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互助县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6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其中4名涉嫌危险驾驶罪、2名涉嫌交通肇事罪,并送至看守所羁押。现予以曝光,请广大驾驶人以案为鉴。
案例一:2025年6月19日23时50分,李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S102线由西向东行驶至42公里加100米处(东沟乡大庄村)时,与前方同方向行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及乘车人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李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99.73mg/100ml,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二:2025年8月12日18时15分,苏某在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三轮轻便摩托车沿互助县东沟乡洛少村村道由北向南行驶时,将停放在西侧路边的多辆轿车剐蹭后,被在东沟乡洛少村执勤的民警查获。经鉴定,苏某血样中乙醇质量浓度为285.96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标准,苏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三:2025年8月31日17时50分,郭某酒后驾驶正三轮轻便摩托车沿S103线由北向南行驶至互助县塘川镇双树村路段与由沈某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郭某逃离现场,后被民警在家中查获。经鉴定:郭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2.02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的标准,郭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四:2025年11月17日16时50分,刘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互助县威远镇南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鼓楼十字路口南侧路口处时,与等待信号灯的多辆车辆追尾相撞,造成驾驶人受伤,三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刘某血液样本中检出乙醇含量227.30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的标准,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五:2025年10月3日15时10分,保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柏鸾线(X216线)由南向北行驶至13公里加700米处(林川乡仓家村路段),与相对方向行驶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驾驶人及乘车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保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13.29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经鉴定,李某伤情为重伤二级,保某涉嫌交通肇事罪。
案例六:2025年3月2日8时57分,马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小型轿车沿S102线由东向西行驶至66公里加850米(互助县五峰镇陈家台村路段)处超车时车辆发生侧滑,与相对方向行驶车辆发生相撞,造成驾驶人及乘车人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马某、权某伤情为重伤二级,马某涉嫌交通肇事罪。
警方提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交通法规意识淡薄,极易酿成交通事故,危害性极大,严重扰乱交通安全秩序,是社会面较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坚决打击、严厉处罚。请广大驾驶人莫存侥幸心理,只有遵章守法、文明驾驶,平安畅通才会与您相伴!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