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印发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2026年版)》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6年版)》基础上,编制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2026年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内发改财金字〔2025〕100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