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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十五五”时期,新兴领域已不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配角”,而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和社会治理的“主战场”。这一领域的深刻变革,既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了广阔空间,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今刊发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专家关于“中国式现代化与新兴领域治理”的一组研究成果,以飨读者。

人工智能、大数据、平台经济等新兴领域深度嵌入社会运行,既释放巨大生产力,也催生出复杂的治理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未来产业发展涉及面广,必须健全治理体系”。以马克思主义科技观把准治理方向,关乎发展安全,更关乎人民福祉。

新兴领域治理的突出问题

“新兴领域”伴随新科技革命形成,催生了新空间、新业态、新群体,并由此带来基层治理、平台秩序与新就业群体等现实问题。这一领域技术迭代快、社会影响深、利益交织密,传统治理框架面临系统性挑战,突出表现为三大问题。

技术进步与社会规制的张力日趋突出。新兴技术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发展速度和扩散范围远超制度供给节奏。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例,其迭代周期以月计,而立法与监管往往以年计,规则的“时间差”已成常态。这种速度差制造出治理的“真空期”和“模糊地带”,使风险蓄积于制度空档之中。

效率逻辑与公平逻辑的冲突不断加剧。平台经济以算法驱动资源配置,在极大提升效率的同时,也使算法歧视以隐蔽的方式嵌入定价、派单、信用评价等关键环节,形成不易察觉的公平损耗。当效率、流量与资本回报率成为单一目标,公平正义、隐私保护等价值维度便遭到弱化,隐私泄露、“大数据杀熟”等伦理失范正是这种失衡的技术投射。

资本逻辑与社会逻辑的博弈持续升级。数据与算法正成为核心生产要素,但资本逐利本性极易驱使技术应用偏离社会公共利益。一些平台凭借数据与算法优势构筑市场支配地位,将效率最大化推向极致,外卖骑手被系统困于“数字泰勒制”之中便是典型表征。激发市场活力与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之间的张力,构成了新兴领域治理必须破解的深层矛盾。

以马克思主义科技观透视治理逻辑

马克思主义科技观根植于历史唯物主义,强调科技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影响生产关系、社会结构和人类解放进程。面对新兴领域治理的复杂矛盾,马克思主义科技观提供了穿透现象、把握本质的理论武器。

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出发,认识新兴领域的革命性力量。马克思将科技视为“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正在推动社会生产力发生新的质的飞跃。治理的首要逻辑,不是抑制创新,而是为创新划定安全边界,在发展中实现规范、在规范中促进发展,使技术进步成果真正转化为社会生产力提升的动能。

从“科技是社会关系的指示器”出发,揭示技术背后的利益格局。马克思主义科技观强调,技术绝非中立的“物性堆积”,技术构型本身即内嵌权力关系。平台经济的算法规则、数据的权属分配、人工智能的决策逻辑,本质是社会利益关系的技术化表达。治理须透过技术表象,调节背后的利益分配,防止技术沦为少数主体谋取垄断优势的工具。

从“技术异化批判”出发,确立治理的防范逻辑。马克思深刻揭示了人的创造物可能反过来成为支配人的异化力量。数字时代,异化已从显性控制转向隐形操控,深度学习系统通过数十亿参数的自我迭代形成决策黑箱,构建起比传统机器更具渗透性的控制体系。新兴领域治理必须建立技术异化的预警和纠偏机制,将风险防范关口前移,切实维护人的主体地位。

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方向

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的根本价值取向,是科技发展必须服务于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将这一价值立场贯穿于新兴领域治理,就是要以人民为中心锚定方向,在三个层面发力。

把人的主体性确立为治理的根本尺度。马克思在考察技术发展时提出了物质尺度和人的尺度,后者强调技术的主体向度,将其视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化。新兴领域治理不能仅以效率、增长、竞争力作为评价标准,必须以是否增进人的自由和尊严、是否维护人的主体地位为根本尺度。当智能算法深度介入生产、分配、消费等环节,使个体行为变得数据化、模型化时,必须强化对人的自主性、创造性与反思性的保护。技术应为“赋能于人”而存在,而非使人沦为算法的附庸。

以公平正义统筹技术红利分配。坚持人民立场,关键是让新兴技术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当前,人工智能在高端产业、城市治理、商业领域应用广泛,但在公共服务、民生保障、基层普惠等领域供给仍显不足。应当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教育、医疗、养老、乡村振兴、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深度应用,推进技术普惠共享。同时,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让技术进步的浪潮托举起每一个普通人的希冀。

以制度保障把准治理价值坐标。新兴领域治理的深层逻辑,在于将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转化为可执行的制度设计和可操作的技术标准。在自动驾驶、平台劳动等高风险场景中,生命安全、劳动保护、责任分担等价值要求,正被逐步纳入制度设计、技术标准和平台规则之中,说明公平正义可以通过制度和技术协同获得更有力支撑。需进一步完善新兴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构建覆盖数据确权、算法治理、平台监管、权益保障等全链条的制度体系。

新兴领域治理是一道时代必答题。以马克思主义科技观为指引,坚定人民立场,把握技术的社会属性,统筹技术进步与社会治理,方能确保新兴领域始终朝着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进步的方向健康发展,在科技向善中交出无愧于时代的答卷。

(作者分别为上海电力大学党委书记、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本文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高校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建设策略研究”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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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以马克思主义科技观把准新兴领域治理方向》

栏目主编:杨逸淇 文字编辑:刘力源

来源:作者:宋来 王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