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强|文
近日,唐山城发集团下属子公司唐山凤栖泊车有限公司启动中心城区路边停车收费引发市民异议,网上可谓骂声一片。
2026年8月5日,唐山凤栖泊车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将分批次启动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收费管理,覆盖长宁道、建设路、新华道、北新道、南新道等18条主要道路、104个路段、合计3703个泊位。
据工商登记信息,该公司注册于2025年11月26日,隶属于唐山国资委所属唐山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依据该公司公告显示,2025年12月,该公司通过河北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价,取得市中心城区(路南、路北、高新)15096个公共停车泊位30年经营权(2026年1月-2056年12月)。
该公司表示,此次启动路边停车收费管理,是为了提高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解决道路停车泊位被部分车辆长期占用的问题,保障市民停车需求,有效解决城区“停车难、停车乱”。
遗憾的是,一个被挂上“为百姓解忧”的政策,却招致百姓的一片骂声,实在是有些滑稽。
有媒体曾对此事进行报道,但最终稿件被删;也有网友对此事表达看法,被该公司以侵权为由要求删除。
依据该公司一份《请求处置函》所述,2025年11月28日,唐山凤栖泊车有限公司以5.76亿元价格取得此次停车收费经营权。2025年12月10日,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签订《唐山市中心区公共停车泊位经营权转让项目转让协议书》,并计划于2026年8月10日开始正式收费。
一件所谓的“好事”为何不得人心?
我想,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回答:
公共道路停车泊位作为公共资源,通过“经营权转让”方式由国企运营收费,是否等于把公共资源打包出售?5.67亿元30年经营权的交易,最终成本由市民日常停车承担,这种把“公共资源变相变现”的方式是否符合当下百姓需求?
虽然此次收费严格遵循了市发改委相关政策,但“政府定价”与“国企经营收费”存在本质区别——前者是管理手段,后者是商业行为。
此次收费引发强烈抵触,与唐山停车收费领域的“黑历史”确有相关。多年来,不断有有市民投诉唐山市人民医院附近存在私人长期违规收费、圈地设停车场等问题。
2021年,路北区大里路(北新道至翔云道段)211个路北停车泊位曾试点收费。
该路段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执行唐发改价格[2020]476号文件,分为一类地区和二类地区,投入运营的大里路(北新道至翔云道段)属于一类地区,停车前15分钟免费,15分钟后昼间每小时3元,15分钟后夜间每次5元,昼间(7∶30-21∶00)收费上限10元,夜间(21∶00-次日7∶30)收费上限5元。
此试点执行两年半便宣告暂停。
此次重启,该路段被整体纳入新的收费体系中。
根据最新通告,此次收费管理依然划分一类区域(中心城区合围范围)和二类区域。
小型车收费标准为:前15分钟免费,之后3元/小时,昼间上限10元/车次,夜间单次5元。这一标准与此前持平。
在居民普遍收入承压的背景下,新增日常固定支出直接触动了公众的敏感神经。
有评论表示,此次涉及18条主干道、超3700个泊位的大规模收费,缺乏广泛的价格听证和市民意见征集环节。
而政策中包含部分惠民条款,比如新能源汽车免费停放1小时,超出后按90%收费;片区专属停车月卡150元/月、年卡1500元/年。但月卡、年卡仅限办理片区使用,不得跨区的条款更引发公众质疑。
也有市民认为,这些所谓的优惠覆盖有限,对普通燃油车主并无实质减免,且“片区月卡仅限对应片区使用”限制较大。
月卡/年卡的使用范围如何确定?能不能保证这些用户随时有车位停放?
通告中并未对此有任何约定。
此次停车收费公示牌中明确标注,收取的费用仅为停车泊位占用费,不包含车辆保管费,这也意味着,车辆一旦受到损失,收费方无责,这显然也与《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相悖。
总体而言,路边停车人收费关系到每一个市民的日常生活,这背后反映的并非简单的"收费"问题,而是公共资源使用、民生负担以及市民对治理公平性的多重感受交织在一起的社会情绪。
综合来看,老百姓不欢迎收费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谁可以利用公共资源收费?这是最核心的症结。城市道路是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建设的公共资源,在许多市民看来,路边车位理应由全体市民共享。当收费主体变为"城发集团"这类企业时,市民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公共资源被垄断。
尤其在当前信任环境下,过往的"乱象"放大了这种不信任感:
唐山曾多次被曝出有私人圈地、违规收取停车费的情况,甚至有人公然在公共路段拦车收费。这种历史记忆让市民对停车收费本就敏感。
对钱去哪了的疑问,既然是国企收费,大家自然会追问,收的钱进了哪里?有没有纳入财政监管?最终是不是用在了公共事业的改善上?如果这些环节不透明,就很容易被理解为"与民争利"。
其次,加重生活负担,让"停车难"雪上加霜。在经济压力较大的背景下,任何新增的开销都会触动神经,更何况是直接与日常出行相关的停车费。
对普通家庭而言,停车费是每月一笔不小的固定支出。
而且,收费不仅限于核心拥堵路段,甚至扩展到了居民区、商业区附近,这加剧了矛盾——"平时没觉得这路那么金贵,怎么突然就开始圈起来收钱了?"
而更多的不信任来自这个政策来得"突然",自己"被通知,没商量"。
当一个公共领域收费的定价和收费范围的确定,没有经过广泛的价格听证或市民意见征集,让市民感到的是被动接受"规则霸权"。
官方解释收费是为了"提高车位周转率",但市民感受到的是"只管收费,不管治理"。如果停车导致的车辆剐蹭、安全问题依然没人负责,那收费就只剩下"收费"这一个目的了。
收费真能解决乱停车的问题吗?不画线的时候是乱停乱放,画了线收了钱就合法合规了?
对"以罚代管"的担忧,参考其他城市的做法(如佛山用升降板锁车、ETC无感扣费引发的争议),市民也担心唐山后续会不会采用强硬的催缴手段。
一件“利民”政策的出台,最终演变为不受欢迎的根源,在于政策出台的"公共性"与执行的"商业感"之间产生了严重错位。
百姓不是不能接受为使用公共资源付费,而是不能接受在不透明、不协商、不体贴的情况下,"为了收费而收费"。要让这件事被接纳,关键在于真正把钱用到缓解停车难、改善公共交通上,并通过听证等方式让市民参与进来,而非让公共资源变成一份冰冷的商业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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