换行为的实质:付出低价值资源换取高价值资源。撇开社会互惠准则不论,各种交换安排都是人类利用规模经济和化解利益冲突的天才机制,均受交换比驱动。[14]
(5)可取交换比与多元财政安排。多元财政安排就是为交换比难题量身定制的“一体化交换解”:不仅使得集体交换的“多层级实现”成为可能,而且使得“实现多层级可取交换比”切合实际。要想在每个层级上实现集体交换和可取交换比,就得为各层级匹配恰当的财政安排,即通常只能在该层级上既实现化解利益冲突、又实现规模经济的财政安排。
(二)集体交换的多元财政理论的描述性方程
可用数学方程描述是科学理论的一个显著特征与关键优势,比文字定性描述更简洁,也可减少歧义与模糊。本部分建构的五个一般方程,作为对集体交换的多元财政理论的数学表达。之所以使用乘号(*),是因为乘号才能表达各个要件“彼此共存”才能运作的事实,缺席一个会导致全部崩塌。比如说,如果没有个体-集体结构,就不会有家庭与国家,因此也不会有集体交换和多元财政安排。关键点在于,模型思维要求掌握多个模型,知晓每个模型都可以有多种应用场景,更需要的是创造力(斯科特.佩奇,2023)。
1.第一方程:发生方程AE
发生方程描述六个要件共存才能运作的集体交换发生条件。[15]
(1)(Mi - MT)=个体-集体结构。对家庭财政而言,Mi指家庭个体成员,MT指家庭成员集体。余可类推。
(2)CO=集体合作清单。人类社会必然面对和处理各种各样的共同事务,人们在这里有着或多或少的共同利益,依靠集体合作与交换去实现。
(3)ΣPi ⇔ AC=个体联合支付换取集体协议,可互换或对调位置。各种财政范型,包括国家-公共财政范型下的税收、支出、债务与预算问题,只有在交换范式下才能最终得到说明和价值实现。
(4)θ=摩擦系数(0≤θ≤1)。上限为1表示不可能发生,下限为0表示完全可能。实际情形大多界于两者之间。
(5)FA=财政安排。财政安排作为整套正式或非正式规则与规范,用来安排成本-受益、融资-支出和联合支付总额-份额并依靠最优地利用规模经济和有效化解利益冲突,来发挥支配性和决定性作用。
(6)λ=社会互惠系数(0≤λ≤1)。并非所有的集体交换与财政安排都符合社会互惠准则,比如浪费性公共工程。上限为1表示社会完全期许,下限为0表示拒斥。
第一方程能够表明集体交换的多元财政理论的浑然一体特征,可类比于一棵大树:第一性原理为扎根的土壤,个体-集体结构为根基,集体交换为主干,多元财政的开枝散叶,社会互惠的开花结果。
2.第二方程:交换比方程BE
描述由联合支付-联合产出计量的付出-回报关系。
(1)ΣIi/ΣPi=联合投入/联合支付比。从支付到投入(用于生产)会产生“能量损耗”,类似电力传输过程的那种损耗。因此,支付是一回事,投入是另一回事,两者间存在着客观的转化关系。
(2)1-α=1-支付漏损率=支付转化率,定义为联合支付转化为投入的比率。国家-公共财政范型下,个体最终承担的全部联合支付=直接支付+超额负担。税收的超额负担并非可利用的资源投入,也不出现在税单和政府财政账单上,但从羊毛定理(最终出在羊身上)的角度看,与纳税一同构成实质性负担,纳入广义联合支付合情合理。
(3)α=漏损率,定义为广义联合支付未被转化为投入的漏损占比。国家-公共财政模式下,除了超额负担,逃税、腐败和管理漏洞等“跑冒滴漏”也引起大额漏损。
(4)RX=支付-投入转化比,即经漏损率调整后的联合支付总额最终转化为联合投入的比率。
(5)OJ/ΣIi=联合产出/联合投入比=生产率。联合投入-产出的供应责任属于集体责任,但如果适当,供应模式可以多样化,包括公私联合供应、私人供应或外包,以利用市场或私人部门的专业知识与管理优势提高生产率。
(6)1-=1-投入漏损率=投入转化率。指投入-产出漏损率,国家-公共财政模式下,投入漏损始于公共预算制定,终于公共服务交付。无论财政过程第一阶段(收入面)的支付→投入,还是第二阶段(支出面)的投入→产出,都有两类“基本跑冒滴漏形式”:租金耗散与社会浪费,两者都导致投入损失和产出损失。
(7)RY=投入-产出转换比。定义为经漏损率调整后的联合投入最终转换为产出的比率。
3.第三方程:个体受益比方程CE
揭示集体交换背后隐藏的奥秘,即社会个体成员依靠集体交换安身立命的惊人真相:
(1)TB/Pi=整体受益/个体支付份额=个体回报比。假如某公路整体的社会价值为5000万元,相应的个体联合支付总额为4000万元,则联合支付者作为一个总体的受益比为5000∶4000=1.25∶1。这并不那么显眼,因为许多投资的回报率也能达到或超过它。但从个体受益比来看就完全不同了。假如受益于该公路的集体人数规模为100万人,个体人均份额为4000/100=40(元/人),相应的个体受益比=5000:40=125:1,这着实特别“划算”。进一步设想扩展到全球范围,比如由未来的“地球国家”处理“地球共同事物”,个体受益比将极为惊人。
(2)1-gm=1-中介受益率。中介指使集体交换成为可能与必要的中介角色,社会为其承担中介成本,包括代理成本。整体受益中的中介者受益占比称为中介受益率。
即便剔除中介受益,集体交换给个体带来的益处也大得惊人。直白地说,就算表现最差的集体合作,也好过没有合作。描述性方程还包括两个“包容性方程”,用来描述包容性财政体系的特征与特征优势。
(三)包容性多元财政体系与方程表达
前面的讨论初步完成了标准理论的框架建构与阐释,但还要表明使包容性财政体系成为财政大思想最优实践路径的两项基础原则: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
就比较优势而言,家庭财政体现为“互动商定-默契-可退出”,社群财政为“互动商定-中介-可退出”,国家-公共财政为“强制规定-中介-非退出”。就竞争优势而言,家庭-社群财政指向社会性,国家财政指向超越性,公共财政指向公共性,国际-全球财政指向扩展性。[16]作为包容性财政体系的基本运行法则,比较优势强调巩固现有阵地,竞争优势强调抢占战略高地,两者的共同目标都是交换比。
以上框架可由包容性财政体系方程DE描述为:[17]
此方程表明:包容性财政体系是社会互惠(λ)期许的多元财政体系,按其历史进程的演化次序,依次为家庭财政、社群财政、国家财政、公共财政、国际财政和全球财政组成的“六元”结构;各自基于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基本运行法则,依靠集体交换实现与个体联合支付相称的期望合作收益,形成既分工协作又相互制约的宏大治理体系。每个财政范型既能独立运作,又能在国家-公共财政主导下产生协同效应,由此对社会互惠做出贡献。[18]
无论就以最低交易成本达成与执行集体交换而言,还是就合作-互惠(相互促进)共同体的强势形式而言。家庭财政把“互动商定-默契”这个特别利于集体合作的比较优势,展现得最为充分,并因此而成其为标准范型。[19]更一般地讲,家庭财政对社会合作-互惠居功甚伟,毕竟,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使最核心的价值观得以传播的源泉(塞缪尔.亨延顿等,2018)。
社会的终极价值与意义就在于运用集体合作力量,为个体成员争取充分共享的安全感与价值感,即依靠各个层面“人人为众、众为人人”的集体交换创造共享的整体受益形式,包容性财政体系的个体受益比方程把这一思想表达出来:
此方程表达包容性财政体系的终极关怀。它预设每个个体都有初始资源,投入到家庭、社群、国家、公共、国际与全球财政的比重分别为df 、ds、dn 、dp 、di、dg,随后诉诸合理可靠的财政规划争取合意的个体受益比。[20]如前所述,集体交换的个体受益比高得令人吃惊,但挖掘潜能依赖包容性财政体系的建构与发展。由此带来的社会合作收益最终归于芸芸众生,这正是第一性原理暗示与期许的社会愿景。
以上五个方程都根植于基本交换观:人类以集体力量对抗个体脆弱性,最简单、最安全和最可靠有效的办法是集体交换。只要国家在促成互惠交换方面取得了成功,就证明了其存在是合理的(查尔斯.艾略特,2018),多元财政范型和包容性财政体系何尝不是如此?
五、结语
基础研究的宏大抱负是建立起一套有着完整合理知识体系的财政学,终极理想是形成统一理论,将从家庭一路延伸至社群、国家、国际乃至全球层面的财政问题纳入其中,予以一体化解读与构思、认知与把握。这种求同取向保证基础研究工作能够落到“真正的基础”上,进而找到值得始终朝其行进的正确方向,并伴随必要的范式变革和前图景分析,避免滑向空洞虚无和求异取向的自说自话。
本文初步建构与阐释的“集体交换的多元财政理论”,系笔者三年多来持续深度思考如下问题得出的初步答案:如何为人类社会的集体合作难题提供最优化的和一般性的财政解决方案?追究答案要求直面财政世界的四个终极难题:财政是谁?从何而来?本质为何?期望何往?知识融通的大趋势和应对全方位的财政治理挑战,都逼迫基础研究瞄准和回答终极问题,进而形成统一的理论框架、基于统一的理论框架表达大思想和指导实践。明智的做法是基于“大道至简”理念展开这项看似复杂棘手的研究工作:采纳社会合作视角和个体-集体结构的分析工具,集体交换话语作为财政世界的通用话语,以使碎片化的财政叙事化约为共同理解的交换叙事:财政世界重构为集体合作的世界,财政问题重构为以多元财政驾驭集体交换的问题,财政过程重构为社会互动-弥补互动失灵的过程,财政定义重构为个体联合支付换取集体合作红利的社会安排,基本财政关系重构为个体-集体能动者之间的资源流动-红利反馈关系。如此,财政学、财政理论与财政知识体系的面貌将焕然一新,向前发育和发展的机会与潜能空间和实践价值获得空前拓展。
集体交换的多元财政理论是描述性和解释性理论,因追究终极问题而可望成为一种标准的统一理论,提供对完整财政过程与所有财政现象的统一描述与解释,其实践价值在于为破解集体合作难题提供“标准财政解”:依靠包容性财政体系接纳和践行合作-互惠相互促进的大思想。能否有理有据地恰当表达大思想并阐明其实践路径,是衡量基础研究能否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首要标志。唯有符合严格标准(公理与真理取向)的大思想,才能召唤与引领意义深远的变革和创造性的财政改革方程。任何特定观点的价值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空洞的或乌托邦式的、落不到根基上的思想无论多么诱人,都与大思想不搭界。
因篇幅所限,本文许多关键细节未展开讨论,包括多元财政安排的边界与相互关系,家庭-社群财政的社会性、国家财政的统一性、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如何能够与社会互惠相容[21],集体交换为何定义为个体联合支付换取集体协议。解答这些问题需要大量的后续研究。重要的是持守如下信念:遵循个体-集体结构的结构依存性(structure-dependent)原则,将其视为公理推进“求同”导向的基础研究。唯有站在社会底层架构上进行建构,财政学科才可能产生鞭辟入理、解释性强且极具实践价值的统一理论。就基础研究而言,当前的最大问题是财政概念与现象背后的底层逻辑不清,基本共性不明,求异压倒求同,导致学科林立各自为政,知识散乱、致知形式落伍,以及欠缺指导实践的基础能力。唯有统一理论或理论框架的大致统一,才能使局面彻底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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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Burns, T.R., Dietz, T.. Cultural Evolution: Social Rule Systems, Selection and Human Agency[J]. International Sociology, 1992, 7(3): 259-283.
注释:
[0] 作者:王雍君,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wangbo92@163.com。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财政政策效能提升的测度理论、方法与中国实践研究”(22&ZD089)。
[1] 就根本的特征优势或底层逻辑而言,家庭-社群财政为社会性,国家财政为超越性(国家超越社会),公共财政为公共性,国际-全球财政为扩展性,即能在大多程度上把国家财政优势扩展到国家间和全球层面。国际财政的范例包括欧盟的财政整合(尚未全面完成),全球财政的范例包括联合国成员国共同分担会费。
[2]合理的划分标准是主体性和自主性:能够视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财政行为主体,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不能被取代或无视的财政决策权。据此,本文划分出能够成其为一元的六个财政范型:家庭财政、社群财政、国家财政、公共财政、国际财政(双边或多边)与全球财政(联合国财政为近似范型)。前两个均基于“互动商定”生成和运作,统称家庭-群体财政;国家财政(国家机制)与公共财政(公共机制)均基于“强制规定”生成和运作,合称国家-公共财政;后两个均因超越国界而合称国际-全球财政。
[3] 美国社会学家霍曼斯依据经济交易理论和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原则,在于1958年发表的《社会行为是一种交换》一文中首次提出与阐释该理论。
[4] 5,15,50,150称为邓巴数字,即任何时刻与普通个体有着紧密关系的人数)(杰弗里.韦斯特,2018)。
[5] 财政强制引起的社会福利损失有三种一般形式:租金耗散、社会浪费与税收的超额负担。
[6] 集体合作可分为两个大类:遵从共同秩序意义上的形式性合作,付出资源换取合作红利意义上的实质性合作。
[7] 共同物品概念比公共物品更宽泛。许多公共物品实际上存在于私人家庭,比如自建住宅和家庭教育。
[8] 营业杠杆作用的支点是固定成本,财务杠杆的支点是债务利息,控制杠杆的支点是“以小搏大”,即以少量权益控制大量资产的方法。
[9] 单个手机的固定成本相对很低,即便产出规模小至1个,哪怕只有1个使用者也不会有多大损失。大型公路很不一样:固定成本很高,产出规模为1条(多了无用),如果只有1个使用者将损失巨大。许多边远地区没有多少使用者,但也得有公共设施布局于此,这就决定巨额固定成本应是集体承担的共同成本,由个体联合支付(总价格)而非市场价格补偿。
[10] 主要由布坎南创立的公共选择理论根植于一种契约主义方法:理想的公共政策是同意服从国家与政府的人们,对采取的集体行动订立的一份契约。
[11] 实践中的操作性含义如下:融资-支出安排指考虑财力可得性的约束安排支出,成本-受益安排指考虑目标受益管控成本,成本分担安排指考虑成本总额约束确定谁负担多少。这个连贯的“财政规划过程”的实质,就是运用财政力量推进集体合作和驾驭集体交换的过程。没有哪个财政范型例外。
[12] 此类运作事实每天都发生在家庭与国家等具体社会合作场景,但大多未表现上佳,与潜能和期望相差很远。
[13] 沟通障碍源于信息成本,协调障碍源于信任,合作障碍源于个体动机与共同利益不一致。国家的基本作用是保证合法的私人协议被有效执行与实施,但不保证、只是必要时成全私人协议的达成。
[14] 如果没有可取的交换比,也就是使集体交换成为可取的那种交换比,交换就不会发生或至少不值得。在这种情况下,战争、掠夺和自给自足的动机就可能占据上风。
[15]互惠系数λ前面使用乘号*表示一票否决:违背社会互惠就不能共存,方程整体崩溃。所有方程同理。
[16] 超越性定义为在国家层面上超越社会独立做出财政决策的自主性,并因此超越家庭-社群财政的社会性和公共财政的公共性。
[17] 为国家财政的特征向量,即方向始终不变、分别指向比较优势(下标a)和竞争优势(上标b)的描述变量。比较优势是相对的,比如国家财政的“强制性”因“必要强制”增进社会互惠而成为优势,因“非必要强制”减损互惠而成为劣势。余可类推。
[18]鉴别与计量各元财政对社会互惠的相对贡献为极重要的基础研究课题,但常被忽视。“方式”和“范围”是两个核心命题。全球财政对规模经济的利用范围最广,但缺失可靠有效的实现方式;家庭财政恰好相反。其它各元财政居中。两类“方式的价值”深刻地影响集体合作、交换与互惠:互动-强制之分,情感与利益共同体强式-弱式之别。
[19]家庭财政的局限在于作用范围太小。宏观地看这并非真正的问题,因为家庭数目众多,以至人类社会的大部分财富和集体交换活动都出现在在家庭中。
[20] TB/Pi=(联合投入/联合支付)*(联合产出/联合投入)*(整体受益/联合产出)*(联合支付/个体支付)=整体受益/个体支付。其实践含义是依靠“四重一致的财政规划”争取合意的个体交换比:支付与目标投入一致、投入与目标产出一致、产出与目标受益一致、个体支付与联合支付一致。
[21]社会性、统一性与公共性之间的边界不能被精确界定,但彼此间依然存在重大区别。
The Pluralistic Fiscal Theory of Collective Exchange:
Framework Construction and Preliminary Interpretation
——Towards Knowledge Consilience and a Unified Theory of Fiscal Science
Wang Yongjun
Abstract:To achieve breakthrough progress, fundamental research in fiscal arrangement must align with the contemporary trend of knowledge Consilience prioritizing the development of convergent knowledge graphs and new epistemic paradigms. The ultimate goal is to establish a unified theory of fiscal arrangement—one capable of articulating and inspiring grand ideas while charting their practical pathways. To this end, adopting a social cooperation perspective and an "individual-collective" framework is both rational and imperative. Building upon this foundation, this paper examines four ultimate questions of the fiscal world: Who is fiscal arrangement for, where does it originate, what is its essence, what is its desired future? Through this inquiry, we propose and elaborate the unified theory of fiscal arrangement as a pluralistic fiscal theory of collective exchange. Our core contribution lies in constructing a theoretical framework: "First Principles → Social Cooperation → Collective Exchange → Pluralistic Fiscal Arrangements → Social Reciprocity." This framework allows us to deduce the fiscal essence of collective exchange, articulate the grand fiscal idea of "mutual reinforcement between cooperation and reciprocation," and identify the inclusive fiscal system as its practical implementation. Furthermore, we formulate five descriptive equations to rigorously mathematically characterize the unified theory. The inclusive fiscal system, as an integrated grand fiscal governance framework, encompasses household-community finance, state-public finance, and international-global finance—each operating with division of labor and mutual coordination while also maintaining checks and balances. Within this system, the various fiscal units are defined and differentiated, thereby securing their appropriate positions and attaining equal developmental opportunities, all while preserving the diversity of common interests and interconnections. In this arrangement, state finance plays a leading role, while household finance serves as the paradigmatic model, providing a benchmark for emulation. Furthermore, this paper reconceptualizes fiscal arrangement as a social cooperative arrangement in which individuals make joint payments in exchange for collective action premium. This definition allows all fiscal paradigms to be incorporated into a unified theoretical framework for interpretation, conceptualization, cognition, and comprehension. In summary, the original contributions of this paper are primarily demonstrative and expository rather than conclusive, as many detailed aspects remain to be fully explored.
Keywords: First Principle; Individual-Collective Structure; Collective Exchange; Pluralistic Fiscal Arrangement; Social Recipro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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