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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怒,从来不是单方面的产物。

湖南衡阳这起孕妇别车事件,舆论几经反转,最终印证了最朴素的交通真理:规则面前没有特殊身份,弱势群体,从不等于可以肆意任性。

9月29日,崔某骑行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低速行驶,后方司机刘某闪灯提醒避让,崔某始终不予让行。刘某找准时机超车后,事情本可就此了结,却被崔某刻意升级。她追至路口多次故意别车、压低车速,死死封堵刘某车辆,甚至绿灯亮起时故意停车堵路,持续挑衅施压。在长时间被别车、封堵的情况下,刘某情绪失控,下车一脚踹翻电动车,导致崔某倒地。事后刘某才得知崔某已怀孕四个月,刘某当场赔付800元私了。

10月3日,衡阳警方发布通报,对双方责任一码归一码、清晰界定。崔某因未戴头盔、违规占用机动车道、城市快速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三项违法合并罚款200元、驾驶证记4分。刘某踹车行为未造成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情节轻微,被予以批评教育。

道路之上,故意别车从来不是小事,这是拿所有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冒险,本身已涉嫌违法。无论驾驶者性别、身份、是否为孕妇,违法的性质都不会改变。

路怒从来都是双向歧路,互相斗气只会两败俱伤。路上遇到故意别车、危险驾驶,切记不要缠斗反击,保留行车记录仪证据报警。一旦冲动动手,就算原本占理,也会变成过错方。就像这起事件,倘若这一脚造成崔某流产,刘某将承担严重法律责任,伤情鉴定达轻伤即构成故意伤害罪,面临刑事处罚与高额赔偿。

‍路上的争执永远没有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