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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

示范许昌微信公众号发布

2026年示范区义务教育入学指南

其中提到

示范区各中小学的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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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指南具体内容

2026年示范区义务教育入学指南

一、小学、初中招生入学问题到哪里咨询?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划片招生”,学生家长可到划片学校咨询入学报名问题,咨询方式可采用电话咨询或者到划片学校现场咨询。示范区教育部门及中小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一)示范区教育部门招生咨询地址:

魏文路与尚集街交叉口西北角示范区实验小学南门

咨询电话:0374-3372004

(二)示范区属地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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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入学条件

1.小学:《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当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2026年秋季就读小学一年级须年满6周岁,即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符合示范区属地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初中:符合示范区属地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流程

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向片区学校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也可通过河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业务系统将有关报名材料推送至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7月20日前完成网上信息采集。8月10日前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

注意:示范区属地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

四、材料准备

(一)住户一致。户籍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招生范围内的,可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以上房产均需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实际居住产生的佐证材料。

(二)(村)社区居民。(村)社区居民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

(三)三代同居。三代同居主要适用于学区内示范区户籍原住民,指适龄入学儿童父母名下没有房产,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三代户籍与房产一致),无迁入迁出记录,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户籍信息仅有祖孙三代家庭成员,无适龄儿童的其他父母辈亲属信息。这种情况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按照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以上房产均需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实际居住产生的佐证材料。

3.父母无房证明。入学所需无房证明可到所报名的学校统一登记,由接受报名的学校统计上报相关部门统一办理。

(四)房产证、户口簿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具有主城区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以上房产均需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实际居住产生的佐证材料。

(五)进城落户。具有房产但无示范区户籍,并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招生范围内的,可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居住证。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房产持有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以上房产均需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实际居住产生的佐证材料。

(六)学生及其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示范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在网上报名时,根据居住地所在区域进行网上报名,经报名点学校初审、教育部门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须示范区户口)。

2.房屋租赁合同(示范区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3.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开具办法同(三))。

(七)拆迁户。非货币化安置拆迁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城区城市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已交付的,学区按新安置的住房居住地进行审核录取;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且无其他房产,学区可按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进行审核录取。货币化安置拆迁自货币化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尚未购房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学校入学。超过两年仍未购房,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现场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拆迁合同。

3.无房证明。(货币化安置拆迁须无房证明开具办法同(三))

(八)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是指在示范区居住务工或经商的非许昌市示范区户籍人员的子女。这种情况入学可在务工地或经商地所在学校网上报名,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各学校按照“四统一”原则,对随迁子女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从业人员随迁子女

1.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与示范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2.社保凭证。示范区范围内用工单位给员工或个人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

3.居住证。

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经商人员须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须提供示范区范围内满3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2.居住证。

五、学生想上民办学校,应注意那些事项?

坚持“公民同招”原则,有意就读民办学校的,可自行到学校咨询。想就读示范区民办学校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示范区。

2.民办学校的招生费用。要了解清楚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综合考虑孩子意愿、学校特色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理性、慎重选报民办学校。

3.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及预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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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车友汇

来源:示范许昌微信公众号

编辑:梁鑫文

审核:王淼

终审:田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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