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发布。《报告》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为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夯实了法治基础。
一、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成效显著
《报告》披露,2025年度,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成效显著,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决策、政务公开、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法治政府引领法治社会建设、政务服务与诚信法治保障、数字法治政府等诸多核心指标表现稳步提升。其中,北京、深圳、杭州、上海、广州、南京、宁波、温州、烟台、重庆、青岛、济南、合肥、苏州、厦门、南通、天津、济宁、成都、潍坊等城市表现突出。
《报告》评估结果显示,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各地政府的工作表现亮点突出:一是各地法治政府建设的均衡度有所提升,过去工作相对滞后的一些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效持续提升;二是各地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涉企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专项行动所形成的经验被制度化,为建立长效机制,构筑法治化营商环境夯实了基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探索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执法框架等方面也不断形成务实有效的制度安排;三是不断推广权责清单等管理方式,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水平;四是数字技术赋能政府依法履职的探索不断深入,数字政府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不断强化,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服务、政策咨询等领域数字技术的普及不断提升行政效能;五是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体系不断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并逐步释放监督效能,并且通过相关的立法明确了体制机制和监督重心,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稳步强化。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展望
《报告》同时指出,法治政府建设仍有提升空间:
其一,制度建设需要动态适配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规范性文件等方面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并提升透明度,一些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存在涉企差别对待、民生保障条款不完善等问题;政策制定过程中政企沟通的常态化、代表性和实质性的对话协商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在行政许可、征收补偿等涉及企业与群众核心权益的领域,一些规范性文件仍然存在违反上位法的情况;政府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动态清理与实施情况评估仍然需要进一步强化。
其二,监管执法体制机制的完善还需要解决一系列堵点。新业态领域的监管执法标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机制需要优化,通过强化数据共享,推进社会共治,引入智慧监管等不断增强监管实效,减少监管漏洞与空白;在推进行政权责清单式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更加注重不同层级政府相关部门间权责分配的清晰化,完善综合执法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执法机构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机制;行政执法需要更加关注严格与规范并重,在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加大关涉民生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其三,推动各类监督机制协调联动。伴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建设督察等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不断健全,需要更加注重各类监督机制的协调联动:一方面,注重科学定位不同机制的功能,尽量防止不同机制之间的重叠;另一方面,推动不同机制的联动,在解决个案争议、推动普遍性问题解决、推进源头制度完善等方面逐步形成闭环。
其四,加快完善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当前,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逐步融入政务咨询、决策审查、执法监管等行政管理场景,这在不断提升行政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一些新的问题,需要加快完善相应的制度规则。一方面,政务活动中个人信息保护、数据使用规则、数据安全责任等方面亟待明确相应的规则;另一方面,需要从完善正当程序保护、确保个案决定公正、防止生成内容偏差带来损害等方面来规范新型人-机互动带来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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