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即将开始办理啦

具体怎么操作

快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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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实行一年一签,集中办理时间为: 8月1日至31日(工作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 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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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江津琅山体育场东大门旁(羽毛球馆斜对面,现场有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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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全日制普通专、本科新生(含预科生),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江津区

(五)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六)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脱贫户家庭学生(原建卡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2.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3.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4.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6.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严禁到村社开具贫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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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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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

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建议按最长年限办理,以减轻还款压力),续贷学生和在校生首次办理按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贷款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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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一)大学新生首次办理所需材料

1.手机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登录注册完善个人信息,或者用电脑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完成在线贷款申请后到办理现场核实信息并打印1份纸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自己录入信息的,可以到现场录入。

2.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3.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原件。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必须双方同时到场签字拍照。

注意:未被录入助学贷款系统预申请的学生还需现场填写《江津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相关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如有虚假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审核通过才能办理助学贷款。

5.共同借款人不能到现场的(原则上是在外省市不便回江津的),需要先在手机“国家助学贷款”APP里完成“共同借款人远程授权”(见附件)

(二)在校大学生首次办理所需材料

1.手机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登录注册完善个人信息,或者用电脑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完成在线贷款申请后到办理现场核实信息并打印1份纸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自己录入信息的,可以到现场录入。

2.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3.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借款人注册有效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的可提供学信网打印出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必须双方同时到场签字拍照。

注意:学生有贫困证件的,需带上贫困证件,如低保证、脱贫户证明等(严禁到村社开具贫困证明)。没有贫困证件的学生还需现场填写《江津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相关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如有虚假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审核通过才能办理助学贷款。

5.共同借款人不能到现场的(原则上是在外省市不便回江津的),需要先在手机“国家助学贷款”APP里完成“共同借款人远程授权”(见附件)。

关于共同借款人: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必须在江津区;

5.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在校大学生续贷(现场办理)所需材料

来现场办理本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续贷现场办理只需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前来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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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首次贷款和升学续贷学生必须到现场按指导依序办理,办理完成后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和贷款合同。

续贷学生可以在手机“国家助学贷款”APP按操作界面指引即可以完成续贷,也可以在电脑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续贷(续贷申请后,8月份才进行审核,审核后你会收到“回执校验码”,将“回执校验码”交给学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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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贷款审批、资金划付以及本息偿还等情况请用手机“国家助学贷款”APP,或者电脑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看,如有疑问,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咨询时间:工作日8: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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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往现场办理学生及家长须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等候办理,避免聚集和扎堆等现象。

2.办理期间正值酷暑高温季节,特别提醒各位大学生朋友注意防溺水、防中暑!

附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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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津教育

编辑:罗梅 编审:胡德赛

值班副总编辑:周 娅

总编辑:王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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