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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5月从北京传来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6月间,《人民日报》报道多个粮食“高产卫星”,“大跃进”运动全面展开,随即各地纷纷提出了争夺粮产、钢产的高指标。

《红旗》杂志刊载陈伯达的文章:《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和《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传达了毛泽东关于人民公社的构想:“把一个合作的基层组织单位,实际上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58年8月在北戴河举行扩大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人民日报》刊载了这一决议。”

1958年9月底报载:“全国农村人民公社化全部完成,参加人民公社的社员达1.2亿户,占全国农民的99%。”

“1958年9月3日,番禺人民公社成立。一县一社,政社合一。生产组织军事化编制:乡为团,原村、农业社、生产队为营、连、排。21日,社员代表大会在沙湾开幕”。

1959年2月27日毛泽东在郑州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总结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经验教训,反对高指标,反对浮夸,反对作假,指出实现社会主义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必须以生产力发展为基础。

随后,番禺县开展了整风整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