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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镇江市消防救援局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3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二、招聘基本条件与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年龄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5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5.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查工作基本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诈骗、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司法拘留或专门矫治教育的;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曾因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及不良信访记录的;
7.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由镇江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测、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6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咨询电话:0511-88056302,报名监督电话:0511-8805693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
报名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1.《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6.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个人征信证明。
以上材料请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邮箱3857643497@qq.com。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发送或发送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名登记表(附件1)意向栏根据招录计划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本次招录相关消防救援局范围内调剂;未勾选服从调剂或不服从调剂安排的,个人志愿未达限的取消聘用及后续录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照公布的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信息填报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取消聘用及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镇江市消防救援局将组织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将通过短信及电话通知,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笔试内容应具备的岗位专业知识、技能知识等。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划定。若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测试成绩相同且符合进入体能测试要求的,则均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根据《消防文员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附件2)。应聘人员从5个项目中任选3项(其中必须选定一个跑步项目)。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体能测试任一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若体能测试成绩达不到1:2的面试开考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四)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后需进行资格复审。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报名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材料缺一不可、不得弄虚作假。
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六)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答题情况现场评分,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政治考核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测试成绩占50%、体能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体格检查按规定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消防文员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可以进行1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政治考核均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镇江消防”微信公众号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可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一般不再递补。
经审查合格,确保为拟聘人选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镇江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出具试用期鉴定意见,鉴定不合格的不予签订正式劳动关系。试用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拒签劳动合同的依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递补的须进行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经公示后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四、保障及待遇
(一)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级别工资、职级补贴、奖励性绩效组成。正式录用后,年薪6-8万元(含缴纳五险一金),薪资水平因岗位任职和等级而不同。
(二)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
(三)转正后单位统一配发服装,提供工作餐,每年免费体检1次,依法依规应享受的其他待遇保障。
五、特别提示
(一)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上交的复印材料不予退还。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因错填、变更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本次招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录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镇江市消防救援局无关。
(五)本次招录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镇江市消防救援局。
扫码可下载报名登记表、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内容来源 | 镇江消防
编辑 | 张萌萌
校对 | 尹季璇、许鹏锋
审核 | 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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