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那18亿美元的信托资产有新消息了。

两点:

一是,上诉许可申请被驳回;

二是,家族18亿美元资产继续冻结,还需支付原告25万港元的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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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感觉:

难道这次手握大女主剧本的长公主败了吗?

并不是。

下面给大家仔细讲讲这个事。

先从宗馥莉上次的上诉说起。

香港高院关于这笔18亿美元的原审裁定是这样的:

香港高院原讼法庭应宗继昌等三兄妹(原告)的申请,依据《高等法院条例》第21条裁定:

在杭州中院的相关遗产诉讼有结果前,禁止宗馥莉及建浩创投提取、抵押或处分香港汇丰账户内约18亿美元的资产,同时要求她披露该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及收支完整账目。

宗馥莉方认为原审法院在适用法律标准(如是否需证明资产流失风险)、管辖权考量(是否应优先由内地法院保全)以及披露令范围等方面存在错误;

于是在2025年8月15日申请上诉许可,要求上级法院推翻或变更上述这两项强制性命令。

香港高院驳回宗馥莉的上诉许可,意思很明显:

上次的判决继续生效,别折腾了,专心去杭州打确权官司。

也就是说,在杭州中院出结果前,宗馥莉仍不能提取、抵押这18亿美元;

仍需披露账户余额和资金流向。

这两地程序的关系其实非常清晰:

杭州是“决战主战场”(管谁最终拥有这笔钱),香港是“外围后勤部”(管这笔钱在决战期间不能被偷偷转走或花掉)。

香港高院的资产保全令,本质上就是给杭州中院的实体审判做“跨境助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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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就问了:

为什么要在香港冻资产,而不直接在杭州冻?

那是因为,涉案的约18亿美元存在香港汇丰银行,户头是BVI公司“建浩创投”,宗馥莉是董事。

内地法院对位于香港的银行账户,没有直接查封和执行的权力,就算杭州中院出了保全裁定,也很难直接约束香港的银行和金融机构。

如果将来杭州中院判这笔资产属于三兄妹或部分属于他们,胜诉方可以拿着杭州的生效判决,依据《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到香港申请认可执行;

到时候香港冻着的这笔钱就能直接划扣;

现在的冻结,就是在为将来的执行落地“保底”。

简单的说就是:

香港守钱,杭州断权。

说到这,大家应该明白了吧。

官司结果还没出来呢,这笔钱的去向和分法仍然是个谜。

相比这个新闻来说,舆论才是真有意思的。

高赞评论有那么几条:

“私生子继承权,何时取消?”

“妈妈有钱王诗龄,爸爸有钱宗馥莉。”

“拖着就是赢,比起双输,拖着怎么不算赢呢?”

“是我也不想这样给他们啊,本来全是我的,现在给他们的全是从我这里分出去的,你愿意?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就是宗老自己做的难看,以前一直欺骗大家一副老实人模样,那想原来也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

“几十年的新仇旧恨,已经远远超过金钱数字,换成你,你比她还狠。”

“兄弟姐妹多确实很烦,但是对于有钱家庭,外人来搞的时候,一大家子团结就是很难被吃绝户。宗姑娘搞内斗,祸起萧墙。难说谁能赢到最后。”

“真没必要争财产,江山是宗老打下来的就应该按照宗老去分配财产才是,也不是没有钱,何必搞得丢人现眼的;大家族的继承人得忍他人不能忍,他们讲究家族兴旺,容不下的话,一两代就没了,和普通人的生活不一样的。”

“大女主剧本是怎么整成这样的?刚愎自用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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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怎么说呢?

个人感觉,根子还在宗老。

大小姐还是没能走出父亲的“棋局”。

明面遗嘱给独女,暗线还连着二房的三兄妹。

指望用“私下平衡”来换取家族的太平。

算盘打的确实精!

可有句话说得好:

“人死如灯灭”,身后哪还能左右身前事呢?

世人都在算宗家这18亿美元该归姐姐还是弟妹,却没人注意,宗庆后留给世界的最后一份商业文件,是一份只写了开头、没画句号的信托草稿。

有手写指示,有委托书,有确认函,资金也趴在了汇丰账上;

唯独缺了那一纸锁死权利、义务的契约闭环。

在香港普通法眼里,这不叫“信托不成立”,而叫“高度拟态信托”,

它足以让法院推定“受信义务”已经附着,继而把资产锁死,逼着接班人去完成父亲没写完的“作业”。

长公主心不甘情不愿,也是有缘可说了。

不过,这场豪门大战说不得还有变数。

如果信托最终被判不成立,那么这笔遗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走。

宗老的母亲今年1月份去世,意味着她生前该分得的份额,会因《民法典》上的“转继承”瞬间变成她自己的遗产,由宗馥莉的叔叔、姑姑们来接棒。

也就是说,宗庆后算计了子女的平衡,却没算到母亲的寿命;

宗馥莉防住了弟妹,却可能迎来一堆旁系叔姑举着继承证敲门。

这个潜在的法律风险,一旦坐实,可又要掀起一摊风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