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能源领域在“十五五”期间的前三年节能降碳重点工作作出详细部署。
能源是落实“双碳”目标的重点领域,“十四五”以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和一批重点工程项目,节能降碳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较大挖潜空间。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与《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相衔接,一方面聚焦能源产供储销等环节,加大煤炭、油气、煤电等行业的节能降碳力度,另一方面,聚焦支撑主要用能行业节能降碳,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目的是促进能源生产消费提高能效和降低碳排放,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强力支撑。
推动实施一批60万千瓦级煤电机组超(超)临界跨代升级改造
在总体要求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到2028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年均提升约1个百分点;合理控制煤电机组供电煤耗,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煤电产能比例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建成一批零碳低碳煤炭矿区、油区;支持建成一批零碳园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取得显著进展,绿色用能水平不断提升。
在具体部署方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深入推进电力系统节能降碳”被列为《行动计划》的首项任务,明确提出大力推动火电节能降碳。稳妥有序关停一批具备条件的30万千瓦级及以下煤电机组,鼓励按新一代煤电要求建设替代机组;推动实施一批60万千瓦级煤电机组超(超)临界跨代升级改造。支持对具备条件的机组实施零碳低碳燃料掺烧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改造建设,改造建设后度电碳排放水平应降低10%左右。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能源效率中心副研究员伊文婧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微信采访时进一步表示,电力系统方面,要通过关停淘汰、跨代升级改造、低碳化改造等方式,大力推动火电节能降碳。全国火电供电煤耗每下降1克标准煤/千瓦时,即可实现年节能超6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200万吨。同时,要充分发挥输电通道优化配置绿色资源的作用,扩大新能源消纳空间。输电通道利用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以1000万千瓦规模计),每年可多送绿电8.8亿千瓦时,减少碳排放超500万吨。
布局建设一批自用消纳的新能源基地、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
加强非化石能源消费替代化石能源,是消费侧减少碳排放的重要路径,而对重点行业供用能系统的改造升级,是更大规模使用非化石能源的必要条件。
《行动计划》针对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用能领域,分别提出了发展方向和支持措施。
比如在推动交通用能清洁化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建设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大功率充电为有益补充的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加强高速公路沿线大功率充电设施、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建设,率先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利用率超过40%的充电设施实施大功率改造。进一步下沉建设农村地区充电网络。
伊文婧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终端用能领域的非化石能源替代是能源系统清洁化、低碳化转型的关键。以交通领域为例,到2028年新增新能源重卡100万辆左右,推动LNG(液化天然气)、绿色氢氨醇和生物柴油的规模化替代,预计可减少成品油消费1000万吨,减少碳排放2000万吨,有力推动能源系统协同降碳。
此外,在算力、先进制造业等新兴产业与绿色电力协同发展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协同规划、协同建设、协同运行、协同布局等举措。比如,推动采用高效冷却、高性能供电、先进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等节能技术装备,提升算力设施能效水平。布局建设一批自用消纳的新能源基地、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推动电力和先进制造业等产业协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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