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议案。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6年5月2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一峰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胡拥军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一峰同志简要情况
张一峰,男,汉族,1972年9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士,民建会员,现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建南通市委会主委。
胡拥军同志简要情况
胡拥军,男,汉族,1974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崇川区委书记。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5月2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兵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任命张晓霞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范剑卉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
任命杨丁勇同志为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亚萍同志南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5月2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黄晓峰同志为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任命张军同志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任命卢红建同志为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朱圣辉同志为南通市体育局局长;
任命缪晗同志为南通市统计局局长。
免去程炜同志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兵同志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江华同志南通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雪莹同志南通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5月2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金保阳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谷昔伟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人员名单
(2026年5月2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徐红喜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徐晋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秦飞亚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葛林卫同志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杨宝川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洪宇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赵京平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5月2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赵京平同志因到龄退休,辞去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免职人员名单
(2026年5月2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于立忠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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