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情况通报:
2026年6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针对婴幼儿纸尿裤甲酰胺问题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和研究论证,全面深入开展调查工作。根据国家联合调查组调查情况,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处分批准权限,对相关医疗机构和责任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严肃追责问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于某衍违规违纪违法主要问题
于某衍在未经伦理审查和未取得患者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展样本检测和医学研究活动,并在未确认检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情况下,向媒体披露不实信息,其行为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经研究,给予于某衍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五年禁止从事医学临床研究的行政处罚;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副主任医师(7级)降为主治医师(9级);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整合与转化医学中心特聘主任职务。
二、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违规违纪主要问题
于某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暴露出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临床检验实验室样本管理存在疏漏、发布信息不规范等问题。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党委书记张某法,党委副书记、主任刘某明,党委委员、副主任苏某,科教部副主任王某,科研科科长朱某华履职不力。
经研究,给予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党委书记张某法诫勉;给予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刘某明批评教育;给予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苏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科教部副主任王某警告处分;给予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科研科科长朱某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中共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责令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与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的年度评优评先和评审评价等工作挂钩,相应核减名额、下调等次。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针对该事件暴露出的医疗机构管理不严格、规章制度不完善、作风建设不扎实等问题,将持续推进全面整治,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医疗行为、医学研究行为教育、规范和监管,督促引导广大从业人员自觉践行卫生健康职业精神,更好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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