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历史的裂缝:近代中国与幽暗人性》雷颐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1840年的鸦片战争,使古老的中华文明第一次遇到了一个优于自己的外来文明的挑战。这次战争,迫使中国带着深深的屈辱开始在现代化的道路上蹒跚而行。中国现代化的道路之所以如此艰难曲折,不仅因为它是外来、强迫、后发的,更是因为中国当时的统治者大清王朝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这个挑战实际是“现代化”开端的意义竟毫无认识,因此不知所措,进退失据,步步被动,一拖再拖,一误再误,最终丧失了主动变革、主动“现代化”的机遇。这种主动权的自我丢失不仅使大清王朝最终覆灭,更重要的是使中华民族的“现代化”被大大延误,屡受重挫。
洋人的膝盖和女人的马桶
其实,鸦片战争后签定“南京条约”,中国被迫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通商”时,清政府尚有相当广阔的改革空间。但清政府对所面临新挑战的意义毫无所知,仍抱自己是“天朝上国”的自大观念,从一开始就延误了变革的最初时机。在满清大员中,林则徐无疑是少有的开明之士,他对外部世界的认识可以说是当时“先进的中国人”的代表。而从一些细枝末节,便可窥见当时人们对外部世界的认识程度。自从乾隆年间英国使臣晋见皇帝拒不行跪拜之礼后,对此便有种种说法。一说英国使臣见到中国皇帝后慑于“天威”,不由自主双膝下跪;另一种说法是洋人的膝盖与中国人不同,根本不能弯曲,所以才没有下跪。鸦片战争爆发时,有人想起这第二种说法,信以为真,因此提出“红毛番”虽擅海战,但由于膝不能弯,不擅地面战争,所以中国军队只要多准备些长竹竿即可,两军相遇时用竹竿将英人捅倒,他们便很难爬起来,中国军队自可轻易取胜。这种说法,对林则徐亦有相当影响。当然,他并不相信英国人是天生的膝不能弯,而是他们腿打绷带使然。在战争爆发前夜,他认为“夷兵除枪炮之外,击刺步伐俱非所娴,而腿足裹缠,结束严密,屈伸皆所不便,若至岸上更无能为,是其强非不可制也。”林则徐的认识尚且如此,他人便可想而知。如当时的名将杨芳,作为参赞大臣随靖逆附将军奕山于1841年赴广州防剿英军。他到广州后,认为英舰在水上浮行却几乎炮炮皆准,命中率反远高于在清军在陆上固定的炮台,其中定有某种邪术。他相信女妇所用的秽物最能“以邪破邪”,故想出妙计,搜集许多妇女所用马桶载在竹排上,出防炮台。结果当然未能“破邪”,炮台为英军所破。当时有人赋诗曰:“粪桶尚言施妙计,秽声传遍粤城中”。“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是兵家常识,战争双方无不想方设法了解对方的情况。但在近代中国,这条“常识”却不适用,或者说是不准用。身处与“夷人”作战前线,林则徐当然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夷情”,聘有专门的翻译为他译介有关情况,编译成《四洲志》,对五大洲三十余国的地理、历史、政情作了初步的介绍,这也是近代中国第一部较为系统地介绍外部世界的著作。1842至1843年间,林则徐的好友魏源受林嘱托,在《四洲志》的基础上编成《海国图志》,对“夷情”作了更详细的介绍。但魏源在此书中仍坚持传统观点,面对现代地理学,他花了许多功夫“考证”出“自古以震旦为中国,谓其天时之适中,非谓其地形之正中也。”即承认中国在地理上虽不居“正中”但在文明教化、典章制度上仍是世界的中心。但他认识到“狄夷”在形而下的“器物”层面尚有所长,中国可以师法,所以对其先进的制造轮船火炮之术,练兵养兵之法,更有专门介绍,并明确提出要“师夷长技以制夷”。鸦片战争使林则徐、魏源等人对外部世界有了初步客观的了解。然而象林则徐、魏源这样仅为了解敌情而编的《四洲志》、《海国图志》便被视为大逆不道,认为“知夷”“悉夷”本身就是罪过,“堂堂天朝”岂能去了解那些“蛮夷之邦”?他们甚至不得不为为“制夷”而“知夷”“悉夷”百般辩解,也因为这种不畏浮议、敢于面向现实的勇气,林则徐才被后人誉为近代“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仅仅“知夷”尚且如此,他们提出的“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政策,则必然遭到更加严厉谴责。对现实的回避,其实只能使现实更加严酷。结果,对中国人具有启蒙意义的《海国图志》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中国的影响非常有限,然而这本书传到日本去后却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短短几年就再版二十几次,日本朝野正是通过这本书对世界大势有了更多的了解,可以说这部著作对日本明治维新的发生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一部旨在启发中国改革的著作,在自己的祖国备受冷落,却在异邦大受欢迎,启发了异邦的改革,并反过来不断侵略中国,这不能不说是历史的讽刺,是中国的悲剧。在随后的岁月中,“师夷长技以制夷”这简单几个字一直引起激烈争论,但双方对“制夷”这一目的其实并无异议。所以这种种流派不论彼此攻讦如何激烈甚至于你死我活,无论是坚守“夷夏之防”还是主张“彻底夷化”,目的却都是为了“救国”,因此本质上都可归于广义上的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但不无遗憾的是,人们往往只将那些严守“华夷之辨”、反对“师夷长技”者视为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对“师夷长技以制夷”,则抹去其“制夷”的目的然后便扣以“变夷”“媚外”“崇洋”“卖国”“殖民”等大帽,使其居于道德/政治的绝对否定性境地和劣势地位因而最多只有招架之功(仅五四时期例外),进而自己再倚道德/政治的优势地位对其作义正辞严的攻击或批评。这样,在近代思想概念的流变中,所谓“民族主义”便常常带有相当程度封闭排外色彩,实际应称为“狭隘民族主义”。近代历史表明,这种“民族主义”却偏偏又对中国真正的繁荣富强起了巨大的阻碍作用,实际误国匪浅,为害甚烈。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和相当的警惕。近代中国的些微成就、终未亡国恰恰却是许多不同时期、不同程度地主张“师夷”(“向西方寻求真理”?“后殖民”?)的有识之士不惜负重谤而努力奋斗的结果。或许,这就是所谓“历史的辩证法”罢。
未料到的动力下移
鸦片战争使中国开始屈辱地一点点打开自己的大门,不得不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这“五口”与外国人“通商”。但清朝统治者依然不愿正视现实,不愿承认一个与自己起码是“同等水平”的外部文明的存在。但是,大门被打开之后,就无法关上,不得越来越多地与外国打交道。清朝统治者拒不承认、也不愿与“蛮夷”打交道,在它的观念中,仍是只有“理藩”,而无“外交”。可以说,它对这“三千年未有之变局”的开端完全没有认识,但现实中又必须与外部世界打交道,于是设立“五口通商大臣”,还想将与“狄夷”的关系限定在通商之内、而不是政治外交关系。而且,这位办理“五口通商”的大臣始终以钦差的身份列为兼职,即非专官又无专署。到60年代初经过第二次鸦片战争,各种形式的中外交涉更多,外国侵略者对由地方官吏兼差的五口通商大臣办理对外交涉日益不满,在种种压力之下,清政府才成立了专办外交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为权宜之计。清朝统治者颇为天真地以为“俟军务肃清,外国事务较简,即行裁撤,仍归军机处办理,以符旧制。”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总理衙门”不仅未能裁撤,职权反而越来越大,不仅纯外交意义上的“交涉”归其“总理”,而且举凡通商、关税、传教、招募华工、边防疆界、海防水师、船务、购置军械、创办机器制造企业、邮电、铁路、矿务、练兵、新式学堂等无不“总理”,可谓包罗万象。然而,一个职权如此重大的机构却始终未脱“临时”的名份,“所派王大臣多系兼差,未能殚心职守”,亦无法提出统筹全局的应变大纲。直到1901年7月,经八国联军侵入北京的剧变之后,清政府才在列强的压力下明谕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也就是说,从第一次鸦片战争起历经60余年,清政府才不得不从体制上放弃了“天朝上国”的旧体制,设立了正式的专门机构。由于长期不愿放弃旧体制,不愿正式承认“外交”的存在,而实际却又不得不与咄咄逼人的列强“外交”,所以清政府对外交涉往往左支右绌,前后矛盾,贻患无穷。例如,为了阻止列强在京常设公使的要求,清政府在设立总理衙门的同时又分别在南京、天津设立的“南洋大臣”和“北洋大臣”二职,希望能就近处理外交事务作为“折冲”之地,使列强感到没有在京常设公使的必要。从行政体系上说,南洋大臣“掌中外交涉之总务,专辖上海入长江各口,其闽、粤、浙三省则兼理焉。”北洋大臣“掌北洋洋务、海防之政令。凡津海、东海、山海各关政悉统治焉。”但是,南、北洋大臣与总理衙门之间并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总理衙门对南北洋大臣只起顾问、传达、审核作用,该两大臣在对外交涉时小事自办,大事上奏请旨,均不经过总理衙门。这样,实际存在多种外交渠道,彼此难以协调。但出乎清朝统治者预料的是,这些措施却使南、北洋两大臣成为权重一时的地方大吏。清廷初设这两个“大臣”时,皆由满洲贵族担任,想直接控制对外交涉并阻止汉族地方大吏权势的增长。但事与愿违,南北洋大臣的演变却使新崛起的汉族大吏取得该位,取权更大。兼任这两职的两江和直隶总督的权势远高于其他总督,实际成为总督之首。如先后任此二职的曾国藩、李鸿章、刘坤一、张之洞、袁世凯等,无不权倾一时,在国家的外交、军事、财经、政务上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最终,“北洋”成为一个独立的政治利益集团。汉族地方大吏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大的权力,主要是因为太平天国农民战争的结果。正是在镇压天平天国的战斗中,长期受压的汉族官吏获取了相当大的权力,迅速崛起。对清政权而言,权力结构的这种变化意义非常深刻,使变革的主导力量开始下移。清朝是异族入关统治,对汉人一直实行高压、防范政策,在不少高级官吏的设置上虽是一满一汉,但实权都在满族贵族手中。而一些十分重要的职务如内务府大臣、宗人府宗正、理藩院尚书等规定只能由满洲贵族担任,各地的总督、巡抚也大都由满人担任,军机大臣、尤其是首席军机大臣,绝大多数都由满洲贵族担任,军权更是“不轻假汉人”,只有少数例外,如年羹尧曾率军西征,但得胜后结局却颇凄惨。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后,清廷仍沿传统作法,以满洲贵族率军前往围剿。但太平军却一路势如破竹,率大军出征的满族贵族不是大败而逃就是惨被击毙,曾经威风凛凛的满族权贵,竟无人能阻挡太平军的进攻。这时,一些汉族地主士绅自动办起团练,协助清军镇压太平天国。在这种危急情势下,清廷也只得谕令各地广办地方团练,与清政府一同镇压太平天国。以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为代表的湘、淮军及一批汉族官吏或地方士绅在镇压太平天国的战斗中立下赫赫战功,并取得了相当大的实权。也就是说,正式的国家军队的战斗力反而不如私人武装,开始出现以后愈演愈烈的“兵为将有”的雏形。在1860年以前,督抚多为满人,湘军统帅曾国藩虽已与太平军鏖战六七年战功卓著,但清廷一直未授以正式统兵名义,直到这年8月,始被授两江总督、钦差大臣。以后担任督抚的汉人越来越多,满人则渐渐只有十分之一二。尤其是湘、淮两军,出任督抚者更多。曾、左、李无不权倾一时,李鸿章长期任直隶总督,成为督抚之首。从满汉关系来说,相当一分权力已转移到汉族官吏手中;从中央和地方关系来说,地方权力越来越大,原有高度集权的权力模式开始变化。这批在以镇压太平天国起家的汉族地主阶级新兴官僚对中国、世界大势有较多的了解,尤其是镇压太平天国的亲实践,使他们认识到洋枪洋炮、火车轮船的厉害和重要。此时他们有权有钱有势,正是在他们的发动、主持下,开始了中国的第一个现代化运动--洋务运动,但距林则徐、魏源提出的“师夷长技以制夷”,已过去了二十余年。在近代中国这样险恶的环境中,二十年时光,是非常宝贵的。
洋文、洋枪、洋炮、洋……
从一开始,洋务运动就阻力重重,极不顺利。太平天国农民起义使清政府几临灭顶之灾,但就在这样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它对应不应该仿造洋枪洋炮洋轮等“救命之举”竟犹豫不决。今日认为十分“温和”的“洋务运动”,在发轫之时却被指为“溃夷夏之防,为乱阶之倡”(与今日“全盘西化”的指责一样严重),曾遇到今人难以想象、难以理解的反对。以现代大机器生产来造枪炮船舰、通电话电报,明明是统治者在近代要生存就不可少的措施,却遇到统治阶级中冥顽不化者以“夷夏纲常”这类传统的意识形态合法性的强烈反对。但统治者面对着接踵而来、一次比一次严重的内忧外患,为生存计还是不得不“办洋务”,这就为向西方学习打开了一个难得的缺口。首先从军事利器的引进仿制逐渐推广深入到全面学习西方机器大工业所需的科学技术的学理的层次和阶段。但“洋务运动”每前进一步,都遇到了巨大的阻力,产生了今人难以想像的激烈争论。要办洋务自然要学习外语、学习声光电化等自然科学知识。但中国传统是“形而上者为之道,形而下者为之器”,只有苦读圣贤经典、寻章摘句、参加科举考试获得功名才是“正途”,而“技术”一直被视为“雕虫小技”甚至是“奇技淫巧”。换句话说,在中国传统知识谱系中,只有儒学经典的地位,而自然科学知识的地位极低,几乎不被看作一种“合法”的知识。但在现实面前,洋务派不得不“低头”,提出要学习外语和各种自然科学知识,并创办了学习外语和自然科学知识的“同文馆”。1866年他们又更进一步,上奏提出要招收“正途”出身人员学习声、光、电、化、天文算学,想提高自然科学知识的地位。这一主张引起了顽固派的极大不满和强烈反对,他们提出只要“读孔孟之书,学尧舜之道”便可“明体达用”,“何必令其习为机巧,专明制造轮船、洋枪之理乎?”“立国之道尚礼义不尚权谋,根本之图在人心不在技艺”。认为学习自然科学知识就是“变而从夷,正气为之不伸……数年之后,不尽驱中国之众咸归于夷不止。”他们认为“技艺”将扰乱“人心”,所以对革新自强势必造成的“官员队伍”技术化忧心忡忡,“操用人之柄者,苟舍德而专尚才,从古乱臣贼子何一非当世能臣哉?”一再强调官员应是以“正人心”为专业的职业意识形态专家,而不应是一心务实,即专注于所谓“器”“末”的技术化官员。为反对这一主张,顽固派甚至将天气久旱不雨归咎于此,说这是“天象示警”,说明此举“不当于天理,不洽于人心,不合于众论”。广大士大夫对洋务派此举也十分反感,一时出现不少对联:“诡计本多端,使小朝廷设同文之馆;军机无远略,诱佳子弟拜异类为师。”“未同而言,斯文将丧。”“孔门弟子,鬼谷先生。”百姓间也有不少俚语,如“胡闹,胡闹!教人都从了天主教。”在这种压力之下,同文馆的招生受到严重打击,人数锐减,而“正途”出身人员更是基本没有,洋务派提高自然科学知识的计划严重受挫。对现代国家来说,修筑铁路对经济发展和国防强大都十分重要,洋务派在19世纪70年代初就看到此点,但反对者甚众,认为筑路将破坏风水、触犯龙脉……结果修铁路长期未获得“合法性”。仅一些洋务派大员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零星修成了一些铁路,有的修成不久即被扒掉!直到1889年清廷下旨,修路之争才算有了一个结论。修建铁路这种明显的有益之事尚且要争论将近二十年,遑论其他。造轮船、架电线、开煤破等各类“洋务”无不引起激烈争论,遇到强烈反对和巨大阻力。在这些争论中,科学技术被顽固派说成是破坏儒家伦理道德的“奇技淫巧”,而儒学纲常是“立国之本”,所以引进科技自然便是破坏“国本”。他们认为学习声光电化等与“洋”有涉的任何事物都是“奉夷为师”,结果是“溃夷夏之防,为乱阶之倡”,终将导致“以夷变夏”。在反对洋务派的斗争中,顽固派或屡屡上疏,或借助舆论,十分巧妙地扬长避短以长击短。首先,他们尽量不在“用”这明显不利于他们的“形而下”层面上和洋务派理论纠缠,而在超越实践的抽象的“道”这“形而上”领域发难。举凡修路架线建船造炮、是海防重要还是塞防重要等纯技术纯战略问题都被他们高度政治化、道德化、意识形态化,提升到“道”的高度,然后再加以反对。因为在“道”的层面便可以逃过实际的“用”的检验,便可用传统逻辑严密的“道器一体”论咄咄逼人地反驳洋务派显得支离的“体用分离”论。抽掉具体内容,这种批判还很能显示出一种雄辩的道德的正义性与合理性。例如,在抽象的意义上谁能说“立国之道当以礼义人心为本”是错误的呢?而洋务派主张的“富强”则被漫画化为以“弃义逐利”为本,在道德上自然就矮了一截。其次,他们紧紧抓住当时的政治不修(不少并非洋务之过)及“洋务”的种种弊端和失误大作文章,打动人心。强调“此时当务之急,不在天文,而在人事;不在算学机巧,而在政治修明”,上书罗列民生凋敝、官吏不廉等实例,还以天灾来附会洋务的“时政之失”。他们煞费苦心把正是他们所要维护的旧体制所造成的种种弊病与洋务弊端和失误混为一谈,以达反对任何变革、完全复旧的目的。第三,他们将“夷之长技”等同于列强侵略中国的行径,“夫洋人之与中国,敌国也,世仇也”,所以学西学便是“扬其波而张其焰”,这就不仅仅是“数典忘祖”,而是“认贼作父”。在屡遭列强侵凌的近代中国,这种指责最能煽起民情民意,使真正有利于富强的措施反而难以施行。由于顽固者总是将这种技术问题道德化,使自己成为占统治地位的传统意义形态话语的“捍卫者”的优势地位,使开明者居于“不道德”的劣势地位。结果,统治者中的开明者只能被动地绕开或躲过这种意识形态的争论(作为统治者中的一部分,开明派只能躲避而无法抛开或“重构”这种意识形态)。但在顽固派咄咄逼人的意识形态进攻面前,本想一意“务实”厌恶“务虚”的洋务派也不得不面对顽固派的挑战,无法回避必须解决的基本理论问题。冯桂芬在洋务运动发轫之时提出的“以中国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的著名论断,成为日后洋务派处理中西文化问题的蓝本。在这一基础上,以曾、左、李和张之洞等为代表的洋务大员和以冯桂芬、薛福成、王韬、郑观应为代表的洋务知识分子为提倡西学而不遗余力。他们提出“穷则变,变则通”“勿狃于祖宗之成法”的“变通自强”论;提出“开利源以求富”和“办学局以育才”等新的经济理论和教育理论,终于结晶成“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一高度概括的理论模式。这一模式象柄双刃剑,但却明显是防御性的,或是抵挡顽固派的进攻,或是反击维新派的挑战。不过在起初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它的主旨却是针对顽固派的诘难、为引进西学辩护、寻找合法性基础的。其作用与意义,均不能低估。三十年的洋务运动,在来自本阶级内部的巨大阻力中缓缓。在云谲波诡的近代中国,“洋务”的这种缓缓缓而行使清政府的可控空间再度锐减。当以“求强”为目的并不要求体制变革的“洋务”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必然转入“求富”阶段。人们认识到,西方国家的强盛在于“国富”,而“国富”的真正基础在于“民富”。通商口岸的勃兴、大机器生产的引进,产生了一批新式工商业者。但是,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却仍是传统的体系,使民间工商业发展受到严重的歧视、阻碍和压抑。这样,社会、经济和政治进行全面变革,扶持、发展工商的要求自然就提上了历史的日程。
“祖宗之法”与“西法”
政治体制变革作为历史的要求提出之后,真正在行动上推动政治变革的不是重权在握的中央朝臣或地方大员、而是“统治阶级”中的最下层,即功名不高的“读书人”成为变革的主要动力,变革的动力再次下移。甲午战争中国军队的惨败,为他们登上历史舞台提供了契机,发动了十分悲壮的戊戌维新运动。
维新派的基本观点是认为“民权”为致强之本,而洋务派的失误在于仅以为船坚炮利、机器制造就可以富国强兵,而未认识到使西方各国富强的“西学西政”的奥秘在于“伸民权”。当然,他们认为中国“伸民权”的最佳具体形式只能是“君主立宪”,而不是“民主共和”。
当时以“公车上书”为象征的“读书人”虽是统治阶级中的低层,但仍是“体制内”的阶层,并不希望“革命”。在“公车上书”中,康有为提出的“国政之法”中的重要一点是“置议郎”,在两年后的“上清帝第五书”中,他明确提出要立宪,“自兹国事付国会议行”,“采择万国律例,定宪法公私之分。”在给光绪帝作参考的《日本变政考》中,他写道:“日本改定国宪,变法之全体也,总摄百千万亿政事之条理,范围百千万亿臣民之心志,建斗运枢,提纲挈领,使天下戢戢从风,故为政不劳而后举。”他认为“变政全在定典章宪法”确是抓住的问题的关键。但在“百日维新”之中,他们深知反对力量的巨大,而在政治改革方面,“维新”实际所做的不过是减汰冗员、裁撤机构,设立制度局等“行政”方面的措施,而并没有颁布关于定宪法或开议会的谕旨。或者说,他们想从行政改革入手逐渐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但这一点点改革,也必然要侵犯一些人的既得利益的,其中使“百官震骇”的便是裁减机构与官吏。而这恰是百日新政中比较重要的一项,光绪皇帝在一道上谕中宣布:“国家设官分职,各有专司。京外大小各官,旧制相沿,不无冗滥。近日臣工条奏,多以裁汰冗员为言。”“现当开创百度,事务繁多,度支岁入有常,岂能徒供无用之冗费,致碍当务之急需。”一些衙门“事务甚简,半属有名无实,均著即行裁撤……”但裁撤工作遇到官员们的极大反抗,所以很不顺利,以致不得不再次下谕,要求“将在京各衙门闲冗员缺,何者应裁,何者应并,速即切实筹议。”外省也要“认真裁并,并严行甄别沙汰,其各局所冗员,一律裁撤净尽。”但具体裁减措施还未来得及实行,维新便归于失败。其中重要的一个因素,便是被裁的大批老吏冗员站在守旧势力一边,因为他们的个人利益受到损害。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其力量是强大的,其利益是难以侵犯的,因此也是难以战胜的。但不对其进行减撤,改革就无法进行,这就注定了这种改革必然如履薄冰,充满艰险,稍有不慎,便全盘皆输。对庞大的官僚机构进行调整精简,对“冗员”的安置,或是要以更强的“力量”来贯彻执行,或是以相当的“利益”来赎买。这二者,无权无能的光绪皇帝或维新派都未能作到,因此以行政改革来推行政治改革的策略实际很难实行。对此,维新派是深有体会的。康有为曾说,当谭嗣同、林旭入为军机四卿后“又欲开议院,吾以旧党盈塞,力止之。”
有趣的是,“戊戌变法”总被指为“激进”,而清政府在短短几年后实行的“变法”范围远远超过“戊戌”的“新政”、“立宪”却往往被推为改良的典范。如“维新”时期根本未敢提出“废科举”,只是提出改革考试内容,以“策论取士”取代“八股取士”,但却遭到了强烈反对。维新派被骂为“名教罪人”、“士林败类”、“首倡邪说,背叛圣教,败灭伦常,惑世诬民”……连康有为的弟弟、后来成为“六君子”之一的康广仁看到反对如此激烈,都不得不劝乃兄缓行此策:“八股已废,力劝伯兄,宜速拂衣,虽多陈无益,且恐祸变生也……弟旦夕力言,新旧水火,大权在后,决无成功,何必冒祸……”而在几年后的“新政”中,清廷却不得不把几千年的“科举”制彻底废除。
相对而言,维新运动成效最著之一是在创办新式政论报刊方面。清末有人谈到“维新派”时曾这样说过:“新党之议论盛行,始于时务报;新党之人心解体,亦始于时务报。”这样说是否恰当暂可不论,但至少说明了《时务报》的重要性,进而言之,也说明了“新式报刊”在当时的重要性。因为中国向来只有官家的“邸报”而无真正的“报刊”。所谓“邸报”,只是传抄朝中诏令章奏,约略等于现代的“政府公报”。后又有《京报》,但内容“首宫门抄,次上谕,又次奏折,皆每日内阁所发抄者也。”而中国现代报纸之产生,均出自外国人之手。随着通商口岸的开辟,外报外刊的增多,中国的一些有识之士也开始认识到现代报刊的重要作用,要求办报之声便日渐高涨。
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二书”和“上清帝第三书”中反复申述创办报刊的重要性,他认为报刊有“设报达聪”的功效。“中国百弊,皆由蔽隔,解蔽之方,莫良于是”。梁启超在《时务报》创刊号发表《论报馆有益于国事》一文,认为“觇国之强弱,则于其通塞而已”,而“去塞求通,厥道非一,而报馆其导端也。”报刊是国之耳目喉舌,若无耳目喉舌便是“废疾”,“而起天下之废疾者,则报馆之为也。”对报上的总总言论,“见知见罪,悉凭当途。若听者不亮,目为诽言,摧萌拉蘖,其何有焉。或亦同舟共艰,念厥孤愤,提倡保护,以成区区。则顾亭林所谓天下兴亡,匹夫之贱,与有责焉。”他不仅认识到报纸对国家政治的重要性,而且看到了现代报刊对民间社会的重要性。除了军国大事之外,报纸还详记人数之生死、民业之盈绌、学会之程课、物产之品目、格致之新理、器艺之新制等无所不记。总之,“有一学即有一报”,通过在报刊上的公开交流和讨论,不仅“通上下”,而且“开民智”。“阅报愈多者,其人愈智。报馆愈多者,其国愈强。”
中国传统的谤木谏鼓、太史采风与现代报刊有本质的不同,对此,维新派未尝不知。但他们此时并不是在进行一种脱离现实的学理上的研究和论证,而是要借助亡灵、用“传统”来为“现代”服务,用“曾经有过”作为“制度创新”的合法性依据。作为“体制内”的改革者,此时他们的目的、重点在于“向上”说明报刊对于国家富强的重要性。因此,他们竭力说明的是报纸对“通上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只有上下“交泰”,国家才能臻于富强;他们当时没有、也不可能从言论自由、公民权利、对权力的监督这种角度来论证创办现代报刊的必要性与合法性。在“百日维新”的高潮中,上谕将《时务报》改为官办,并要各地仿办,“各报体例,自应以胪陈利弊,据实昌言,开广见闻为主,中外时事,均许据实倡言,不必意存忌讳,用副朝廷明目达聪,勤求治理之至意。”
虽然维新运动不久便归失败,所有维新报刊均被停办,但报刊的论政作用却首次为万众瞩目,流亡海外的维新人士和留日学生掀起了创办政论刊物的热潮,对“辛亥革命”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此后,政论报刊在二十世纪前半叶的中国政治生活中一直举足轻重。可以说,中国的政论报刊是因“戊戌维新”而异军突起的,在“戊戌百年”之际再回首这段往事,仍给人以意味深长的启示。
维新运动的另一重要贡献是大量民间社团的成立,使传统、松散的“民间社会”开始向现代的“市民社会”转变。
1895年春“公车上书”失败之后,康有为意识到仅靠朝廷是不够的,应造成一种社会力量来推动、促进维新事业。同年8月底,他在北京组织了强学会。强学会每十天集会一次,发表演说,探讨政治,研究国是,宣传种种新知识,还准备翻译外文新书,并出版了《万国公报》(后改名为《中外纪闻》)作为机关报。强学会的每次演讲,都吸引大批听众,影响日大,不仅许多京中名流参与其中,连一些元老重臣如翁同和、张之洞也表示支持。不久,康有为又在“得风气之先”的上海组织了上海强学会,并创办《强学报》作为机关报。可以说,这是第一个公开的合法社团,开近代合法结社会之先声,意义重大。正如梁启超所说:“我国之有协会、有学社,自此始也。”由于强学会的影响甚大,引起旧党忌恨,上折弹劾强学会“植党营私”、“将开处士横议之风”。1896年1月底,那拉氏迫使光绪帝下旨封闭北京强学会,上海强学会亦随之停办。强学会虽然被封,但创办学会的热潮却由此而起,到1898年9月“戊戌政变”止,短短二三年中各地兴办各类学会就有七十余个。有政治性学会,也有各种专门学会,如算学会、测量会、不缠足会、农学会、法律学会、地图公会、工商学会……虽然政变发生,各种学会被迫解散,但这种潮流已无可阻挡,几年后各种社团又遍地而起。确如谭嗣同言:“强学会虽禁,而自余之学会,乃由此而开。大哉学会乎,所谓无变法之名,而有变法之实者也。”
创办公开发行的报刊论政与成立公开合法的社团,将现代政治生活中的两个重要因素引入中国,是维新运动的重大功绩。
政治体制改革对即得利益者的触犯更大,引起的反对也更激烈。维新运动的反对者聚集在慈禧太后的周围,形成强大的反对力量。1898年9月21日,在强大的守旧势力支持下,慈禧太后发动“戊戌政变”,将光绪帝囚禁起来,捕杀维新人士,将新法尽废,戊戌维新在血泊中宣告失败。
在发动政变时,怒不可遏的慈禧太后厉声质问光绪帝为何要行新法,跪于案左的光绪帝战战兢兢地回答说:“是因自己糊涂,洋人逼迫太急,欲保存国脉,通融试用西法……”慈禧怒斥道:“难道祖宗不如西法?鬼子反重于祖宗乎?……”在近代中国那些冒巨大风险主张学西方、主张“借法”自强者,反被说成是数典忘祖、置“鬼子”于“祖宗”之上的无耻之辈,总难“理直气壮”地维新、改革,不仅冒生命危险,在道德上还居于“不道德”的劣势地位;而那些握有强权的顽固守旧者却总以“祖宗”的捍卫者自居,不仅毫无风险,而且在道德上还居“道德”的优势地位。在近代中国的语境中,顽固派因此一直掌握着话语霸权;而正是这种话语霸权,给近代中国造成的的危害最大。中国要进步,就一定要破除这一话语霸权。
实际上,慈禧并不尊重传统
1875年1月初,同治皇帝病死。由于同治帝没有子嗣,皇位继承便成了问题。按照清代的“祖宗家法”,皇帝死后无子,应从皇族近支中选出一男性晚辈继承帝位。同治皇帝载淳是“载”字辈,其下是“溥”字辈,按祖制,应从“溥”字辈中选一人继承帝位。但立“溥”字辈的人继承帝位,慈禧将因其孙辈为帝而被晋尊为太皇太后,位虽尊却不能再垂帘听政,所以慈禧不惜违反众意、破坏祖制,置包括她自己在内的清王朝最高统治者一再强调不能更改的“家法”于不顾,坚持一定仍要从“载”字辈中选择嗣帝。也就是说,要从同治皇帝的平辈、即诸堂兄弟中再选新皇帝。即便从“载”字辈中挑选,皇室近支中最有资格入选的应是奕訢长子载澂,但慈禧一因奕訢与己不和,如立载澂恭亲王的权力过大,对自己不利;二因载澂年已十七,如立他为帝他就要亲政,慈禧同样不便揽权。思来想去,挑来挑去,慈禧最后选中了醇亲王奕譞的儿子载湉(即后来的光绪皇帝)。因为当时载湉只有四岁,即位后慈禧仍可重新垂帘听政,而且其母又是慈禧胞妹。在宣布立载湉为帝的会议上,无人敢反对,倒是作为新皇帝之父的醇亲王奕譞当即昏倒在地,甚至难以扶起,究竟是对在如此重大问题上这种明目张胆违反祖制的做法心惊胆战真正昏迷还是故作姿态向众人表示并非己意,已无法考证。但无论哪种可能,都说明违反祖制的严重性。
由于慈禧强立载湉为帝,这就使同治帝皇后阿鲁特氏在宫在处于既非皇后也非皇太后的尴尬境地,终因不堪忍受慈禧的折磨和凌辱,在同治帝死后不到百日便自杀身亡。由于慈禧早已大权在握,所以对她强立载湉为帝众人虽十分不满,但无人敢公开反对。只有内阁侍读学士广安和御使潘敦俨上奏,非常曲折委婉地表示不满,但前者被慈禧传旨申饬,后者受到“夺职”的处分。慈禧这种“枉国法、干舆论”的做法只遇到一两个并无实权的官员的温和的反对,很快为其压下,并未引起严重的政治危机。
皇位承继程序、制度是任何王朝最重要、最核心的程序和制度,但慈禧连这种事关王朝安危的“祖宗之法”都任意破坏,将其玩弄于股掌之上,足见其心中根本没有任何“祖宗之法”。然而引人深思的是,二十多年后慈禧发动戊戌政变、残酷镇压维新运动时,其最重要的“理由”却是维新改变了祖宗“成法”、违背了“祖制”和“家法”、破坏了传统。
慈禧对待传统这两段截然不同的态度提醒人们,所谓“祖宗之法”、“传统”等纯粹为她所用,只是她的手中玩物。当“祖宗之法”威胁到她的权利时,她便将其弃如弊屣;而一旦她的权利受到变革的威胁时,她又转身成为“祖宗之法”的坚决捍卫者,不许人“任意妄为”“变乱祖法”。因此,人们固然要重视传统,但更要重视的是究竟是谁在掌控传统,又是如何利用传统的。
总之,“戊戌变法”实际是非常“温和”的。但清政府却以十分“激进”的手段来对待如此温和的变革,“六君子”喋血菜市口,康、梁等被迫流亡海外,新政尽废。当清政府连“体制内”的改革者都不能容忍,把他们推向“体制外”时,社会变革的动力便又往下移,“体制外”的社会下层如留学生、会党便不可避免地成为变革的主要动力。一旦“体制外”的力量成为社会变革的主要动力,就很难在旧体制的框架内进行平和的改革,这种体制外的力量一定要用暴力从根本上打破、推翻旧体制。这样,清政府实际是自己将自己的可控空间再次紧缩,已经微乎其微,至多只有“一线希望”。然而清廷对这“一线希望”亦未珍视,一场社会革命便难以避免了。
何以“激进”?
“辛亥革命”这些年来几乎成为“激进”的代名词,颇有人对清政府的“新政”“立宪”被辛亥革命“打断”而深感遗撼。不经革命的大动荡大破坏而收革命之实效,当然是值得追求的理想状态,作为一种良好的愿望,更是无可指责。但若强以近代中国的历史来为之佐证,指维新运动和辛亥革命为“过激”,则有违史实大矣。康、梁想通过“明君”自上而下改良,何曾“过激”?其实,人们似乎忘记,被尊为“辛亥之父”的孙中山并非一开始就想“干革命”的,起初也是想方设法、最后通过王韬上书李鸿章,想走“改良”路线的。只是在“改良”被拒之后,他才立志走上“革命”一途的。
“国有”“民营”的激斗
甲午战争前,清政府一直禁止私人创办新式企业,甲午战争中国惨败,引起了中国社会的巨大震动,一些有识之士认为应象日本那样发展民族私营企业才是强国的根本;同时由于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允许外国可在华设厂投资,于是不便继续禁民间设厂;再加上清政府此时财政极为困难,无力“官办”新式企业,清政府在危机面前不能不公开改变以前禁止民间办新式企业的政策,颁布了“饬令招商,多设织布、纺绸等局,广为制造”的电旨。而1895年8月,光绪皇帝颁布诏书,敕令官办企业“从速变计,招商承办”,更开启了清末官办企业私有化之端绪。这些使中国民族资本主义较前开始有了较快件的发展,中国出现了一个民间兴办新式工业的小浪潮。
据1895年到1898年这四年间的不完全统计,新创办企业有62家,资本总额达1240多万元。著名的大生纱厂、苏纶纱厂、合义丝厂、源昌碾米厂、张裕酿酒厂、商务印书馆等都在此时创办。据对其中50家统计,其中资本在10万以下的小厂有29家,占企业总数的58%,但资本总额只有73万余元,仅占投资总额的6.1%。资本总额10万以上的企业有21家,占企业总数的42%,但资本总额却为1126余万元,占投资总额的93.9%。可见,许多私人企业已具相当规模。从1901到1911这十年间,私营企业发展更快,新设厂矿340家,资本额达1亿零1百余万元。无论是新设厂矿数和新投入的资本额,都超过了前此二十多年的两倍以上。
清政府虽然此时制定了种种政策、法规,成立有关机构以奖励、发展私营工商业,使私人企业这一阶段相对发展较快,但其内部其实一直又有股强大的力量反对私营企业。因此清廷这时的经济政策是对纺纱、碾米、造酒等等这类于“国计”影响不大的行业放开民营,而对航运、电报、铁路这类于“国计”有重大关系、原本“官督商办”企业则一直摇摆不定。因为官督商办是1872年李鸿章为了突破官无资金、不会经商,而有资金、有经商才干的商人没有合法办近代企业之权的困境,“遇到红灯绕道走”想出的一个变通办法,简单说就是由政府出面,商人出资办近代企业,“官为维持”“商为承办”,即官府督办,商人自筹股资,并且具体经营。用今天人们熟悉的语言来说,就是“戴红帽子”。这种企业一个天生的缺陷就是产权不明,对这类企业,清政府内部一直就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这是国有企业,官家自可任意处置,因为本来就是以政府之名而设,而且在经营过程中得到政府的多种优惠待遇,甚至享有某种垄断权。更重要的是,他们认为私人资本强大之后,将削弱统治者的统治力量。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私人资本强大反会使国家富强,朝廷统治基础更加巩固,而且这些企业是商家出资经营,理应为商家所有,国家不应收回,如果收回,应给商人合理的补偿价格。两种政治力量斗来斗去,一时这派占优势一时那派占上风,直到甲午战后同意发展私营企业但对“官督商办”企业的“性质”仍无定论,结果必然是清政府在重大经济政策上的大幅度摇摆,最终成为清王朝垮台的导火线!
两种力量的激烈交量与斗争,集中表现在“轮电之争”和“铁路之争”。
“轮电之争”
1872年创办的“官督商办”轮船招商局大获成功,在此鼓舞下,洋务派又兴办了一批官督商办企业,有些官办企业后来也改为官督商办。但清政府内反对官督商办的顽固派依然十分强大,一直想将这些企业完全收归国有。
“轮电之争”中的“轮”,是指“轮船招商局”。1877年山西道御使董儁翰奏请“轮船招商局关系紧要,急需整顿”,提出要收归国有,由南北洋大臣统辖。招商局成立以来,参劾招商局的奏本便一直不断,此奏一出,更得到许多官员响应,纷纷要求收归官办,起码要加强政府的监督控制。面对这汹汹群情,李鸿章立即坚决反驳,他提出办招商局是“为收回中国利权起见”,“商局关系国课最重”,如果任意干扰,“殊于中国商务大局有碍”。在首先强调招商局对国家富强的意义之后,他接着辩解说招商局全是商股,创办时就奏明“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诚以商务由商任之,不能由官任之也。轮船商务,牵涉洋务,更不便由官任之也。”由于李鸿章的坚决反对,此次收归国有之议不了了之。
1880年国子监祭酒王先谦又上奏弹劾招商局,认为企业“归商不归官,局务漫无钤制,流弊不可胜穷”,再次提出要收归官办。这一次次弹劾,引起的呼应比上次要强烈得多。李鸿章知道最为反对者忌恨、最为朝廷所担心的是这类企业对统治者的政权所起的作用究竟是巩固还是削弱,所以他首先详细列举几年来该局的成就,证明正是招商局使洋人在长江水运所得之利大为减少,因此强调“其利固散之于中华,关于国体商务者甚大”,当然使统治者的政权更为巩固。有趣的是,李鸿章在此折中用得利的是“中华”而不用“华商”,说明他深知朝廷对“华商”等私人获取巨额利益仍心存警戒,所以刻意回避“华商”这种容易联想到私人的词汇。在激烈争论中回避朝廷敏感的字眼儿,当然更容易赢得朝廷的支持,而且华商得利确也可说是“中华”得利。一词之选,煞费苦心,反映了李鸿章写奏折的老练。然后,李鸿章才从有关章程、规定说明政府应遵守早先订立的章程,如果“朝令暮改,则凡事牵掣,商情涣散,已成之局,终致决裂,洋人必窃笑于后,益肆其垄断居奇之计。是现成生意,且将为外人所得,更无暇计及东西洋矣!”值得注意的是,他强调政府遵守章程必要性的立论基础主要不是政府也必须遵守条约的“契约论”,而是一旦违约、生意受损的后果将是洋人垄断得利这种“民族主义”话语。因为他很明白,朝廷根本不会将政府与私人所订之约放在眼里,不会将此作为一个决策的参考因素,只有这种与朝廷根本利益有关的“民族主义”话语才是打动、说服朝廷的最有力的理由。所以,他强调一定要坚持“商为承办,官为维持”,如果开始垫有官款,则“缴清公款”后“商本盈亏与官无涉”。当然,他又一再表明“并非一缴公帑,官即不复过问”,而是强调官仍要尽督管之责。其实,这类企业的问题就在于政府从未放弃管制,干预太多,只是顽固派要求国家所有制应纯而又纯、容不得丝毫私人因素才会认为“商”的权力过大。李鸿章的观点,得到权力越来越大的“总理衙门”的支持,轮船招商局仍维持官督商办,而未被收归官办或官商合办。
十几年后,即甲午战后的1896年,李鸿章因甲午大败为万民所指、被清廷投闲散置,大权尽失。这时,御史王鹏运认为时机来临,上奏请特派官员到招商局“驻局办事”,有些现在派“工作组”的意思,虽未明说,实际意图仍是收归官办。但“总理衙门”以“若无商局,则此利尽属洋商。是该局收回利权,实明效大验。”反驳了王鹏的建议,维持了官督商办原状。
所谓“电”,是指创办于1880年的“电报总局”。架设电线、成立相关机构对近代以来一直军情紧急的清政府本是重中之中,但与所有新事物在近代中国的命运一样,因顽固派认为这些是西方的奇技滛巧不能学而迟迟未有进展。李鸿章于1879年在自己的辖区内试架短短一线,后又于第二年藉沙俄准备侵略新疆伊犁以“电报实为防务必需之物”上奏请敷设电线。在这种情况下,清廷才批准架线设局。1880年10月,电报总局在天津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电讯业的诞生。
官办电报局经营未久,便面临经费严重紧张问题。在李鸿章的支持、筹划下,电报总局于于1882年春改为官督商办。改制后的电报总局,完全是商股商办。
或许因为轮船招商局创办在先,容易成为众矢之的,而成立稍后的电报总局命运则相对平稳,在1902年前未遇将其“收归国有”之议。
1902年秋,李鸿章病逝未及一年,新任直隶总督、北洋大臣的袁世凯开始设法要将轮船招商局和电报总局收归国有。袁以强硬著称,主张“强政府”,由政府兴办新式企业,所以想办“北洋”的官督商办企业都收归国有,增强政府、同时也增强自己的实力。此时,轮船招商局、电报总局的经营者盛宣怀父亲病故,袁世凯乘盛丁忧守制之机,夺去了盛宣怀的“督办”之职。
刚开始,清中央政府想派人将轮、电二局收归“央企”,以利中央财政,对此盛宣怀坚决反对,错误地想争取“实力派”袁世凯的支持。袁世凯当然也反对将此二局收归中央,但他的真实想法是一定要将其收归“北洋”,即“地方国企”。
盛宣怀是个复杂异常的人。他是李鸿章的心腹幕僚,精明超常,本身即是官员,对官、商两界都非常熟悉,深谙为官之道与经商门路。李鸿章、乃至后来张之洞创办企业,都对他十分倚重。他于1885年担任招商局督办,与前任相比,他主政时的“官督”大为加强,官的色彩较浓;但与那些要完全官办的人相比,他又是“商”的代表,坚决反对“官办”。这种亦官亦商的两面性,在他的官、商生涯中表现得非常明显。早在1894年2月初,他奉李鸿章之命接办官督商办的上海机器织布局时就担心企业办好后为官收回,向李建议道:“股商远虑他日办好,恐为官夺,拟改为总厂,亦照公共章程,请署厂名,一律商办。”以前的企业都是“局”,“局”乃官方机构名称,“厂”则是企业名称。由“局”改“厂”,一字之易,却是大有讲究。李鸿章同意盛的方案,将其改为“华盛机器纺织总厂”。1901年,由于棉花价格猛涨,工厂亏本,盛宣怀串通两江总督刘坤一上奏称由于亏损严重,“自应准其另招新商顶替,改换厂名,再接再厉”。经清政府批准后,盛宣怀以原价买下自己股权占优、一手经营的企业,改名为“集成纺织公司”。上海机器织布局――华盛机器纺织总厂――集成纺织公司,此厂终于从产权不明的“官督商办”经过逐步改制变成了产权明晰的盛氏“私产”。对他的这种改制是“合法”还是“非法”,是否“化公为私”或曰“侵吞国有资产”,一直争议不断。而吊诡的是这两种观点确实各有道理,正说明了在社会转型期造成了“制度灰色地带”,很难以简单的非黑即白来作判断。今天许多“戴红帽子”企业其实也是如此改制,盛氏百余年前的手法依然适用,历史何其相似乃尔!
由于早就担心这些“官督商办”企业可能被收归国有,盛宣怀在经营轮、电两局时就多次想法设法将盈利及各项收入转为商股,以便万一将来政府按票面价值将轮、电二局购归国有时,包括他在内的股东利益不至损失太大。
然而,此时“商人思维”的盛宣怀面对的却是“强政府思维”的袁世凯,他根本无意按股票票面价值将官督商办企业收归国有。1903年1月中旬,袁世凯被清廷派为电务大臣接收电报局。袁世凯以政府资金紧张、无法全付商股为由,表示商人仍可“附股一半”,而另一半商股则以大幅度煞价“购回”。此法一出,商情哗然,但毫无办法。但此时清政府因要支付巨额“庚子赔款”连超低价的“价购”都付不起,在降旨袁世凯接收之时宣布:“该局改官办之后,其原有商股不愿领回者,均准照旧合股”,对这种完全的“商股官办”朝廷还说是在维护即有体制之中“寓体恤商情之意”。无论盛宣怀及众商人多么不满,想出种种办法,都无法改变收归官办的命运。袁世凯的基本思路是:取之于商,用之于官。
接收完电报总局,袁世凯紧接着就强迫盛宣怀辞去招商局督办之职,派自己的亲信杨士琦担任该局总理。这样,袁世凯通过将电报局收归官办、轮船招商局由他派人督办从而将这两个大型企业实际收归己有。
以前有李鸿章作靠山,盛宣怀做事一直顺风顺水,现在靠山已去、且面对的是“强势政府”袁世凯,自然毫无招架之力,顿时败下阵来。他当然不甘就此作罢,于是暗中准备,窥测时期,以图夺回企业。他本来就是亦官亦商,现在对“官”权之大的体会更深,于是在积极联络股东的同时又向大太监李莲英巨贿买官,终于在1908年3月授邮传部右侍郎。铁路、电报、航运和邮政都归邮传部管,盛氏顿时权力大增。有了权后,他首先联络电报总局的入股商人与政府交涉,要求退还收归官办的电报总局的商股。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清政府最终按每股180元的价格将全部股票从股商手中买回,股商挽回部分损失。
就在这年11月,光绪、慈禧相继去逝,政坛风云突变,袁世凯骤然失势,被贬归家,盛宣怀明白机会来临,于是开始努力夺回招商局。在被袁世凯收归官办的短短几年中,轮船招商局亏损严重,不仅未添几艘船支、未增加一处码头、栈房,反而不得不将上海浦东、天津塘沽、南京下关的码头卖掉。盛宣怀以挽救招商局为理由于1909年8月在上海召开股东大会,会上“组织商办隶部章程”,“注册立案”,并选盛宣怀为董事会主席。会议上报后,邮传部(盛宣怀任右侍郎)复电承认轮船招商局“本系完全商股”,同意其设立董事会。招商局终于完全商办。
在“轮电之争”中,中央(清廷)、地方(袁世凯)和商人都尽力争取自己的利益,在“产权不明”混沌状态下,自然是谁的力量大,权益就归谁所得。
铁路之争
铁路最开始引入时受阻力最大,但铁路的巨大利益终于显示出来,成为各方争夺的对象,因此铁路的“国有”与“民营”之争渐渐成为斗争的焦点。
修路耗资巨大,财政极为紧张的清政府根本无此力量,所以又不得不招商股,而更多靠举借外债。1905年秋,湖北、湖南、广东三省民众集股从美商手中收回了粤汉铁路利权,朝廷也曾下令这三省由商民集股兴建铁路。而1904年在成都成立的官办的川汉铁路公司也于1907年改为商办。湖南、湖北主要是绅商集资,广东主要是华侨商人集资,而四川的股本来源主要靠“田亩加赋”,靠“抽租之股”。抽租的办法一般是随粮征收,值百抽三,带有强制征收、集资的性质,贩夫走卒,都被迫参与。这样,全川民众无论贫富,都与汉川铁路有紧密的利益关系。
而清政府一方面允许民间自办铁路,另一方面又于1908年任命调入军机处的张之洞为粤汉铁路督办大臣,不久又命其兼督湖北境内的川汉铁路,实际又企图把铁路改为官控,遭到这几省民众反对,领导者恰恰是清政权的统治基础地方绅士和富商。在地方强烈反对下,清廷于1909年末和1910年初又先后准许粤汉、川汉铁路民办,于是入股民众更多。然而仅仅一年,“立宪运动”已经风起云涌际,清政府却又不顾广大民众的强烈反对,于1911年5月在新任邮传部尚书盛宣怀的主张下悍然又宣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几年之内,于国计民生大有干系的铁路政策竟如此反反复复,清政府真是“自寻短见”。
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久前还同意铁路民营、允许民众大量入股,现在突然宣布“国有”,广大股民认为这是政府有意设套圈钱,怒不可遏,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应声而起。使问题变得更加严重的是,财政极其困难的清政府根本无力给股民以合理(或者说让股民满意)补偿,而只能以折扣的方式,即以远远低于股民实际投资额的方式赎买股份。
清政府对湖南、湖北采取的倒是路股照本发还政策,由于绅商损失不大,所以最先兴起保路风潮的“两湖”却也最先平息。而广东路股,清政府只发还六成,不过由于广东股商主要为华侨,在备感愤怒之下一走了之,却也未有更大波澜。对四川路股,清政府采取的也是“低价”政策。由于入股的中下层民众最多,所以四川反抗“铁路国有”的风潮最为炽烈,最终成埋葬清王朝的辛亥革命的导火索。值得再次一提的是,当年极力维持商民利益的盛宣怀一旦就任邮传部尚书,观念即随地位的变化而变,成为“铁路国有”的主要策划者。因铁路属邮传部管,一旦铁路“国有”,邮传部的“地盘”、实力将大大扩充。在“国有”的名义下,实际是为了他的个人利益,并不考虑在各种矛盾已经十分尖锐激烈的情况下强行此项政策将危及整个王朝的利益甚至统治的根基。
在清末“国有”与“民营”的斗争中,国家、政府的力量强如压卵之石,商民只能设法谋官才能维持自己的权利。而商一旦成了官,往往会如盛宣怀那样,反过来又以政府的力量为自己谋利。这样,官、商的界限便永难划清,腐败也将日甚一日。
导致清王朝灭亡的因素当然很多,从经济层面上说,先是为民营经济发展设置重重障碍,而后虽允许民营经济发展、但政策却又极不稳定经常大幅度摇摆,不能不说是重要原因之一。经常的大幅度摇摆,根本原因是清政府面对社会转型、面对从农业经济向近代工商经济转向这种深刻的结构性变化、面对新崛起的近代工商阶层完全不知所措,因此制定不出一个基本稳定的经济政策,更谈不上基本稳定的制度建设。由于没有稳定的政策和制度,结果必然是“人治”。而政坛风云向来变幻莫测,今天赞成商办的官员得势,政策自然是“商办”导向;明天力主国有的官员上台,政策立即转向“国有”。
经济政策和制度是最重要、最基本的社会政策和制度,能否制定出大致稳定的经济政策和制度,是统治者执政是否成熟的基本标准。没有大致稳定的经济政策和制度,人民不会安居乐业,社会没有安定和谐,统治者的政权基础自然也不可能巩固。清末的历史再次证明了这一点。
清政府的“新政”和“立宪”之所以被辛亥革命“打断”,主要在于它的“新政”完全是被动的。本来,在1898年“戊戌维新”时清政府尚有一定的变革主动权。但它却拒绝改革,丧失了一次难得的机会。只是在经历了二年后的“庚子巨变”这种大流血之后,它才在“内外交迫”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地开始“新政”。1901年1月29日,慈禧在西逃途中以光绪的名义颁下谕旨,表示愿意“变法”,称“无一成不变之法”“深念近数十年积弊相仍,因循粉饰,以致酿成大衅。现在议和,一切政事尤须切实整顿,以期渐致富强”。当然,“不易者三纲五常”,“而可变者令甲令乙”。同时,命设督办政务处,作为负责审查条议、推行新政、考核成效的领导机关。但此时为时已晚,形势已经剧变,尤其是经历了庚子流血的巨变,它的统治的合法性开始遭到普遍的怀疑。由一个合法性遭到严重质疑的政府来领导进行对社会各阶层利益进行调整和再分配的改革,的确有些免为其难。更重要的是,在几年之后再做这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它作更多的改革或妥让。但清政府对此似乎并无察觉,各项亟需的、能缓和各种尖锐矛盾的“新政”主要内容却一拖再拖、迟迟不肯出台。此时,局限于“行政”方面的“新政”已无济于事,人们开始提出“立宪”的要求。梁启超在1901年6月7日发表的《立宪法议》一文中提出宪法“为国家一切法度之根源”,君、臣、民三者必须“共守”。议会制可“永绝乱萌”,“今日之世界,实专制、立宪两政体新陈嬗代之时也”,在这种斗争中“旧者必败而新者必胜,故地球各国必一切同归于立宪而后已”。到1904年,不少重臣都半公开主张“开国会”,出使法国大臣孙宝琦上书称变法所以没有成效是“以未立纲中之纲,而壅蔽之弊未除”。“欲求所以除壅蔽,则各国之立宪政体洵可效法”。应“仿英、德、日本之制,定为立宪政体之国”。在对英国、德国和日本这三国的君主制进行了一番考察研究之后,清廷认为英、德宪法或是民定或是协定,只有日本宪法才是“君主大权”,最合己意。也就是说,以日本为“典范”的意义主要在于“皇权”依然至高无上。所以清政府为“准备立宪”而成立的“宪政编查馆”着意研究并出版了一系列对日本宪法和行政制度进行解释的著作,并负责起草了1908年的著名的《宪法大纲》,共二十三条。其中第一、二两条差不多是直接从1889年“明治宪法”的第一、三两条中翻译过来的:“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研究表明,这二十三条中有十四条是关于“君上大权”的,对权力的垄断甚至超过了日本的“明治宪法”。对此,革命派和立宪派都极表反对,认为其“偏重于命令权”,“专制之余风未泯”,“最足假以文饰其专制”,并警告清廷若要“出其狡猾阴险之手段,假钦定宪法之名,颁空文数十条以愚吾民”,必“动摇国本而伤君民之感情”。无奈清政府已不堪救药,对各种警劝充耳不闻,一意孤行,仍要大权独揽,结果便是众叛亲离,“动摇国本”,最终垮台。
地方士绅和商界首领对“开国会”的要求更甚,从1910年1月起到11月止,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以地方士绅为主的“立宪派”发动了四次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声势浩大,遍及全国。但无论士绅如何一次又一次请愿,“开国会”的呼声越来越响,一浪高过一浪,清廷就是毫不妥协,不愿让出点滴权力,拒不开国会,拒不立宪,反采取越来越激烈的手段镇压举国上下的立宪运动,并于1911年5月8日利令智昏地出台了一个垄断权力的“皇族内阁”。这个内阁由13人组成,其中9名为满人,汉人只有4名,而在这9名满人中竟有7名为皇族成员,因此人们将此“内阁”称为“皇族内阁”。这种“组阁”完全违背了皇族成员不能入阁当国务大臣的基本原则,实际向世人宣示清廷所谓“立宪”只是一个幌子、其实根本不愿放弃一丁点权力的真实面目。此举实无异于自掘坟墓,结果使作为其统治基础的士绅阶层与其迅疏远,最终弃它而去。
就在1911年秋,革命迫在眉睫、“造反”的导火索已冒烟的时候,清政府在成都对和平请愿“保路”的民众仍进行了严厉的镇压,屠杀几十人。这一切,都使辛亥革命的暴发成为不可避免。换句话说,是清政府的颟顸与顽固,“造就”了辛亥革命。
立宪当然是对皇权一定限制。例如,立宪后朝廷用钱就不能随心所欲,可以慈禧修颐和园为例。慈禧挪用巨额海军军费为自己修建颐和园并兴建“三海工程”(北海、中海、南海),是晚清政局腐朽透顶的一个最明显的标志。在内忧外患不断、财政几濒破产、统治岌岌可危可说已到朝不保夕的险境之中,她竟能动用巨额军费为满足自己“颐养”、游乐之欲而大兴土木、修建奢华园林,且无人敢于劝阻,则不能不说大清王朝的“气数”将尽了。
不过,以慈禧的权柄独操、连皇帝都可玩弄于股掌上的“独尊”地位,从来是“朕即国家”、视举国为其私产,完全可以从各方各面拨钱为自己建园修海,为何独独“看中”创建伊始的海军、偏偏要动用海军军费?个中缘由,颇耐人寻味。
慈禧性喜享乐,曾几次想重修刚被英法联军焚毁的圆明园,但终因花费实在太巨且在恭亲王奕訢、醇亲王奕譞及李鸿章等一批王公大臣或明或暗的联手反对下不了了之。此后,“修个花园”始终是她的一个“情节”。到了1877年冬,在慈禧的几次打压下奕訢已经失势,奕譞却日渐得宠。或许是为了弥补当年曾经反对重修圆明园之“过”,使自己在慈禧面前更得宠幸,奕譞就想以在昆明湖边设机器局的名义为慈禧重建与圆明园一同被焚、原建于乾隆年间的清漪园,但为人所阻,未得实现。不过,奕譞此后却一直惦记着为太后“修园”邀宠。耿耿此心,将近十年。1886年,慈禧借口即将结束垂帘听政,想建个花园以“颐养天年”,而这时早已主持军国大计、受命总理新成立不久的海军衙门事务的奕譞奉慈禧之命巡阅北洋海防时却心生一念,找到了为慈禧修园的最佳理由,赶忙上了《奏请复昆明湖水操旧制折》。原来西汉时期,云南滇池有个昆明国,汉武帝为征伐昆明国,特在首都长安挖掘了一个大湖,名为昆明池以操练水军。而乾隆皇帝以为母亲祝寿、兴修水利和操练水师之名,将京城西北的瓮山泊据汉武帝挖昆明湖的典故扩改为“昆明湖”,健锐营、外火器营曾在昆明湖进行水上操练。在昆明湖练水师当然是“形式”大于“内容”,颇有些皇家观赏、娱乐性质,所以此制后来便被废除。据此,奕譞在奏折中提出:“查健锐营、外火器营本有昆明湖水操之例,后经裁撤。相应请旨仍复旧制,改隶神经营,海军衙门会同经理。”当日即奉接“依议”的慈禧懿旨。这样,一年前刚刚成立的海军衙门就负责起恢复在昆明湖“水操”“练兵”的旧制。名为“水操”,实为给太后修园,慈禧当然明白此意,所以才会当天即批同意。在昆明湖“水操”,皇上和皇太后自然要“幸临”,各种设施自然不能简陋,所以奕譞在另一份奏折中“顺理成章”地写道:“因见沿湖一带殿宇亭台半就颓圯,若不稍加修葺,诚恐恭备阅操时难昭敬谨”,因此“拟将万寿山及广润灵雨祠旧有殿宇台榭并沿湖各桥座、牌楼酌加保护修补,以供临幸”。修园就在恢复水操旧制和筹建昆明湖水师学堂这种冠冕堂皇的名义之下正式开始,经费自然从海军出。人人明白这是“挂羊头卖狗肉”,翁同龢在日记中讽刺道:“盖以昆明湖易渤海,万寿山换滦阳也。”“渤海”指北洋水师的主要防区;“滦阳”是承德的别称,指实际是以海防为代价修建类似避暑山庄一样的行宫别馆。但权倾一时的翁氏也只能在日记中发泄自己的不满而敢公开表示,遑论他人!
1887年1月末,昆明湖水师学堂的开学典礼竟“不避嫌”,与专门为慈禧太后过生日受贺而建的金壁辉煌、气势宏大排云殿上梁典礼同日举行;3月中旬,清廷以光绪的名义发布上谕,将清漪园改名为颐和园,不久水师学堂的内、外学堂先后峻工,还安装有电灯、锅炉房等“现代化”设备。给“老佛爷”造园当然是头等大事,有关官员自不敢有丝毫怠慢。如从外国购买、安装最新式的电灯等事多着李鸿章经办,而海军衙门当时还兼管铁路。李在1891年夏给海军衙门一封催要具有战略意义的关东铁路拨款信中,不能不首先详尽报告为颐和园买灯器情况:“颐和园电灯、机器全分业经分批解京,并派知州承霖随往伺候陈设”;他强调这批电灯是趁广东水师学堂的德国鱼雷教官回国修假时“令其亲往德厂订购,格外精工,是西洋最新之式,前此中国所未有。”这些灯具“鸿章逐加披视,实属美备异常”,“机括巧密,料件繁多”,虽然“承霖原是安设电灯熟手,惟此系新式,与寻常不同”所以还非这位德国教官亲自到颐和园安装不可;而颐和园附近西苑“更换电灯锅炉各件”是由一洋行代办,不久就可运到天津,“闻器料尚属精美,一俟到齐,即派妥员解京以备更换”,最后才简单提及修路经费问题。可见要款之不易。然而,到1893年,户部为替“老佛爷”祝寿,还是要“商借”海军关东铁路经费200万两,因每年筑路专款恰为200万两。李鸿章无奈,只得照办,已修至山海关、购地已至锦州、具有重要军事意义的关东铁路只得在甲午战争爆发前的关键时刻停建。
1889年,朝廷命令李鸿章将部分北洋水师官兵和水师学堂新毕业的学员共计三千多人调来昆明湖,将“湖水浅”的昆明湖当成“汪洋大海”,用小火轮作“战舰”在湖面驶来驶去,水兵们做各种表演,与岸上的陆军同向坐在南湖岛岚翠间的“阅兵台”上的慈禧摇旗呐喊,欢呼致敬。这次“阅兵”既显示了慈禧对海军的关心和作为全国军队最高统帅的绝对权威、使其虚荣心又一次得到满足,同时又带有相当大的娱乐性、使性喜游乐的她兴奋不已,更企图以此向世人表明“修园”并非为己享乐、真的是为了大清海军的建设!可谓一箭数雕。
从1886年到1894年,颐和园一直修园未停,究竟动用了多少海军经费,准确数字已难考订,因为统治者其实也“做贼心虚”,惟恐为世为人所知,所以早就由海军衙门奏请,将其各项杂支用款不用造册报户部核销。准确数据,将成为永远的秘密。根据相关史料研究推算,多数研究者认为花费在二、三千万两白银之多。总之北洋海军在1888年正式成军时,其实力大大超过日本海军,然而此后至甲午战前的6年,由于经费紧张便未再添置一舰、未再更新一门火炮,甚至正常的维修都难进行。1891年4月,户部干脆明确要求停购舰上大炮、裁减海军人员。以后,正常维修都不能保证。相反,这6年中日本平均每年添置新舰2艘,日本天皇甚至节省宫中费用,拨“内帑”以充造船、买船费用。两相对照,夫复何言!也正是在这几年间,世界海军造舰水平和舰载火炮技术都有飞速发展,舰速与火炮射速都有大大提高。到甲午海战时,日本舰队的航速与火力都大大超过北洋舰队。其实,中日海战的胜负在此时已经判定。
慈禧等人当然知道如此修园会招世人强烈不满,因此在以光绪之名发布的上谕中专门强调:“此举为皇帝孝养所关,深宫未忍过拂,况工用所需,悉出节省羡余,未动司农正款,亦属无伤国计。”所谓“羡余”,是指赋外无名杂税;“司农”原是汉代主管钱粮的官名,清代因户部主管钱粮田赋,此处指户部主管的“正款”。海军衙门当然更要强调并未动用购舰专款,而“今日万寿山恭备皇太后阅看水操各处,即异日大庆之年,皇帝躬率臣民祝嘏胪欢之地。先朝成宪具在,与寻常仅供临幸游豫不同。”“未动正款”、“无伤国计”,“与寻常仅供临幸游豫不同”,恰恰“欲盖弥彰”,纯属“此地无银二百两之举”。
显然,只有以海军的名义才能“名正言顺”地修园,才能巧妙地无修园之名而有修园之实。以慈禧的地位之尊尚需有一个“正当”的理由,遑论他人!所以中国“官家”确实深谙此种“正名”之道,许多工程都是巧立名目,在堂堂正正的名目下其实是为了一己之利或某一小集团的利益。别的不说,当现如今在不少风景胜地看到许多达到豪华甚至超豪华“星”级水平的酒楼或休闲中心居然是一些部委和政府机构的“培训中心”时,当在许多城市看到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时……确使人能直接感受到这种历史传统的深厚呢。
以“练海军”为名给慈禧太后修颐和园再次证明了政府权力应受制约和财政公开的重要性。当权力不受制约、实行“秘密财政”时,掌权者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财政。然而,掌权者不受限制为所欲为地“花钱”固然可以痛快一时,但无疑于吸食毒品,最终是包括统治者在内的全社会利益受到重大损害。慈禧执意为己“修园”一了夙愿,端的是心花怒放,但这却是甲午海战失败的重要原因,而甲午惨败,恰恰是清王朝走向灭亡的重要一步。
纵观晚清历史,每当还有一线希望、还能控制一定局面的时候,清廷总是拒不变化;只到时机已逝、丧失了操控能力的时候,它才匆匆忙忙地被动“变革”。改革愈迟,所付出的“利息”也将愈大。然而清廷对此似乎毫无认识,它总是在下一个阶段才做原本是上一个阶段应做的事情,而且拒不“付息”,不愿再多做一点让步和妥协,完全丧失了变革的主动权,完全是被“形势”推着走,改革的空间终于丧失殆尽。
“改革”是当事各方都以理性的态度妥协的结果,只要有一方坚持不妥协,就无法“改革”,社会矛盾必然以“革命”一类的暴力方式解决。一场巨大的社会革命,并不是革命者的主观“激进”造成的。在社会矛盾中,统治者往往居于“主导”地位,革命往往是由上层的种种“极端”触发、造成的。人们总是称赞英国革命的平和,但在英国革命时期,正是由于当时的英国统治者善于妥协,才使英国革命相对平和。纵观近代中国的历史,满清统治者根本没有英国统治者那种审时度势的能力、容纳各方的明智与气度和不断的妥协精神。所以,与其说“革命”是下层“激进”的结果,不如说是被上层的“极端”逼迫出来的;与其指责下层“过激”,不如指责上层的“极端”;与其呼吁被统治者“告别革命”,不如吁请统治者“放弃极端”,主动改革。对清政府而言,戊戌时期本为它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机遇,但它却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把握这一机遇。这样,它后来便不得不为此付出更高的代价,直到完全破产。
从更深一层的原因来看,清王朝的被推翻说明了统治者对“社会整合”的失败。因为鸦片战争后,中国面临的并非传统的异族入侵,而是深刻的社会转型,从传统社会转向现代化社会。新的社会阶层、新的社会组织机构、新社会政治观念……不断产生、传入,这一切都要求统治者能“明察秋毫”,正视现实的变化,审时度势,因势利导,改革旧制度、创建新制度,协调各方利益,对社会进行整合。如果统治者不能成功对社会进行整合,那么不是以强权压制社会的进步,就是自己被社会革命所推翻。
作者:雷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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