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法治》2025年第21期
原标题
斩洗钱链条 截暗道“黑流”
文/李沃幸 汪济凯
肥西县检察院干警在讨论石某某涉嫌洗钱案细节。(周云 摄)
从连续荣获省市级表彰,到起诉、监督多起案件,每一份成绩都凝聚着肥西县检察院干警深挖洗钱犯罪线索、斩断“黑流”的决心与汗水。
8月27日,安徽省反洗钱工作厅际联席会议通报2024年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3年行动表彰名单,肥西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凭借亮眼实绩,获评全省检察系统“成绩突出集体”。这份荣誉并非偶然——回溯此前两年,该院已有1人连续斩获2022年、2023年该行动“成绩突出个人”称号,实现“个人评优、集体进阶”的荣誉进阶。
3年攻坚路上,肥西县检察院反洗钱办案团队以司法为刃、以专业为锋,累计起诉洗钱犯罪案件6件,推动立案监督3件,在一次次精准打击中斩断缠绕的“洗钱链条”,在一场场溯源追查中截停隐秘的“资金黑流”,用硬核实绩为区域金融安全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司法防线。
察微析疑:
从“案中案”里揪出洗钱黑手
2023年8月,在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涉嫌串通投标、受贿的案件时,办案检察官发现关键细节:胡某某在某地块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利用与当地某城投公司相关人员的关联关系,联合某建筑企业地方分公司串通投标,中标后收受该建筑企业957万元贿赂。胡某某未将钱款存于自己名下,而是分3次通过他人提现、跨账户转账,分别用于支付他人购买市区房款、偿还个人在当地的银行贷款。
“这不是简单的资金存放,而是故意掩饰赃款来源!”肥西县检察院办案团队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仅19天后,公安机关便对胡某某以涉嫌洗钱罪立案侦查,并补充侦查。审查认定胡某某转移155万元犯罪所得的行为构成洗钱罪。最终,以涉嫌串通投标罪、利用影响力受贿、受贿罪、行贿罪、洗钱罪五罪对胡某某提起公诉,法院数罪并罚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9年6个月,罚金97万元。
“不能只办上游犯罪,更要盯着赃款的‘去向’,很多洗钱行为就藏在资金流转的细节里。”这是办案团队常提醒的话。在反洗钱工作中,该院检察官们不放过任何一笔可疑资金,善用“一案双查”机制,严格线索管理,实行“一案一报”。同时建立台账,对贪污、受贿、金融诈骗等7类上游犯罪案件,必查“资金是否转移、是否转换形态”,通过全流程跟踪资金流向,深挖彻查涉案资金轨迹,挖出隐藏的洗钱线索,确保“既打上游犯罪,又斩洗钱链条”。
攻坚破局:
破解“资金迷宫”里的办案难点
在办理犯罪嫌疑人万某某信用卡诈骗案中,办案检察官发现万某某先通过信用卡套现获取资金,再将66.8万元转入银行卡购买跑车,后变卖车辆,将110.9万元投资水果店。其行为是通过“套现—买车—变卖—投资”的连环操作,来掩盖资金来源。办案团队没有被复杂的资金流转蒙蔽,逐一调取POS机流水、车辆买卖合同、水果店转账记录,形成资金链闭环证据,最终认定其洗钱177.7万元。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指控事实和量刑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8个月,罚金8万元。
洗钱犯罪的核心难点,在于“资金形态多变、主观认定难”——有的将赃款混同合法资金去高消费,有的通过投资方式转换,有的借助他人账户“洗白”。面对这些“资金迷宫”,该院建立全流程证据把控标准,严格审查把握犯罪既遂后资金去向,引导全面侦查取证,从“事前有无共谋、是否参与上游犯罪、行为人从业背景、主观认知”4个维度发力,把每一笔资金的来龙去脉串起来,让洗钱犯罪行为无处遁形。
扩大战果:
不断积累经验巩固打击成效
在审查某公职人员汪某贪污、受贿案时,承办检察官发现汪某将60万元赃款交给情人石某某,用于购买市区房产。石某某通过出具虚假借条的方式,制造钱款来自亲属借款的假象,规避追踪。办案团队迅速固定借条原件、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推动公安机关对石某某立案侦查,最终石某某因虚设债权债务掩饰赃款,构成洗钱罪,受到应有处罚。
肥西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说:“反洗钱不是‘一阵风’,事关金融安全,必须保持打击力度在线。”这是办案团队每个人心中的责任和使命。通过办案实践探索和积累,他们构建起一套“全链条工作机制”,为反洗钱工作装上“长效引擎”——从被动办案到主动挖潜,从个案打击到机制防控,确保涉洗钱犯罪一个不放过。
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我们还要加强与公安、金融机构的协作,完善线索共享与联动侦查机制,进一步提升打击和治理洗钱的质效。”
荣誉的背后,是肥西县检察院办案团队对洗钱犯罪的精准打击,更是对金融安全的坚定守护。从连续荣获省市级表彰,到起诉、监督多起案件,每一份成绩都凝聚着检察干警深挖洗钱犯罪线索、斩断“黑流”的决心与汗水。肥西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用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筑牢金融安全“防火墙”,为维护区域经济秩序稳定、守护群众财产安全继续贡献检察力量。
第9643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终审丨任小玲 二审 丨吴荧
来源丨江淮法治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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