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王学钧

一个竞标期间被法院强制执行近百万元、多次因欠税被税务部门通报的公司,中标武汉东西湖区一学前教育学服务项目,取得当地一所幼儿园的经营权。事情曝光后,引发热议。

这是情理之中的事。人们实在搞不明白,参与竞标的公司有12家之多,其中包括3年前中标、一直负责经营这家幼儿园的那家公司,为什么最后中标的竟是一家经营状况堪忧、商业信誉可疑的“问题公司”?

据介绍,涉事幼儿园是当地一家公办幼儿园,采取的是政府补贴、社会力量运营的模式:教育局提供场地、招生指标,通过招标选择运营团队,运营团队负责幼儿园日常运营;区政府按照中标价格每年拨款给运营团队,幼儿园实际收取的学费全部交给财政。也就是说,涉事公司中标的是一个政府采购项目。

我国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项目招标公告中,招标方也明确要求竞标方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无重大税务违法记录。从这个角度看,一个竞标期间被法院强制执行近百万元、多次因欠税被税务部门通报的公司,连参与竞标的资格都不具备。

这样一家公司,怎么还能一路过关斩将,最终成功“拿下”一个竞争激烈的政府采购项目呢?

长期欠税、背负债务,经营稳定性极差,这样的中标方缺乏应有的履约能力。而学前教育是持续性民生项目,一旦中标方资金链断裂、经营失控,最终受损的是在读幼儿及其家人的正当权益。

更令人费解的是,在当地近6年的公办幼儿园招标中,这家“问题公司”曾连续3次中标,标的总额超过2400万元。面对原运营方的维权投诉与媒体监督,当地教育部门工作人员非但不正视问题、核查争议,还出言施压,称爆料维权“轻则拘留,重则涉及刑事犯罪”。不想真正解决问题,只想“吓退”提出问题的人,不负责任的背后隐现着对“问题公司”的袒护。

好在,面对公众质疑,当地已成立由区财政局、区教育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

对联合调查组而言,有些事急需查清楚说明白:涉事公司是如何通过资格审查的?招标方是依据什么判定其“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涉事公司中标的背后是否存在评审标准模糊、履约评估缺失甚至利益输送?什么部门、哪些人应该对此负责?

任何绕过这些问题的调查结论,都是王顾左右而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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