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报道后,我被拖欠了5年的2000元判赔款终于支付到位,非常感谢。”近日,山东青岛的田先生对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称,但当地李沧区法院至今未解释迟付的原因。
强拆——
卧室墙体渗水,男子搭雨棚引流雨水遭城管强制拆除
今年年逾40岁的田先生,家住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街道办某小区。
他介绍说,他所住小区地势北高南低,每当下雨时雨水就会汇集到他所住的一楼墙根处,导致卧室墙体潮湿、掉皮、发霉,甚至地基合面断裂下沉。为解决雨水汇集、防止地基进一步下沉等问题,2015年7月,他请人在自家墙外原地基台面处搭建雨棚房,没有超出原来台面,目的是引流雨水。
他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雨棚房搭建好后本以为相安无事,没想到时隔4年后的一天,他下班回家看到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他家外面,称要强拆那个雨棚房,“我及时制止后他们才离开。”
他介绍说,孰料2019年12月初,几名城管又来了,他们指挥工人爬上窗台强行拆除。
判决——
城管强拆行为被判违法,与街道一起被判赔2000元
2020年10月9日,田先生向青岛市李沧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李沧区九水街道办事处和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他认为,两被告的行为直接导致他的财产遭受损失且对方采取“打击报复方式”反复暴力执法、任性执法,对他的身心造成巨大打击。
他请求法院依法判定两被告拆除他原有建筑物行为违法,判定两被告赔偿财产损失12000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判定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等。
李沧区法院审理后称,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李沧区九水街道办事处对居民楼院内擅自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部位的各类私搭乱建、乱圈乱占等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查处。
同时称,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张涉案雨棚房系2019年11月20日巡查中发现的新增违法建筑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即查即拆的情形,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因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涉案被拆除雨棚房为李沧区九水街道办事处、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拆除,因此田先生请求确认两被告强制拆除涉案雨棚房的行政行为违法,该法院予以支持。
李沧区法院还称,涉案雨棚房为违法建筑,构成该违法建筑的材料虽属于田先生的合法财产,但建筑材料在拆除过程中无可避免会造成门窗等可拆卸材料的变形,支撑雨棚房窗户的矮墙为整体建筑中的一部分,拆除过程中无法进行保存和移交,其损毁系拆除行为的必然结果,而对拆除后的残存建筑材料,两被告并无职责进行保管。拆除过程中,田先生提出有一扇窗户的玻璃破碎,两被告未提供证据证明该窗户玻璃的破碎与被告组织拆除雨棚房的行为无关,因此对该玻璃的损毁应承担赔偿责任,综合该案实际情况,酌定两被告赔偿田先生经济损失2000元。
2021年2月1日,李沧区法院一审宣判称,确认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田先生自建雨棚房等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违法,同时赔偿田先生经济损失2000元。
一审宣判后,田先生不服,上诉至青岛市中级法院,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支付——
2000元判赔款5年未支付,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后已支付到位
田先生说,判决生效后5年来,他一直没有收到那2000元判赔款,也没有工作人员提醒或告诉过他收款一事。
他说,其间他曾多次询问过两被告关于判赔款的事,均没有得到正面回应,“我也不懂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也没有法官给我说过。”
2026年3月2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接到田先生反映后,对当事各方做了采访,随后以《业主搭雨棚引流雨水,城管强拆被判违法,2000元判赔款5年未支付?回应称查询需申请信息公开》为题进行了报道。
近日,田先生高兴地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3月30日,青岛市李沧区法院一名李姓工作人员联系了他,还给了他一张“当事人‘发还案款’银行账号确认书”。
他说,该工作人员称打算把那2000元判赔款以及当初判决退还的50元诉讼费一并支付给他,“4月3日,我填好表格后亲自到法院交给了她。”
田先生给记者提供的自己的工商银行账号信息显示,4月3日下午3:05,他收到了李沧区法院支付的那2050元案款,“交易详情”一栏还备注有他的一审判决书案号。
对此,田先生对华商报大风新闻连道感谢,“是你们的报道帮我追回了被拖欠5年的那2000元判赔款,太谢谢了。”
追问——
2000元判赔款究竟是两被告未支付给法院,还是法院忘记支付给田先生?
田先生说,他一直想知道的是,这些年来那2000元判赔款到底是两被告根本没有支付到法院账户上,还是李沧区法院收到后早就忘掉了此事?
他说,今年4月3日,他曾以书面形式将此问题提了出来交到李沧区法院那名李姓工作人员手中,要求该法院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但时至现在他一直没有收到回应。
此前,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求证田先生那笔2000元判赔款是否早已支付,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回应称,“不方便告诉你,不方便说,不方便答复,要想知道的话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李沧区九水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士则称,不清楚这件事。
4月21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李沧区法院该李姓工作人员,就田先生的质疑向她求证,她未做正面回应,说完便挂断电话。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编辑 刘梦雨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大风新闻热线 029-888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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