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一年度(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结息周期的利息已经结算完毕,总金额达3.69亿元,较上年增长6.94%,缴存人员人均结息约880.09元。结息总金额、覆盖人数、人均结息三项指标,同步创下历史新高。
针对市民关心的结息核算方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详细解读。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全市公积金统一在每年6月30日完成年度结息,结息周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现行1.5%)执行。系统根据缴存人员账户每日余额累计核算全年利息,全程自动核算、精准无误。结算利息直接计入个人账户本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次年可继续参与计息,实现资金逐年滚存增值。
持续走高的结息红利,依托全市公积金缴存规模的稳步增长。上半年,全市新开户缴存职工9000余人,归集额32.04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稳存量、扩增量双向推进,持续夯实资金底盘。常态化开展催缴工作,上半年补缴公积金超1.15亿元,同时积极拓宽缴存覆盖面,推动非公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制度体系,上半年新增开户单位398家、灵活就业人员开户3100余人。
在资金运营方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审慎稳健原则,优先保障群众提取、贷款资金需求,科学优化资金存放结构,为年度结息稳步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不少缴存职工咨询,职工退休或工作变动导致账户封存,是否影响正常计息。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回应,职工封存账户在未办理销户提取的前提下,账户余额依旧按照1.5%年利率正常计息,逐年滚存累积。职工可根据自身置业规划,自主选择留存增值或提取使用。
当前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持续下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现行1.5%)执行,且采用年度复利滚存模式,稳健增值优势愈发突出。以10万元本金存期一年测算,商业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挂牌利率约0.95%,年度利息收益950元;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1.5%,年度利息可达1500元,利息收益差距明显。不断累积的公积金账户红利,既切实增加了职工个人财产收益,也持续充实全市公积金资金池,为住房贷款发放筑牢资金基础。2026年度,全市公积金贷款发放额预计突破15亿元,可支持5000余户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实现安居目标。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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