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日,中国商务部发布了一份简短但分量极重的公告。这份编号为2026年第21号的禁令,针对的是美国此前对5家中国企业实施的涉伊朗石油制裁。禁令的核心内容只有九个字: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
这是《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自2021年出台以来,首次在实际案例中启用。
被点名的5家企业是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美国以这些企业参与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将它们列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冻结资产并禁止交易。
这5家企业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民营石化企业,并非国有企业。美国选择它们作为制裁对象,可能是在测试中国企业的承受能力,同时也避免直接触碰国有企业的敏感红线。但商务部这次的反应力度,超出了很多人的预期。
2026年4月,《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刚刚公布施行。这套制度框架比《阻断办法》更加系统,涵盖了识别、禁执令、反制措施、司法救济等完整链条。商务部在《条例》出台后不到一个月就发布阻断禁令,说明这些制度工具不是写在纸上给人看的,而是真要拿起来用。
这次禁令的法律依据,是《阻断办法》第四条和第七条。第四条规定了工作机制可以发布禁令的程序授权,第七条则明确了禁令的内容和效力范围。商务部公告中特别提到,是根据工作机制的综合评估结果作出的决定,这个评估确认了美国制裁措施存在“不当域外适用情形”。
什么叫“不当域外适用”?简单说就是美国以其国内法为依据,对发生在第三国的交易行使管辖权。本次被制裁的5家中国企业,交易对象是伊朗,交易地点也不在美国境内,结算可能也不涉及美元。美国强行插一手,本质上是把本国法律凌驾于他国主权之上。
欧盟早在1996年就出台了类似的“阻断条例”,专门针对美国对古巴、伊朗的域外制裁。英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家也有类似立法。中国这次出手,在法律逻辑上与国际通行做法是一致的,不搞特殊,也不走极端。
禁令发出后,受影响的不只是那5家企业。任何在中国境内运营的外资企业、金融机构、贸易公司,都可能成为禁令的约束对象。如果有企业因为配合美国制裁而中断与这5家公司的正常商业往来,就可能面临在中国的法律风险。
《阻断办法》第九条规定,如果企业遵守外国制裁措施从而损害了中国企业利益,被损害方可以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这意味着,拒绝与这5家企业交易的行为,可能被起诉索赔。配合美国制裁的成本,不再只是商业损失,还有法律风险。
这套制度的逻辑很清楚:美国制裁在中国境内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企业如果因为害怕美国制裁而拒绝与中国企业交易,就要在中国法律体系内承担相应后果。这不是让企业在中美之间做选择,而是明确告诉企业:在中国做生意,就要遵守中国法律。
从政策链条来看,这次阻断禁令不是孤立的动作。2025年底,商务部发布了稀土相关物项对美出口管制公告。2026年4月,新一轮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措施出台,对镓、锗、锑等关键矿产的对美出口作出限制。
把这些动作串起来看,可以看到一条清晰的反制链条:关键资源领域卡住源头,阻断制裁的传导链条,同时在国内法层面否定制裁的效力。这套组合拳打出来,既不是全面对抗,也不是被动挨打,而是精准的法治反制。
美国这些年滥用次级制裁,实际上把全球贸易体系搅得很乱。什么叫次级制裁?就是美国制裁甲国,然后要求所有跟甲国做生意的乙国企业也不能跟美国做生意。选边站队的压力让很多国家的企业左右为难。中国这套阻断制度,给企业提供了第三条路。
对于一些跨国公司来说,禁令发布后确实面临两难。美国制裁要求它们断绝与这5家中国企业的往来,中国禁令要求它们不得中断正常交易。这种“遵守一边就违反另一边”的困境,被法律界称为“奥德修斯困境”。
但从制度设计来看,中国禁令已经给出了出路。如果企业担心美元结算会被美国拦截,可以考虑用人民币结算。如果交易对手要求提供美国原产零部件,可以寻找替代供应商。企业需要做的是评估真实风险,而不是一见到SDN清单就自动切断所有联系。
这次禁令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商务部没有同时宣布针对美国企业的直接反制措施。也就是说,没有把美国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也没有对特定美国商品加征关税。这说明中方目前的策略是防御性的,主要在保护本国企业,而不是主动升级对抗。
这种策略选择符合《阻断办法》的立法初衷。该办法第一条就写明,目的是“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对中国的影响”。核心关键词是“阻断”,而不是“报复”。阻断的是不当制裁的传导链条,保护的是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这次禁令的发布时机也很讲究。5月2日发布,正好在4月《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出台之后,又赶在美方新一轮施压之前。法律工具准备到位了,对方出招就能接得住。这不是临时起意,是长期制度建设的成果。
5家被制裁的企业里面,有几家是山东的民营炼化企业。山东是国内最大的地炼聚集地,这些企业与伊朗的石油贸易有着长期的历史渊源。美国制裁对这些企业的冲击,不仅是金融层面的,更会传导到上下游产业链,影响到众多就业岗位。
商务部的禁令给这些企业提供了一个法律盾牌。当交易对手因为美国制裁而犹豫不决时,企业可以把禁令拿出来作为谈判依据。当银行以制裁为由冻结资金时,企业可以据此要求解冻。这套法律工具的价值,最终要在这些具体场景中体现出来。
从国际社会的反应来看,中国的做法并没有引发多大争议。欧盟、俄罗斯等经济体早就有了类似的阻断立法。美国的单边制裁在国际法上本就缺乏依据,中国用国内法来对冲,在法律逻辑上是站得住脚的。这也意味着,其他国家不太可能因此对中国采取报复措施。
当然,法律的效力终究要在实践中检验。禁令发出后,跨国公司会如何应对?金融机构会如何操作?法院在具体案件中会如何判决?这些问题的答案还需要时间来验证。但第一步已经迈出去了,而且迈得很果断。
隐忍五年,首次亮剑。商务部这次出手的真正信号,不仅仅是保护5家企业。它在告诉所有在中国市场经营的主体:中国有法律,法律会执行。谁配合美国制裁,就要考虑在中国可能付出的代价。这套信息传递出去了,市场的预期就会慢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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