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满足工薪收入、各类人才等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大连市2026年第2批次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已于7月21日启动配售,申报时间截止到8月23日。

申报通道开通后,市民咨询较为集中,市住建局为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现就有关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第2批次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共推出692套70年产权现房,房源均为装修交付、带电梯封闭式小区。项目均坐落于甘井子区成熟居住板块,各项目特色鲜明、户型梯度互补,可全面适配单身青年刚需、工薪家庭自住、多人口家庭居住改善等多元需求。

具体政策问答问题

问题1、什么样的条件可以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答:大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居民家庭为单位申购,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申购家庭应选取1人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主申请人,主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申请人自行选择是否将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需单独申请,不与父母共同申请。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农房除外)建筑面积应低于17平方米,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主申请人为本市户籍;2、主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经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类人才和经工信部门认定的软件人才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不受设定的户籍、社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等条件限制。

问题2:对于申购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如何界定?

答: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是指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产权住房,以大连政务服务网查询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无论申购家庭名下有无房产,均需上传查询结果;申购家庭如选择将未成年子女计入家庭成员的,则查询《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时,未成年子女要与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配偶共同查询《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问题3: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有哪些流程?答: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报分为轮候库申报和项目(批次)申报,需先申请进入轮候库,再进行项目(批次)申报,按照申请入轮候库——更新信息(住房、社保等信息需更新,家庭成员、户籍等信息根据实际更新)——申报项目(批次)——资格审核(异议受理)——确定选房顺序并公示——选房等流程进行申购。申购家庭应确保相关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清晰,《大连市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承诺和授权书》需全体申请家庭成员签字确认。符合条件、未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再保留申购资格。在后续批次房源配售时,申请家庭可按照流程重新提出申请。

问题4: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还可以再购买商品住房吗?

答: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可以根据家庭情况、住房需求购买商品住房,进一步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问题5: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办理贷款吗?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答: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办理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购房首付款最低比例为15%,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个人余额可直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问题6: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后可以再出售吗?

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主要通过封闭流转方式出售,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办理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封闭流转;满5年的,可面向符合我市保障条件的对象转让。政策规定的涉法涉诉等特殊情形,由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回购,回购款优先用于清偿剩余贷款和相关税费等。

案例分析问答

案例1:王先生一家三口,夫妻双方和年满18周岁的儿子,在同一户籍上,夫妻双方名下拥有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是否具有资格申请?

答:可以申请。可由年满18周岁儿子单独进行申报。

大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王先生夫妻二人名下拥有50平方米住房,因儿子已年满18周岁,即便仍在同一户籍也无法计入家庭人口,按家庭两人核算,人均住房面积已超过17平方米,王先生夫妻家庭主体不具备申报资格。如想以王先生夫妻名义申请,可将现有50平方米的住房出售后申请,或者将现有50平方米的住房过户给儿子后申请。

案例2:郭阿姨为瓦房店市户籍,名下有农村自有住房,无其他住房,能否申请?

答:可以申请,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金普新区、旅顺口区等均属于大连市户籍范畴(在系统申报时直接选择“本市户籍”选项),农房、军产住房等均不计入家庭住房面积的审核范围,以大连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显示满足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的,即可符合申报基础条件。

案例3:经工信部门认定的软件人才小沈,能否同时申请购买人才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答:可以同时申请。经核实了解,小沈三年前通过大连市人才引进政策来连就业,父母长期在外地生活,计划晚年赴大连定居,但受购房成本压力限制,一直未能实现安家需求。按照我市相关政策,作为经认定的软件人才,小沈既可申请人才住房解决个人婚房需求,还可享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人才优待政策,不受户籍、住房面积等条件限制,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在预算范围内实现了全家安居大连的心愿。

案例4:李先生一家三口,夫妻双方和未满18周岁的女儿,在同一户籍上,女儿名下拥有一套60平方米的住房,是否具有资格申请?

答:可以申请。可由夫妻双方进行申报,不将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

按照大连市政策规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申请人自行选择是否将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李先生选择不将女儿作为共同申请人,夫妻双方名下无房,满足我市申请条件。

购房申请和咨询方式

大连市2026年第2批次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报名截止到8月23日,申请人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购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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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咨询电话:0411-83646091;

房源销售和项目咨询电话:0411-84011113;0411-840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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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