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架从香港飞往伦敦的英航航班,起飞才半小时,一名60岁的女子突然不省人事,最终确认离世。机上300多名乘客,一时都懵了——飞机是掉头返航,还是继续飞?
机组商量后,征得大家同意,决定不返航,继续飞完剩下的13个半小时。
但问题来了:遗体怎么办?留在座位上不合适,既对逝者不尊重,其他乘客看着也难受。有人提议放洗手间,可空乘觉得不妥——中途乘客要上厕所,来回移动遗体,既折腾也不尊重。最后决定把遗体安置在飞机后部的厨房里,那里只有工作人员进出,房门一锁,乘客也安心。
大家以为这事就算处理妥当了。谁知快到伦敦时,机舱里突然飘出一股难闻的气味,直让人联想到遗体。机组跑去一看,才发现厨房里有地暖,遗体在高温环境下开始腐烂,气味在整个密闭机舱里散开,乘客们一路忍到最后。
事情曝出来后,网友吵翻了:家属能不能找航空公司索赔?航空公司会不会反过来怪家属“晦气”?同机乘客又能不能要求赔偿?
一、家属能不能索赔?——遗体受损,航司可能要赔精神损失
《民法典》第994条说了,死者的遗体如果受到侵害,近亲属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第1183条也明确,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法的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进一步指出,非法损害遗体、遗骨的,近亲属起诉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应予支持。
这位女士是自身健康原因离世,航空公司对死亡本身不用赔。但把遗体放在有地暖的厨房里,导致腐烂,这就属于重大过失侵害遗体了。家属完全可以依据法律,向航空公司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二、航空公司能反过来向家属索赔吗?——不能,法律有明确规定
有人嘀咕,女子在飞机上离世,航空公司是不是会觉得“晦气”,反过来找家属要赔偿?
《民法典》第823条写得清清楚楚:承运人对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伤亡不承担责任。《民用航空法》第128条也规定,旅客自身健康原因致伤亡,承运人免责。这就是法律的“承运人免责条款”。
说白了,乘客突发疾病离世,是意外,家属没有过错。所谓“晦气”不是法律上的损失,航空公司无权索赔。
三、同机乘客能不能索赔?——可以主张退费或补偿
那些和遗体共处13个半小时、最后还被异味熏了一路的乘客,能不能讨个说法?
《民法典》第82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安全、准时将旅客运送到约定地点,保障运输服务舒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也说了,经营者应当保证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航空公司处置遗体不当,导致机舱出现异味,旅途受到明显干扰,没尽到安全舒适运输的义务。乘客完全可以主张退票款,或者要求一定的补偿。
这事说到底,航空公司当时面临的确实是个突发情况,做决定不容易。但把遗体放在有地暖的厨房里,整整13个半小时没有检查,实在说不过去。对逝者不够尊重,对同机乘客也不够负责。
现在问题抛出来了:你觉得航空公司该赔家属多少钱?同机乘客要求退票或补偿,合不合理?如果你是机上乘客,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想?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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