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长春电影制片厂拍摄了一部电影,名字叫做《徐秋影案件》。
整部电影围绕解放初期哈尔滨市文教局一名女职员徐秋影遇害而展开的,反特的色彩比较浓厚。
影片中提到了被害人徐秋影在解放前曾受过敌特组织培训,解放后未进行坦白,后来被敌特组织找上门,要她继续从事反革命活动,但徐秋影不干,最终被特务杀害。
图|《徐秋影案件》小人书
影片最后当然是一个大圆满的结局,特务分子罗精达、邱涤凡都被逮捕。
不过,很多人可能都没想到,徐秋影案实际上是根据真实案件改编过来的,值得一提的是,在1987年,黑龙江省高院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以后,对影片中被捕特务邱涤凡的原型邵玉魁做了改判,宣告其无罪。
当年邵玉魁被捕的时候,也才37岁,至1987年获平反出狱,已经是年过七旬。
那么当年这起案件的前因后果是什么,为什么要在时隔这么多年以后,对邵玉魁进行改判,改判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松花江畔的疑案
邵玉魁晚年时曾接受过采访,虽然她已经年过七旬,但依然对当年这件往事印象深刻。
1948年11月6日晚,一个渔民在哈尔滨市松花江畔发现了一具女尸,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以后,迅速赶往了事发地点。
根据法医尸检,被害人是一名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短发,穿咖啡色女大衣,死亡原因是被人枪击,子弹是从死者的后脑穿过,然后再从太阳穴穿了出来。
毫无疑问,这是一起凶杀案。
经过调查发现,死者是哈尔滨市文教局的女秘书赵洁珊。
一开始,公安机关考虑是情杀的可能性比较大。
图|剧照
那时赵洁珊才二十来岁,年轻漂亮,身边有不少人追求,可公安机关在经过调查以后,最终排除了情杀的嫌疑。
尽管当时解放战争仍然还在进行,但哈尔滨市公安局还是对此案投入了相当的侦查,无奈因为现场遗留的线索太少,公安机关几经调查,也没有收获,无奈只能暂时搁置下来。
时间一晃三年过去了。
1951年底,赵洁珊的父亲赵富瑞给哈尔滨市政府写了封信,希望公安机关能够重新投入力量,调查女儿被害一案,市政府后来将信批转给哈尔滨公安局,公安局也很重视,就组建了“乙号案件侦破组”,专门调查赵洁珊被害一案。
专案组在调查的过程中,注意到了死者赵洁珊遗留在现场的一个笔记本,笔记本上面记了两个地址:
一个是水道街10号;一个是工厂街25号。
公安干警到了现场一调查,这才惊奇的发现,这两个地址实际上是一个地方,它的前门是水道街10号,后门是工厂街25号。
这个地方住着一户人家,户主名叫邵植华,而他的女儿邵玉魁和赵洁珊曾是同事,两人在解放前,都在原国民党“哈尔滨妇女协进会”工作过。
后来经过深入调查后,公安机关发现,这个邵玉魁的家庭背景十分复杂。
邵玉魁在解放前就在国民党的机关工作过不说,弟弟邵莲魁、邵亚魁都当过国民党军士兵,妹夫李子和曾在国民党军统特务刘精一的介绍下当过军统情报员(长春解放时已经随新七军向我军投诚)。
这一系列的发现,使得公安机关把整个案件往敌特潜伏的方向去考虑。
当时,公安机关还发现,死者赵洁珊笔记本里面还有这么一句话:
“这不是一件事的结束,是一件事的开头,墨写的谎说,绝掩不住血写的事实,血债必须用同物偿还,拖欠的愈久,就要付出更大的利息!”
这本来是鲁迅先生在1926年为纪念“三一八”惨案写的一篇纪念杂文《无花的蔷薇》中的一句话,可当时处于建国初期,一线公安干警多数都没有读过这篇文章,加上赵洁珊本人身份背景也极为复杂,因此下意识的认为,赵洁珊本人其实也是被裹进敌特组织里面,因为不肯屈从,才遭到敌特杀害的。
更为关键的是,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邵玉魁的父亲邵植华曾向市工商联合会上交了一把新三号撸子,根据枪证上的描述,该枪曾配发了15发子弹,但邵植华上交该枪时,这把枪只有14发子弹。
而赵洁珊就是死在新三号撸子的枪击之下。
毫无疑问,邵玉魁是有重大作案嫌疑的。
1954年4月7日,专案组先是秘密逮捕了邵莲魁,也许是动用了一些手段,十几次审讯后,邵莲魁顺着专案组的描述,交代了一些情况:
“姐姐邵玉魁通过赵洁珊为特务组织搜集情报,后来发现赵洁珊动摇了,邵玉魁便和他商量,把赵洁珊诱骗到江沿枪杀了。”
同年5月中旬,哈尔滨市公安局将邵玉魁逮捕。
疑点重重:无法闭环的证据链
邵玉魁那时根本没想过,自己会卷入一起凶杀案,还是一起政治凶杀案。
据邵玉魁回忆,当时她正有8个月的身孕,被通知到沈阳去开会,她登上火车刚行驶到王岗,就被公安机关出示逮捕证逮捕,随后就被糊里糊涂的拉回公安局。
起先邵玉魁一直不肯“认罪”,于是便被不断地审讯,后来为了肚子里的孩子考虑,邵玉魁迫于无奈先认了罪。
1954年7月4日,邵玉魁在医院生下了一名男婴,当时负责接生的李继庸大夫给孩子取名叫“铁生”,意为期望孩子像铁一样坚强,,当然李继庸大夫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即“铁窗里出生”。
邵玉魁生下孩子仅七天,母子就被迫分离。
不久之后,邵玉魁、李子和、邵莲魁都被判处了死刑,并上报到了省高院审批。
当时,《黑龙江日报》、《哈尔滨日报》在未获得省高院正式宣布结论的情况下,就征得市公安局批准,刊登了破获邵玉魁特务组织被破获的消息,在社会上引发了一片反响。
不仅是国内各家报纸、媒体纷纷转载,以案件为原型的电影《徐秋影案件》也快速上马,后来又有剧团根据《徐秋影案件》,改编出《她为什么被暗杀》等舞台剧。邵玉魁一号案件通过新闻与艺术的传播扩散到全国。
事实上,故事讲到这里,有心之人早已经发现了问题。
姑且不论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是不是采取了一些不合规的手段,邵玉魁无论是作案的缘由还是经过,其实都是编造居多,特别是邵植华上交的枪支缺了一发子弹,就默认这发子弹就是杀害赵洁珊的那一发,缺乏事实依据。
假如这发子弹就是杀害赵洁珊的那一颗,那么邵植华自己上交枪支,不是暴露罪行吗?
有意思的是,后来邵玉魁上诉后,哈尔滨检察院、公安局、市法院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乙号案件”进行复查,发现刘精一特务组织的名单,里面根本就没有邵玉魁、李子和、邵莲魁这几个人的名字。
很明显,在证据链无法闭环的情况下,邵玉魁被“疑罪从有”了。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呢?这恐怕和当时社会环境也有很大关系。
当时新中国刚成立,法治建设尚不健全,特别是在新生的国家尚面临凶残的敌特破坏,社会各方面都比较紧张。
1955年2月,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后,邵玉魁向市法院递交了申诉书,1956年6月,省高院以不符合程序为由将此案退回哈尔滨。
紧跟着哈尔滨检察院、公安据、市法院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邵玉魁案进行调查,调查后的结论是,此案证据不足,是个错案。
按照道理,邵玉魁在当时就应该被平反,可紧跟着到了1957年,全国反右运动开始了,复查此案的人都成了“为特务翻案”,有的被打成右派,有的被开除党籍,有的被撤职。根据资料记载,当时受牵连的人多达200余人,此后再无人对“乙号案件”提出质疑。
1959年春,哈尔滨市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邵莲魁和李子和被处死刑立即枪决,邵玉魁被判了死缓,她的二弟邵亚魁被判处7年徒刑,后来服毒自杀了。
二十六载申诉路:从死缓到无罪改判
邵玉魁在狱中度过了26年生涯,尽管是在狱中服刑,但她骨子里是不把自己当成犯罪分子的,后来她持续的向上申诉,从被关押到获得平反,她写了80多份申诉材料。
1971年初,因为始终不承认自己是特务,监狱方面决定上报,要给邵玉魁执行死刑,幸亏当时监狱方面一个从富拉尔基调来的女干部看了她的档案,坚持认为没有理由报邵玉魁死刑。邵玉魁因此得以幸免。
因为电影《徐秋影案件》的影响,邵玉魁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据邵玉魁回忆,当时新入监的犯人经常借故来看她,就如看动物园里的猴子。
邵玉魁是个知识分子,觉得自己的人格和尊严受到了侮辱,于是他专门写了一份报告上去,请求保护,后来被“参观”的情况才少了很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风气逐渐开放,我国的法治建设重新走上了正规。
1979年12月,省高院依法对邵玉魁裁定减刑,这也意味着邵玉魁只需要在牢中再蹲一段时间,就可以出狱了,法院方面还贴心的联系到了邵玉魁的儿子铁生。
这也是时隔二十年来,邵玉魁第一次听到了儿子的消息。
1981年12月,邵玉魁刑满释放,面对当时已经二十多岁的儿子,根本就认不出。
不过,邵玉魁虽然刑满释放,但毕竟不是获得了平反,她身上依然背负着罪行,这令她无法接受。
从获释当天开始,邵玉魁便不断地给省政府、法院写信,要求为自己平反,还一个人到北京去反映情况。
时任黑龙江省委书记李力安、省政法委书记赵德尊在了解了邵玉魁的情况后,亲自做了批示,哈尔滨市委书记王钊指示市政法委组成了专门的联合调查组,对邵玉魁一案进行深入的调查。
1982年年底,经过了半年多的调查后,联合调查组做出了正式的复查意见:
“1955年审结的‘乙号案件’,是一宗缺少确凿证据的冤假错案,应当给予改判。”
图|邵玉魁晚年
1987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同意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对“乙号案件”所作的改判:
“对邵玉魁宣告无罪,撤销对邵连魁、李子和的死刑判决,对李子和按国民党投诚人员对待。”
至于赵洁珊到底是谁杀的,也许永远是个谜了。
不过,邵玉魁冤案虽然是真相大白,但赵洁珊是如何被害,因为年代久远的关系,始终没能调查清楚。
邵玉魁后来在接受采访时,还谈到了自己所认识的赵洁珊:
“她确实是位既文静又漂亮的姑娘,是当时市政府机关有名的“四大美女”之一。她也是个更不幸的女人,本人被杀害,死后又被误定为“特务”。也影响了亲人。据说赵洁珊的父亲、妹妹都受到牵连。赵洁珊被何人枪杀,至今仍是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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