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

我们早已习惯
地铁里中英文播报的清晰悦耳

城市导览图上贴心的外文翻译

城市主干道路牌的规范醒目

公共场所英文标识的清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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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

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将在深圳拉开帷幕

届时

来自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经济体的代表

将齐聚鹏城

城市的每一个细节

都将被更多人看见、打量、感受

那些看似平常的外文公示语

一块路牌、一个标识、一份指引……

都可能成为来访者认识深圳的窗口

也留给城市优化和提升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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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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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后

为进一步提升

深圳外文公示语规范化水平

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发起

城市外文公示语提升“啄木鸟行动”

邀请每一位热心的、细心的你

一起为城市添一分周到

“志愿深圳”小程序已上线

外文公示语问题反馈专区

针对公示语不清晰、不准确、不对应

以及遮挡、缺失、脏污等问题

可以直接扫码上传

自动生成定位

还可以一键跳转

公示语中英译写查询系统(深圳)

进行查询比对

提升反馈准确度

公示语中英译写查询系统(深圳)

此外

针对公共场所英文标识

拼写错误、翻译不当、

中式英语等问题

深圳将以特区立法形式

对外文公示语使用和管理

加强规范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发布通告

《深圳经济特区外文公示语

使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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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示牌上的外文公示语

据悉

深圳在2013年已制定

外文公示语领域

全国首部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公示语

英文译写和使用管理办法》

此次立法在已有实践基础上

对外文公示语的设置和使用

予以进一步规范

旨在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

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

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征求意见稿共六章30条,立法定义的“外文公示语”是指在深圳经济特区内公共场所使用的向公众提示场所名称、导引、设施用途和行为指示等信息的中文对应的外文译文。

其中,公共场所区分为应当设置场所和鼓励设置场所。

应当设置场所主要包括出入境口岸、城市道路、公园、应急避难场所、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本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涉外政务服务窗口等具有较强公共属性或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场所。

划分场所范围意在构建必要的外文语言环境,尽量避免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征求意见稿明确

对应当设置场所

设置外文公示语实行备案制

对鼓励设置场所不要求备案

设置单位应当在外文公示语

首次设置或者

变更设置前二十日内

向区外文公示语主管部门备案

外文公示语主管部门只做形式审查

材料完备即予以备案

同时,行业主管部门

应当协助外文公示语主管部门

收取备案材料

公交站台上的外文公示语

在内容规范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公共场所公示语信息应当以规范汉字为基本服务用字,且规范汉字应当居于显著位置,不得单独使用外文作为公示语。

外文公示语译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译写规范。没有译写标准和规范的,应当参照通常的外文使用习惯和国际惯例。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市外文公示语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外文公示语译写规范和常用译法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外文公示语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为规范设置、使用外文公示语提供查询和指引服务,组建专家顾问队伍对外文公示语的设置、使用和监督管理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征求意见稿分别明确了

外文公示语主管部门和

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并建立年度外文公示语专项报告制度

同时鼓励公众通过

外文公示语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等

渠道进行纠错、投诉、举报

或者提出意见和建议

鼓励外语专业人士和在深外籍人员

参加外文公示语志愿服务活动

此次意见征集将

截至4月17日

市民可通过

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互动交流栏目

了解详情、提交建议

(内容来源:深圳特区报&读特 青春深圳 记者: 张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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