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前往云南省腾冲市的游客李女士(化名)反映,其同伴在药王宫购买的双颗装安宫牛黄丸售价999元,而在景区周边药房,李女士发现同厂家生产的单颗装产品298元,且推出买一送一活动,质疑景区存在宰客情况。
对此,景区及生产厂家回应奥一新闻记者称,所售卖的安宫牛黄丸共分为999元、298元及158元三款规格,药丸成分、大小无差别,999元双颗装仅景区等定制渠道在售,其余两款为单颗装。律师指出,同款同源药丸仅凭包装大幅溢价涉嫌违反《价格法》,消费者可依法维权。
游客反映:景区双颗药丸999元,药房买一送一298元
“成分和出厂信息一样”
据李女士反映,其同伴在药王宫购买的双颗装安宫牛黄丸售价为999元。随后,她在景区周边一家药房看到,同一厂家生产的单颗装产品售价为298元,且药房当时正在开展“买一送一”活动。按促销价格折算,两颗药丸售价为298元,较药王宫双颗装低701元,质疑景区存在“宰客”情况。
除了同款药品差价悬殊,景区人员的推销方式也引发质疑。李女士指出,现场销售人员根据售价将安宫牛黄丸分为“贵的和便宜的”,并声称“便宜的是边角料”,推荐消费者选购贵价药品。
网帖截图。
据了解,药王宫位于云南省腾冲市,始建于明代万历年间,为随邓子龙将军平叛至腾的军医李仲春所倡建。该景区是国家AA级景区、云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也是当地云南腾药的发源地。涉事安宫牛黄丸由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系该企业代表性蜜丸药品,含牛黄、麝香、冰片等成分,主要功效为清热解毒,镇惊开窍。
药王宫。图源:保山发布
记者调查:涉事药品出自当地同一药企,药丸成分、大小一致
针对李女士反映的同款安宫牛黄丸差价悬殊的情况,奥一新闻记者先后致电药王宫及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景区工作人员表示,不同价位的安宫牛黄丸均出自同一厂家,产品基础药方一致,药丸成分、大小都一样,但不同价格区间源于规格差异。
药王宫及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均向记者证实,不同售价的安宫牛黄丸在药丸数量及内外包装方面存在“规格差异”。记者了解到,该款安宫牛黄丸细分为三种规格,具体而言:双颗礼盒装999元/盒,采用礼盒包装,通过景区等定制渠道在售;单颗装以铁盒为外包装,根据药丸是否包裹金箔售价亦有区别,带金箔款298元/盒,无金箔款158元/盒。
双颗装,999元 / 盒。
单颗装(带金箔),298元。
单颗装(不带金箔),158元。
针对销售人员提及的“便宜的为边角料”的说法,记者多次致电涉事药企求证,但截至发稿,厂家电话无人接听,未对此作出任何回应。
律师解读:同款同源药品若因包装过度溢价涉嫌违法
针对同款同源安宫牛黄丸差价悬殊、销售推荐购买高价版本等问题,奥一新闻记者采访了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罗延飞,罗律师从定价合规性、消费维权等方面作出法律解读。
罗律师表示,市面所售的安宫牛黄丸属于市场调节价商品,法律允许药企根据包装、工艺、辅料成本等进行自主定价,但定价也应遵守合理区间。《价格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价格与成本、价值匹配。若因有限的包装成本,而将本质完全一致的药丸以数倍的价格出售,违反价格法的明确规定。
罗律师强调,景区及药企单纯依靠外包装、金箔大幅抬高售价,极易使消费者产生价格高药效更好的误解,故商家应当明确提示不同价格的牛黄丸成分、药效一样,否则有放任误导消费的嫌疑。同一药品的有效成分具有国家强制性规定,必须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同批次药品原料应当是统一的,不得以低价为由降低有效成分的国家标准,如使用“边角料”投料,即使成分相同也涉嫌以次充好。
罗律师同时提醒,消费者如因重大误解而进行高价消费购物,可以要求撤销购买退费,如商家在销售时,有明示或者暗示,价高者药效更好,则构成欺诈,可以要求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出品:奥一新闻·南方民间智库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南方民间智库研究员 任贺
编辑:任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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