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 2025 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9.1 万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被立案,这让 “蝇贪蚁腐”“小微腐败” 话题引发广泛关注。
“蝇贪蚁腐” 即群众身边的 “小微腐败”。与 “虎”“狐” 等大腐败相比,它虽体量小,但近在咫尺,和群众关系更密切,更遭人厌恶。村干部中的 “小微腐败” 就是典型。
村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 “最后一公里”,是国家政策在基层落实的 “看门人”。他们级别不高,但职权不小,经手事务繁多,一旦起了歪心思,会给农民带来巨大损害。农村集体 “三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涉及的惠农政策和资金、各类补助等,都是村干部违法违纪的多发地带。个别村干部从中 “薅羊毛”、层层盘剥、损公肥私,制约惠农政策落实,违背为农服务初衷,令人痛恨。
有人疑惑,国家一直大力遏制 “小微腐败”,为何 “害虫” 年年有?一方面,反腐态势增强,明目张胆的腐败少了,但腐败花样翻新。村级腐败涉及面广、隐蔽性强、监督难,比 “打虎猎狐” 更难防范,“微腐败” 不断冒头,让群众心烦。另一方面,一些人思想有误区,觉得占小便宜不是大事,心存侥幸。可 “微腐败” 会积少成多,严重者思想防线崩塌,最终啃噬群众获得感,损害农民信任。
这次 “点名”,是在揪出害虫、净化队伍,也释放信号:惩治 “蝇贪蚁腐” 永远在路上,必须防微杜渐。
如何治理?关键要利用好反腐资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省、市、县三级形成反腐合力,村干部被纳入监察对象。要整合反腐力量,下沉监督、对村巡查,精准揪出害虫,铲除腐败土壤。
同时,要顺应形势,用新思路、新办法整治 “老病根”。一些地方的经验值得借鉴。河南新密市将村组 “三资” 数据纳入平台记账,让资金去向透明,群众监督更有效;浙江义乌市建立 “村级项目招标公信平台”,项目全程留痕可查;辽宁葫芦岛市把治理 “微腐败” 融入移风易俗,增进村干部法治意识,净化基层生态,拉近干群关系,压缩腐败空间。
事实证明,因时制宜用新技术、新平台,前移监督关口,能让 “小微腐败” 无所遁形。因地制宜、创新举措,软硬兼施,再小的腐败也难逃脱。
总之,拍蝇不能手软,反腐才能惠及民生。织密制度笼子,用好基层监督力量,“对症下药”,就能让 “不能腐”“不想腐” 成为现实,守护乡村风清气正,保障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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