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阳日报
近日,有网民在网络平台发布消息称,“贵州中小学秋假将与中秋、国庆假期合并,学生可连休13天”,引发网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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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向省教育部门核实,以上内容为不实信息。根据贵州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实施春秋假制度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全省中小学秋假原则上为3天,指导时间为11月中旬,并非中秋、国庆前后,不存在与中秋国庆假期叠加形成13天长假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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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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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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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六)编造虚假信息,伪造原创属性,标注不实信息来源,歪曲事实真相,误导社会公众。
贵州辟谣在此提醒: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已发布上述不实信息,请及时自行删除相关内容。对恶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网信、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贵州辟谣、动静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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