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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
安全能力大培训大提升工作小组办公室发布
关于 公布泉州市安全生产隐患
与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渠道的公告
关于公布泉州市安全生产隐患
与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深入落实《泉州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能力大培训大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泉委办发明电〔2026〕20号)工作部署,全面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拓宽隐患、违法行为线索来源,切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火灾、生产安全等重特大事故,现面向社会公开设立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渠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存在下列安全生产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均可实名或匿名举报:
(一)消防安全类
劳动密集型厂房、“九小场所”和群租房、公共娱乐场所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未配置或损坏,“三合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使用可燃彩钢板、“三合板”等易燃材料装修分隔,违规安装封闭防盗窗、防盗网,违规动火作业,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问题。
(二)交通运输安全类
客货运车辆“三超一疲劳”,“两客一危一货”非法营运,车辆带病上路、驾驶人无证从业;违规使用检验不合格船舶、违法采、运砂“三无”船舶,非标乡镇船舶违规营运,商渔船违规航行作业等问题。
(三)危化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类
危化企业安全距离不足、特殊作业管理缺失、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和零售点“五严禁三务必”等要求;油气长输管道周边第三方违规施工、管道设施老化、易燃易爆物品违规堆放等问题。
(四)工矿企业类
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纺织鞋服企业高风险作业无审批、外包无安全协议;矿山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问题。
(五)工程施工类
房建、市政、交通、港口码头、水利、电力、能源、通信等各类工程项目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无(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高处作业人员未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两违”、农村自建房违规施工等问题。
二、举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举报渠道
(一)电话举报
安全生产综合举报热线:0595-12345
(二)线上举报
电子邮箱:qzscaqjb@126.com(线索需写明事发地址、企业名称、隐患照片/视频、简要情况)
(三)来信举报
来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1120号泉州市档案综合大楼2108室工作小组办公室(收)
邮编:362000
泉州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
安全能力大培训大提升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15日
来源:泉州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能力大培训大提升工作小组办公室、泉州发布
编辑:吴雪娇
一审:尤逸群 | 二审:苏敬元 | 三审:林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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