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来源: 百度百科《赖昌星》《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词条、人民法院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典型案例之十三: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远华案十年》、人民网《环球人物·赖昌星,在审判中远去》、新华社厦门5月18日电(2012年判决报道)、新浪网《赖昌星的加拿大最后岁月》、中新网《赖昌星12载流亡逃无可逃》、光明网《腐败红楼·罪恶白楼》、重庆市检察院《聚焦厦门远华走私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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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4月,一封长达74页的举报信,悄悄落进了中纪委和海关总署的收件箱。

没有人知道这封信是谁写的,也没有人知道它辗转经过了几道关卡,才最终落到了不该被截走的地方。

信里写的东西,让看过它的人久久没有说话——厦门关区,存在特大走私问题,背后有大批官员为其撑伞护航,而且,这张保护伞一直延伸到了公安部副部长的位置。

这封信,开启了一场震动全国的大案。

这个案子,后来被称为"建国以来查处的最大经济犯罪案件"。

整个远华案的涉案总额高达530亿元,偷逃税款300亿元。

600多名涉案人员被审查,300多人被追究刑责,14人一审被判处死刑,涉案人员中有省部级干部3人、厅局级干部26人、县处级干部86人。

仅厦门海关一家,就有160多人落马,占当时厦门海关总人数的13%。

这些数字,放到今天读来,依然让人心头一紧。

案子的主角只有一个人——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赖昌星。

他小学只读到三年级便辍学,出身农村,没有任何背景,没有任何靠山。

但他用了将近20年的时间,把一张从基层小警察、普通科员开始织起来的关系网,一路织到了公安部副部长的级别。

600多个人,被他一个一个拉进这张网里。

这些人里面,有人拿了钱,有人从没直接收过一分,但照样为他遮风挡雨、出谋划策,甚至在缉拿令下达后还在给他通风报信。

他究竟靠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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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晋江烧厝村走出来的人

要搞清楚赖昌星这个人,得先从他的来处说起。

1958年10月27日,赖昌星出生在福建晋江市青阳镇烧厝村,今天这里属于晋江市西园街道烧厝社区。

家里8个兄弟姐妹,他排行老七。

一家人挤在祖屋的三间房里,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并不夸张。

村里年纪比他稍大一些的人后来回忆,那时候赖昌星家穷得出名,孩子们都叫他"阿肥星"。

家境如此,9岁才进学校,念到小学三年级就彻底辍学了。

辍学之后,他没闲着。

跟着大哥到晋江、南安一带打工,挖水井、干零活,后来又去部队团营附近的挖沟队待了一段时间,接着在农用机械厂当了两年学徒工。

这段底层摸爬滚打的经历,让他对一件事有了非常清醒的认识——靠力气赚的钱,是最慢的钱。

1977年前后,他拉上五个村民,每人出几百块钱,凑了大约1500元,开了个小工厂,专门制造汽车螺帽和简单的配件。

这是他人生里的第一次投资,规模小得可怜,但他从这里起步。

1985年,赖昌星做出了一个被后来很多人当成"转折点"来讲的决定——他花2万元从山东省一家国有工厂的工人手里买来了一种纺织机的设计图纸,又从宁波专程请来了师傅,开始生产纺织机。

他看准了一件事:当时全国服装出口业务正在大规模扩张,纺织机的需求量只会越来越大。

他把同类产品的价格砍掉三分之二来卖,很快在市场上打出了一片天地。

几年之内,身家已经突破千万。

这还是在石狮一带做生意的年代。

石狮这地方,在那个年代就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离海近,管控相对宽松,进出口商品流动频繁,走私早就是当地公开的秘密

赖昌星在石狮做纺织机的同时,也开始小规模地碰走私——先是走私一些电器,利润比正经生意大得多。

他的兄长赖水强后来说过:那时候赖昌星"开始小小的走私,混装一点偷运进来,刺激了他,总是比做其他事情利润大,就铁心往这个方向发展"。

但走私的路注定不平稳。

他在石狮的工厂生意,最终被税务部门查封。

工厂没了,他把这摊子丢给兄弟,自己带着积累下来的约3000万元资产,离开石狮,奔着两个小时车程之外的厦门去了。

这是1980年代末的事,距离他后来在厦门建立起那个庞大的走私帝国,还有将近十年。

1991年,赖昌星通过关系取得了香港居民身份,迁居香港。

落脚香港之后,他做了一段时间房地产,赶上1991年到1992年香港楼市的上升期,靠炒卖楼宇赚了约两个亿。

有了资本垫底,他组建起了香港美好企业有限公司,兼营进出口和成衣贸易。

1993年6月,他又在香港注册了远华国际有限公司。

1994年初,他以港商身份回到福建,先成立了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搭好框架,开始大规模布局。

1996年,正式将公司升格为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

从这一年开始,那台走私机器全速运转。

【二】那条街上,有一栋红色的楼

厦门湖里区华光路,在1990年代还属于偏僻的工业区地带,周围大多是普通厂房,外人很少来这里转悠。

就是在这里,赖昌星在1996年耗资1.4亿元,造了一栋7层楼的建筑。

楼是红色的——红顶、红墙、红门,连灯笼都挂着红的。

厦门人管它叫"红楼"。

红楼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表面看起来是远华集团总部的接待场所。

进门抬头,一楼大厅挂着"红运当头"的书法真迹,据说出自书法大师之手,赖昌星特意高价购入。

二楼是餐厅,配备了四个红木包间,专门从香港聘请的名厨每天坐镇,食材用料全部对标顶级标准,全天候备用。

三楼是桑拿房,进口双人冲浪浴缸和可调节按摩床,一应俱全。

再往上,还有卡拉OK、舞厅,以及几套功能各异的豪华套房。

七楼,是赖昌星自己的办公室。

了解红楼的人私下说过一个规律:一个人如果从一楼走到七楼,体验了红楼的"全套服务",就几乎不可避免地成了赖昌星的人——从那以后,他不再需要为这个人付出任何成本,那个人会主动为他的走私活动提供服务。

红楼还藏着一个外人不知道的机关。

在各处的接待场所里,赖昌星的人暗中安装了针孔摄像头。

当受邀而来的官员在那里做了不该做的事,全程都会被秘密录下来,留作日后要挟。

这是整个"腐蚀链条"里最阴的一环,也是最难被举报的一环——因为被录下来的人,再没有资格公开指控赖昌星。

但红楼只是赖昌星这套体系里最显眼的那一块,他真正花时间、花心思的东西,在红楼建起来之前就已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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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那张网,是从最底层开始织的

很多人研究远华案,喜欢把目光落在案发后几个位高权重的涉案官员身上,却忽略了赖昌星织网的顺序——他最初编织这张网的时候,目标根本不是什么高官,而是那些当时连名字都没人知道的"小人物"。

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庄如顺,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之一。

赖昌星和庄如顺相识,是在庄还只是石狮市公安局普通警察的时候。

那时候两人都在闽南一带晃荡,不过是普通的认识。

赖昌星当时就判断庄如顺"有潜力",于是开始帮他疏通关系、活动路子,帮他在仕途上一步步铺台阶。

结果,庄如顺升了——从警员到交警支队副队长,到省厅外联办副主任,到主任,再到福州市公安局局长,最终升至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

1996年,时任省厅外联办的庄如顺收受了赖昌星赠送的一部价值42550元的全新丰田"佳美"小轿车,赖昌星的妻弟曾铭铁顺利拿到了前往香港的通行证。

这只是两人长期利益互换中一次普通的"报答"。

等到1998年赖昌星走私大发横财的时候,庄如顺已经身居省厅副职兼省会城市公安局局长了。

这份交情,赖昌星用了十几年慢慢养成。

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和赖昌星相识更早。

两人认识的时候,杨任厦门海关调查处副处长,经人介绍,一见如故,聊得投机。

赖昌星随即把自己定位成"东道主",经常邀请杨前线和他手下的调查干部到家里喝地瓜粥,时不时拉着一帮人上餐馆加餐,逢年过节不忘走动问候。

就这样,一来二去,关系便亲近了。

1994年,40岁的杨前线升任厦门海关关长。

到这时,他和赖昌星之间的交情,已经不是"认识",而是"多年的老朋友"了。

杨前线的案子里,有一个细节后来被办案人员专门记录了下来:1998年,全国掀起打击走私专项行动,海关总署专门到厦门调查走私问题,借用了厦门海关九楼的会议室开会。

会议室的窗口正好对着港口。

就在会议进行期间,赖昌星集团的人打电话过来说,有一艘油轮马上要进港,担心开会的海关总署人员从窗口看到,要求换一个开会地点。

杨前线满口答应,立即给换了。

这边一群人开着打私会议,那边走私油轮照样顺顺当当地进港,全程没有任何问题。

与此同时,有群众多次向厦门海关递交远华走私的举报信,杨前线不仅没有组织查办,还把举报信一封一封地截留下来,转手交给了赖昌星。

直到被捕后,杨前线仍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后悔",他公开说:他和赖昌星是"最好的朋友"

这就是赖昌星的交友逻辑:不是等你有权了再去接近,而是在你还没权的时候就开始投入,用时间换来真正意义上的"义气"和"恩情"。

等你有权了,这份"义气"就会自然而然地兑现。

他收买官员,除了金钱,还靠的是这种"帮会"式的情义。

据知情人描述,他跟你交好时,从不当下就开口求你办事,总是先给好处,等到彼此关系打得火热,再开口,让对方觉得盛情难却、无法拒绝。

他甚至曾经主动向一个"有潜力的小官"借过5万块钱,还的时候付了20%的高息——明明是在给对方钱,却偏偏包了一层"借还"的外衣,委婉地把钱塞进了口袋,还帮人保住了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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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这张网铺开了多大,直到最后才真正清楚

庄如顺这条线,杨前线这条线,只是远华关系网上两根显眼的丝。

到案发时,仅厦门市委、市政府的原领导班子里,就有7名成员被查出了严重的腐败问题。

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刘丰,因受贿45.6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74.8万元,判处无期徒刑。

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因受贿505.7万元,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中有一笔是因为他找赖昌星要钱,给在澳大利亚读书的儿子在当地买了一套房。

厦门市原副市长赵克明,受贿折合人民币452万元,同样被判死缓。

涉案层级最高的,是公安部原副部长、全国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李纪周。

李纪周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27.6万元,并利用职权多次为走私活动保驾护航,非法干预执法部门的查处行动,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他手握的,恰恰是全国打击走私的最高协调权力。

厦门海关原副关长接培勇,在赖昌星摸清他偏爱书法字画的嗜好后,先是收了价值6.8万元的名人字画,之后赖昌星又花了1000多万元帮他的情妇在香港购置了一套豪宅,彻底将其拉下水,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法院最终认定,赖昌星直接经手或指使犯罪集团成员,先后向64名国家工作人员贿送钱款、房产、汽车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913万元。

省部级3人,厅局级26人,县处级86人——这一串数字,把整个权力体系从上到下贯穿了一遍。

当整张名单摆在眼前,所有参与审查的人都面临同一个问题:这些人来自不同的系统,有不同的背景,经历各异,性格各异,他们被同一个人拉进了同一张网里——这个人究竟用了什么方法?

钱,当然有。

1995年12月至1999年5月,整个远华集团走私案值共计530亿元,偷逃税款300亿元;其中赖昌星本人走私的部分,法院认定案值为273.95亿元,偷逃税款139.99亿元。

这背后流出去的腐败成本,绝不是小数字。

但钱只是其中一层。

他在不同的官员身上,用的是完全不同的手段。

李纪周这个级别的,赖昌星靠的是长期积累的利益绑定。

蓝甫这个级别的,赖昌星是顺着对方主动伸出来的手,给了他想要的东西。

接培勇这个级别的,赖昌星是先研究透了他的喜好,再精准投放。

单独看每一个人的腐蚀过程,好像都有各自不同的路径。

但如果把所有案例叠在一起看,会发现一个共同的底层逻辑——一条赖昌星自己从来不说破、但始终在遵守的隐秘规矩。

这条规矩,不是金钱,不是情义,不是美色,也不是把柄。

直到赖昌星落网,案件进入审查尾声,这条规矩才被一点一点从他的口述和行为记录里拼凑出来。

当调查人员把那份梳理赖昌星行事逻辑的核心档案材料翻开,看到赖昌星说的的一句话时,参与审查的所有人,在那一刻都沉默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