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志远做客最高检厅长访谈。

他说,当前,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面临新的国际形势。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筑牢法治屏障。

深化“廉洁丝绸之路”建设,护航企业出海。聚焦“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跨境投资、资金拨付等企业出海关键领域,协同有关部门打击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跨境腐败关联犯罪,推动涉案财物跨境追缴。积极参与多边反腐平台交流,推动构建沿线国家廉洁执法司法协作网络。

深化国际司法合作,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巩固拓展金砖国家、上合组织成员国、中国—东盟成员国等总检察长会议机制。加强与联合国机制框架下打击毒品犯罪办公室、环境规划署、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适用。在多边合作机制中,将“护航企业出海”纳入合作共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检察机关开展案件协查、证据交换、通缉遣返等务实合作。推动边境检察协作,依法平等保护中外企业投资和产业权益。

深化专业平台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保障。依托最高检“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西安),建成“一基地两中心”,连续举办3届“一带一路”检察论坛。指导福建检察机关依托厦门海丝法务区建设“域外刑事法律查明平台”,为企业提供及时准确法律查明服务。

凝聚各方共识,加强中外检察官能力共建。举办中国—巴西检察机关流域治理视频研讨会,就检察机关聚焦河湖流域治理、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深入交流,共同为推进全球生态环境治理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安排尼泊尔、吉尔吉斯斯坦等18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检察官、司法官200余人次来华研修。通过量身定制课程,加强互动交流,推动合作共识转化为实际执法效能,让法治成为“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的坚实保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