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全面展开
青海新闻网·江源新闻客户端讯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全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于2026年1月19日至2月6日全面开展,此次巡查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和《青海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首次以省委名义组织开展的年度安全生产巡查,旨在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由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的6个省委安全生产巡查组,将陆续进驻各市州及12个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开展202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巡查聚焦重点明确“五个严查”要求,即严查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严查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严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情况、严查年内发生较大事故及一般事故明显上升的行业领域、严查群众反映和职工报告的重要问题隐患线索。同时,根据《2025年度市州党委和政府、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巡查要点》和地区实际选取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明查暗访、针对问题隐患线索倒查履职情况、抽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反馈的问题隐患举一反三整改情况,将在市州级党委和政府发现的问题,归口溯源到相关成员单位,推动自上而下解决问题。
巡查将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座谈问询、受理群众反映和职工报告问题隐患线索、明查暗访、调阅重点资料、约谈会商、个别谈话、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进行,根据巡查市州行业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抽调相关行业领域安全专家参与巡查工作,增强专业性,支撑提高发现问题隐患的能力。
进驻期间,巡查组公开受理群众反映和职工报告的问题隐患线索。受理范围主要包括:涉及安全生产相关的重大问题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同时受理有关部门和企业一线干部职工反映各级各部门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上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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