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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系AI生成)

老王是福山区福新街道某村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听说办公楼上搬来了一个新邻居,老王想着“远亲不如近邻”,哪天去找这位新邻居聊两句。可还没见着人,老王就发现办公楼天花板隐隐有点发霉,时间一长甚至开始滴答滴答漏水,这可让老王犯了难,这是怎么回事呢?

新邻居带来的烦恼

事情要从2023年说起,老王口中的新邻居正是小刘。原房主因与小刘之间存在经济纠纷,故将所属涉案楼房及室外阳台等抵顶给了小刘。

小刘是个绿植达人,搬进了楼房后,在阳台“搞起了工程”,填土种植,蔬菜、绿植样样数数。小刘的阳台越来越美了,可老王的烦恼却随之而来。

原来,老王的办公室正好位于小刘阳台楼下,这不规范的改造、浇灌不仅导致雨雪水不能正常排出,老王的办公室也遭了殃。

老王找到物业多次询问如何妥善解决漏水事宜,物业管理人员也多次找到小刘。可是小刘认为:“我买的二手房,也就是在阳台搞搞绿化,这漏水的事又能与我有什么关系呢?”

这一来一回,事情没有得到解决。2025年12月,又是一场大雪后,老王无奈诉至法院,要求恢复楼顶漏水部位、积极修缮、禁止在楼顶浇灌蔬菜、对室内损失进行修缮或赔偿损失10000元。

“接地气”打开心结

福山法院接到案件后,考虑到该案系邻里类侵权纠纷,若通过诉讼审理,不利于邻里和谐,甚至有可能加剧矛盾。

在征得老王同意后,依托福山区综治中心,将案件分流至福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

接收案件后,为了更好地了解案情,调解员和老王、小刘约好了时间,一起到现场看一看。

他们先来到了老王办公室,调解员凭借基层工作经验,握着老王的手,恳切地说:“老王啊,您年纪长,别上火,遇事咱慢慢商议。”

看了老王办公室漏水的情况,又一起来到了小刘的阳台,调解员看着小刘略微低下的头,语重心长地说:“小刘,你看看,这天花板漏了,谁遇着不着急呢,你看这与咱阳台这样的改造一点关系也没有吗?咱们是不是应该坐下一起看看事情怎么解决呢?”

调解员接地气的话语,耐心、反复的沟通,慢慢卸下双方的心防。

调解工作往前迈进了一大步。

法官指导“问题解”

调解员与指导法官对案件涉及的漏水原因、责任划分、维修成本等问题逐一进行分析研判。

在查询“一网一库”,做足充分准备后,指导法官与调解员,再次约着老王、小刘来到福新街道综治中心调解室。

指导法官拿出了参考案例分析道:“你们看,业主有权改造房屋,但不得违反相关强制性规定,不得影响相邻权利人的正常生产生活,下层住户请求侵权人恢复原状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关于具体损失大家可以协商协商嘛!”经过一上午的协商,小刘同意一次性赔偿老王经济损失1500元,双方就楼顶使用及后续渗漏问题也达成一致,这场邻里纠纷仅一个月的时间在诉前圆满解决。签署调解协议那一刻,双方积压在心里的阴霾一扫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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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玮 来源:福山法院、烟台中院 编辑: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