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消费旺季到来,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活力,包括北京在内的50个城市正开展有奖发票试点。据了解,春节9天假期的奖金规模将超过10个亿。在试点城市购物、就餐、旅游、住宿等取得票面金额在100元以上的发票均可参与抽奖,最高可得800元。

“哇,中了10块钱,好开心。”近日,00后小柴跟好朋友去通州区一家烤肉店就餐后,开具了一张电子发票,根据北京有奖发票活动公布的操作流程上传发票,结果显示抽中了10元奖金。小柴说,“我们花100多元吃了一顿烤肉,商家本来就给了折扣,现在又中了奖,相当于享受了折上折。”

小柴展示的中奖页面显示,“现进入发票核验环节,核验通过后奖金将于10个工作日内发放。”

据了解,自2月11日起,在京市民及来京消费的个人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八大行业消费,取得由在京经营主体(线上线下均可)开具的100元(含)以上的实名制数电普票(电子发票的一种)即可参与抽奖,最高可赢800元电子红包。有奖发票活动共设置五个奖项:特等奖800元、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鼓励奖10元。其中,鼓励奖占比50%。奖金以电子红包形式在10个工作日内兑付至参与渠道的个人支付账户,可用于消费支付。

该活动持续至2026年7月31日。发票参与抽奖时间自2026年2月11日至7月19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需要注意的是,参与活动的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发票上购买方信息填写的是消费者个人真实姓名,发票的开票日期需要在2026年2月11日至7月19日范围内。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无地区、户籍限制)通过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支付、抖音支付等渠道进入“有奖发票”页面或小程序,然后在活动页面上传发票信息参与抽奖,页面弹出抽奖结果即代表参与成功。

据介绍,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在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半年实施期内将发放100亿元奖补资金。其中春节9天假期的奖金规模将超过10个亿。北京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将获得不超过3亿元的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支持为期6个月的有奖发票试点工作。

其实,有奖发票并非新鲜事物。我国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最早可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初,是“以票控税”模式下应对个体工商户、私人企业现金交易盛行、税收流失严重问题的重要辅助手段。活动通过给予消费者小额即时奖励或定期抽取大奖等举措,激励其主动索要发票,从而倒逼商家规范开票。这一举措在特定时期对提高发票开具率、保障税收起到了一定作用。随着2016年营改增全面完成,原有的有奖发票政策逐步淡出,仅有少数省份(如广东省)在持续开展。

今年重启有奖发票活动,背后隐含提振消费、促进合规、强化税法遵从等多重深意。消费者在餐饮、购物、旅游等日常消费后,多了一个“开票抽奖”的期待,这将直接刺激居民消费意愿,有助于提振消费、扩大内需。中奖时的愉悦感也成为当代年轻人看重的一种“情绪价值”。

除了调动消费者的积极性,有奖发票还可以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不开发票送饮料”是消费者结账时经常听到的一句话。部分商家存在不少不开发票行为,他们依靠偷逃税款、不交社保、挤压劳动者权益等行为,将本应承担的内部成本转化为所谓的“成本优势”,进行恶性低价竞争。有奖发票因此还成为对偷逃税行为的全民监督,是对守法经营者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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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摄影/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