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扬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发布区域规划调整公示
涉及商业用地
停车场用地、教育用地等
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瓜洲片区
近日,扬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扬州市瓜洲片区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方案公示》,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结合地区发展,邗江区政府提出该片区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方案。主要调整内容:
(1)道路优化:优化宝石路和横一路线型,取消规划可调整道路;
(2)用地优化:结合道路线型调整,将沿江高等级公路以南、鞠庄中心河以北商业服务业用地等地块整合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和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同时结合用地现状和权属优化公共服务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布局。
生态科技新城核心区
近日,扬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扬州市E8单元(生态科技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方案公示》,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立足片区发展,根据《扬州市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点规划(2024-2035年)》及市教育主管部门意见,申请对原控规中的教育设施布局进行优化:将E8-06-06地块的用地性质从中小学用地(A33)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地块控制指标:容积率≤1.35、建筑高度<60m、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
双桥单元东片区
近日,扬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扬州市双桥单元东片区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方案公示》,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升景区周边服务配套,景区管委会申请对双桥单元东片区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1)SGQ-01-17地块(留白用地)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调整后地块面积不变,容积率≤0.4,建筑密度≤45%,绿地率≥10%,建筑高度<12米;
(2)SGQ-01-18地块(留白用地)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后面积不变,容积率≤0.05,建筑密度≤5%,绿地率≥20%,建筑高度<6米。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
拆迁成为了城镇更新和发展的
重要一环
扬州最近又发布新一轮
拆迁、安置公告
快看看有没有你家~
邗江区
扬邗征预告字〔2026〕1027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邗江区汊河街道运西村村属、郑庄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扬邗征预告字〔2026〕1028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邗江区杨寿镇宝女村吴庄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扬邗征预告字〔2026〕1026号
一、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该地块拟实施成片开发征收土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邗江区杨寿镇宝女村吴庄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扬邗征补安置〔2026〕1017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东石村沟套组、孙庄组、汪庄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邗江区(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邗政规〔2026〕1号)的规定执行。
建设用地91.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64.05万元/公顷;
农用地45.7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3.05万元/人。
四、拟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扬邗征补安置〔2026〕1016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新盛街道双墩村村属、大房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邗江区(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邗政规〔2026〕1号)的规定执行。
建设用地91.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64.05万元/公顷;
农用地45.7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3.05万元/人。
四、拟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扬邗转告字〔2026〕1001号
一、转用范围
本次拟转用土地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建华村村属;瓜洲镇瓜洲村村属,军桥村村属,四里铺社区园林组范围内。拟转用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转用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转用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的规定,本次农转用土地目的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需要用地。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参照集体土地征收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即按《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邗江区(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邗政规〔2026〕1号)的规定执行。
四、土地现状
广陵区
扬广征预告字〔2026〕19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沙头镇晨兴村一组、育新村通长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扬广征预告字〔2026〕20号
一、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该地块拟实施成片开发征收土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李典镇李典村后高组、永一组、永二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这次的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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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邗江区人民政府
广陵区人民政府
扬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责任编辑:古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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