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国民党“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黄兴先后到达东京,国内即有“孙黄分家”之谣。到1915年日本政府向袁世凯提出“二十一条”,此项谣言愈传愈广,但又言人人殊。这是由于:事隔10多年,国民党战胜北洋军阀取得政权后,政权由蒋介石掌握,党权则落入陈果夫、陈立夫之手。二陈的叔父陈其美,正是当年煽风点火,促成“孙黄分家”的核心人物,而蒋介石又是陈其美一手提拔起来的,他们为亲者讳,对于这一历史性的重大问题,不愿揭露真相。现在是历史“求实存真”的时代,许多有关资料均已先后发表,关于“孙黄分家”的真相,应当可以大白于天下了。

一、孙黄对战争失败责任和组党问题发生歧见。陈其美挑拨孙黄关系。国民党内的调和派和激进派

孙黄二人再度亡命到东京后,对于战争失败的责任问题、国民党今后应如何加强整顿的问题,乃至外交策略,都存在着严重的分歧。他们虽同在东京,甚至不能平静地坐下来,面对面地进行同志式的研讨,而只能在往来书信上大打笔墨官司。

孙中山认为,“二次革命”失败,非由袁氏兵力之强,而是党人自由散漫,不肯听党魁的话,特别埋怨黄兴自以为是、独断独行,以致坐失良机,受制于人。他打算“毁党造党”,将国民党改组为中华革命党,然后致力于“三次革命”。对于“三次革命”,他认为日本为中国紧邻,应当主动争取日本的援助,“日助袁则袁胜,日助我则我胜”。

黄兴则认为,“二次革命”失败并非真正的失败,不过是金钱暴力暂时战胜公理正义而已。他承认自辛亥革命以来,革命党人虚骄成风,为国人所不谅,今后只要端正党风,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队伍,最后就一定能够战胜袁世凯,没有毁党造党的必要。对于孙中山的严厉指责,则列举一系列的事实为自己辩白。他对孙中山始终表示忠诚,认为无论维持旧党或组织###,均应推孙为领袖,但又反对采取种种足以引人误会的形式,大搞个人崇拜,影响民主、自由。

孙黄二人的意见分歧,迅速扩大到党员与党员之间的相互关系。国民党的前身同盟会本由兴中、华兴两大革命组织合并而成同盟会原由兴中、华兴、光复三会合并组成,但成立不久,光复会即分离出去。。其中以同乡、私交或工作关系,孙黄二人各有一批信徒。过去孙黄二人合作无间,这种同志之间的亲疏关系,并不影响党的团结。此次孙黄有了裂痕,过去的亲疏关系就成了产生党内宗派主义的温床。

曾任沪军都督的陈其美,原为上海青帮头目之一。其人素以“四捷”出名,即口齿捷、主意捷、手段捷、行动捷(见程潜:《护国之役前后回忆》)他原与黄兴接近。“二次革命”失败后,1913年11月应孙中山之召赴东京,即有排斥黄兴而跃为党内第二号人物的野心,他对孙中山极尽吹捧之能事,当面捧孙为“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物”,“无论在中国在日本,谁都比不上你”;并说:“由你出面来领导中国革命,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见《宫崎滔天全集》。。他与戴季陶等包围孙中山,极力挑拨孙黄二人的关系,成了促进孙黄分家的关键性人物。

国民党人谭人凤、周震麟(均接近黄兴)、胡汉民(接近孙中山)等和某些日本友人,深以党的分裂为虑。他们奔走于孙黄二人之间,提出调和折衷意见,孙黄二人均表示赞赏。但由于陈其美对孙如影随形,这种调和没有取得效果。

当时在东京的还有一批思想较激进的中下层党人,他们身外无长物,而孙黄二人又均无力及时救济,因此经常处于饥寒交迫的状态中。他们认为,“二次革命”失败,主要由于国民党人“知于驳人而疏于谋己,轻于作始而乏于坚持,惑于小善而惧于小嫌,沉于声色而溺于货利”见《民义社发起词》。按,后来黄兴离日赴美,民义社员又集体加入了中华革命党,但与陈其美仍有矛盾,因此他们保持一定的独立性。。由于党内领袖的失和,加上自身的困窘,革命前途的渺茫,他们意识到“异地不能久处,领袖不能长靠,革命又不可中断,惟有自己结合组织团体,再回内地去进行革命”见杨思义:《二次革命失败后国民党人的形形色色》。。1914年1月,湘籍党人杨王鹏、邹永成等在东京组织了民义社,作为在湖南进行“三次革命”的领导机关。这是离开国民党而另树一帜的一种倾向。

当此之时,孙黄二人虽有隔阂,但对反袁的大目标上还是一致的。1914年2月,黄兴在东京郊外大森创办了军事学校“浩然庐”,为准备“三次革命”培养军事干部。孙黄二人又在日本友人的赞助下,筹办了“政法学校”,设立政治、法律、经济等科,以培养“三次革命”的文职干部。1914年3月,胡汉民向黄兴建议办一机关报来宣传反袁斗争,黄兴请章士钊主持其事。不久,由于党内裂痕继续扩大,5月10日有两个刊物同时问世:一个是胡汉民主编的《民国》杂志,成了孙派中华革命党的机关报;一个是章士钊主编的《甲寅》杂志,成了黄派“欧事研究会”的喉舌。《甲寅》第一期发表的时事述评,在抨击袁政府颁布的“报纸条例”上,引起孙派的误解,中华革命党人夏重民率部捣毁了《甲寅》社见章士钊:《欧事研究会拾遗》。,双方矛盾由此越来越尖锐了。

二、孙中山制定“中华革命党”党章,黄兴表示反对。黄兴由日赴美

孙中山一到日本,即开始筹划重建新政党,至1914年春天,筹备工作基本就绪。为了纯洁党的队伍,孙中山亲自制定了党的章程。定名为中华革命党,以实行民权主义、民生主义为宗旨。以“扫除专制政治、建立完全民国”为目的。党章规定:在将来革命政府成立到宪法颁布前的整个革命时期,全部国家权力都归中华革命党党员所有,一切非党员都没有公民资格。党员按入党时间的先后,分为三等,在革命时期内各享有不同的政治权利:凡在“三次革命”爆发前入党的,称“首义党员”,在革命时期入党的,称“元勋公民”,均享有一切参政、执政的优先权;凡在“三次革命”爆发后,革命政府成立前入党的,称“协助党员”,在革命时期内为“有功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在革命政府成立后入党的,称“普通党员”,在革命时期内称“先进公民”,只享有选举权而无被选举权。

党章还规定,党员入党,必须立下“愿牺牲——己之生命、自由、权利,附从孙先生再举革命”的誓约,并要按上指模,表示“永守此约,至死不渝,如有二心,甘受极刑”。

孙中山拟出党章草稿时,曾分送一份给黄兴参看。黄兴认为,将党员分成等级,许以不同的利益,是“以权利相号召”,与袁世凯以金钱、地位诱人的做法相差无几,已失去革命本旨。至于立誓约、按指模,更是培养个人专制、侮辱党员人格。黄兴建议孙中山修改党章,不要因噎废食,使党分化。

孙中山同意修改党章。但陈其美、戴季陶等表示坚决拥护中华革命党党章,并四出拉人入党,谁对党章表示有意见,就攻击谁,甚至对黄兴也进行了人身攻击。陈其美的言行激起了许多国民党人的反感,他们都拒绝入党。于是胡汉民提出折衷办法,将誓约中“附从孙先生”改成“附从总理”,老同盟会员入党可免除立誓约、打指模等手续,想以此缩小党内的分歧,争取黄兴等人入党。这个方案,由于孙中山反对而作罢。

陈其美等的挑拨离间,助长了孙黄关系的进一步分化。1914年5月29日,孙中山致函黄兴,历数对黄兴的不满,谅解黄不入党(中华革命党),但要求黄兴配合,让他当真党魁,不要加以干扰。原函如下:

宋案发生之后,彼此主张已极端冲突;第二次第二次、第三次分别指“二次革命”、“三次革命”。失败后,兄仍不能见及弟所主张是合,兄所主张是错。何以言之?若兄当日能听弟言,宋案发表之日,立即动兵,则海军也,上海制造(局)也,上海也,九江也,犹未落袁氏之手。况此时动兵,大借款必无成功,则袁氏断不能收买议员,收买军队,收买报馆以推翻舆论。此时之机,吾党有百胜之道,而兄见不及此。及借款

已成,大事(势)已去,四都督已革,弟始运动第八师营长,欲冒险一发,以求一死所,又为兄所阻,不成。此等情节,则弟所不满于兄之处也。及今图第三次,弟欲负完全责任,愿附从者,必当纯然听弟之号令。今兄主张仍与弟不同,则不入会者宜也。此弟所以敬佩而满足者也。弟有所求于兄者,则望兄让我干此第三次之事,限以二年为期,过此犹不成,兄可继续出而任事,弟当让兄独办。如弟幸而成功,则请兄出而任政治之事。此时弟决意一到战场,以遂生平之志,以试生平之学。今在筹备之中。有一极要之事求兄解决者,则望禁止兄之亲信部下,对于外人,自后绝勿再言“中国军界俱是听黄先生之令,从无听孙文之令者,孙文所率者不过一班无知少年及无饭食之亡命者耳”!

弟所望党人者,今后若仍承认弟为党魁者,必当完全服从党魁之命令。因第二次之失败,全在不听我之号令耳。所以,今后弟欲为真党魁,不欲为假党魁,庶几事权统一,中国尚有救药也。

黄兴复函孙中山,表示癸丑年南京失守,自己应负责任,但孙的其他一些指责,则认为与当时事实不符,对此有所辩解。接着陈述了自己对中华革命党的看法,表达了整顿国民党的意见。最后申明决不妨碍孙中山的计划。原函如下:

接读复示,因来客众多,未即裁答,殊为歉念。今请露肝胆披心腹为先生最后一言之。宋案发生以来,弟即主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指以暗杀对付暗杀。先生由日归来,极为反对。即以用兵论,忆最初弟与先生曾分电湘粤两都督,要求其同意,当得其复电,皆反复陈其不可。今当事者俱在,可复询及之也。后以激于感情,赣省先发,南京第八师为先生运动营长数人,势将破坏。先生欲赴南京之夕,来弟处相谈,弟即止先生不行。其实第八师两旅长非绝对不可,不过以上海难得,致受首尾攻击之故。且先生轻身陷阵,若八师先自相战斗,胜负尚不可知,不如保全全城之得计。故弟愿以身代先生赴南京,实重爱先生,欲留先生以任大事,此当时之实在情形也。此段词意模糊,须参看本章下文。南京事败,弟负责任,万恶所归,亦所甘受,先生之责,固所宜然。但弟自抵日以来,外察国势,内顾党情,鉴失败之主因,思方来之艰巨,以为此次乃正义为金钱权力一时所摧毁,非真正之失败。试翻中外之历史,推天演之公例,未有正义不伸者,是最后之胜利,终归之吾党。今吾党既握有此胜算,若从根本上做去,本吾党素来所抱之主义发挥而光大之,不为小暴动以求急功,不作不近情言以骇流俗,披心剖腹,将前之所是者是之,非者非之,尽披露于国民之前,庶吾党之信用渐次可以恢复。又宜宽宏其量,受壤纳流,使异党之有爱国心者有所归向。夫然后合吾党坚毅不拔之士,学识优秀之才,历百变而不渝者,组织干部,计划久远,分道进行,事有不统一者未之有也。若徒以人为治,慕袁氏之所为,窃恐功未成而人已攻其后,况更以权利相号召者乎。数月来,弟之不能赞成先生者以此。今先生于弟之不入会以满足许我,虽对于前途为不幸,而于弟个人为幸已多,当不胜感激者也。惟先生欲弟让先生为第三次之革命,以二年为期,如过期不成,即让弟独办,等语。弟窃思以后革命,原求政治之改良,此乃个人之天职,非为一公司之权利可相让度可能包办者比,以后请先生勿以此相要。弟如有机会,当尽我责任为之,可断言与先生之进行决无妨碍。

6月3日,孙中山复函黄兴,仍坚持自己的主张,希望黄“静养两年”,并与黄相约今后只论私交,不谈公事。原函如下:

长函诵悉,甚感盛情。然弟终以为欲建设一完善民国,非有弟之志,非行弟之法不可。兄所见既异,不肯附从,以再图第三次之革命,则弟甚望兄能静养两年,俾弟一试吾法。若兄分途并进,以行暗杀,则殊碍吾事也。盖吾甚利袁之生而扑之,如兄计画(划)成功,袁死于旦夕,则吾之计画必坏。果尔,则弟从此亦不再闻国事矣。是兄不肯让弟以二年之时间,则弟只有于兄计画(划)成功之日,让兄而已。此复。又,此后彼此可不谈公事,但私交上兄实为我良友,切勿以公事不投而间之也。幸甚。见《黄兴集》。

7月22日,中华革命党在东京召开第一次大会,到会代表仅8省,孙中山当选为总理。黄兴因自己一心护党,反受毁伤,很觉灰心,此时如再留在东京,恐同志间误会更多,遂决定离开日本。6月27日,他在寓所宴请孙中山话别,席间“未谈国事”。孙中山集成语赠以一联:“安危他日终须仗,甘苦来时再共尝”。从孙黄分手的情况看来,两人均有依依惜别,黯然神伤之感。

6月30日,黄兴由李书城、石陶钧陪同,乘船前往美国。

7月8日,中华革命党在东京筑地精养轩正式成立。孙中山宣誓就职,以陈其美为总务部长,居正为党务部长,张静江、廖仲恺为财政部正副部长,许崇智、邓铿为军务部正副部长,胡汉民、杨庶堪为政治部正副部长。孙中山在总理之下特设协理一席以待黄兴。不过黄兴直到逝世前始终没有入党,而终中华革命党之世,协理的位置也一直空着,没有另推人担任。

孙中山下令原国民党的国内外支部、分部、交通部,一律改组为中华革命党,党员一律按规定手续重新入党,并作了海外支部负责筹款、国内支部从事武力讨袁的分工。不久又任命了一批各省支部长,如广东夏重民,江西刘士毅,吉林陈楷,湖南陈家鼐(后改覃振)等。

中华革命党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处于困难的境地,国内外支部的改组工作,进展得均不顺利,筹款工作也收效不大。后来虽然黄派的覃振离开“欧事研究会”加入了中华革命党,原先因反对立誓约、按指模而拒绝入党的朱执信也改变态度宣誓入党,但中华革命党仍无多大起色

三、黄派组织“欧事研究会”,主张暂停讨袁,团结一致对外。孙中山命陈其美函邀黄兴早日回到反袁阵营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在东京的黄兴派国民党人李根源等,于1914年8月发起组织“欧事研究会”,以集合同人讨论欧战对中国局势的影响,探求救时的良策为目的。入会的有李根源、胡瑛、李烈钧、熊克武、殷汝骊、林虎、程潜、程子楷、陈炯明、李书城、沈钧儒、陈独秀、章士钊、张耀曾等。黄兴此时在美国,事前并未与闻,9月3日才复函同意加入该会。

欧事研究会对中华革命党所采取的态度,与会者后来的说法并不一致,有的说取名为“会”,就是为了“避免发生和中华革命党对立的误会”;有的说,组会的目的就是要别树一帜,与孙中山大异其趣;有的则说这是一种“祛除党见,集中人材”的做法此种说法,黄兴曾公开表示过。

欧事研究会在对付袁世凯和“二十一条”等问题上,与中华革命党存在明显的分歧。不管欧事研究会诸人的主观愿望如何,该会的成立,在客观上标志着国民党已经从思想上的分歧进一步发展成组织上的分裂。

中华革命党在《宣言》中指出:“列强因欧战无力东顾,世界金融已经紊乱。袁政府财源已竭,饷糈自空,正是进行革命倒袁的大好时机”。欧事研究会则认为:“二次革命”后,“国民党在国内的军政势力损失殆尽,袁氏气焰正炽,若无欧战,讨袁几无从下手。今乘欧战之机,方可从事讨袁的准备工作。必待袁氏倒行逆施,横加诛求,引起民怨沸腾,才能举事倒袁”,“如仅凭少数人一时之激烈心理,搞些暗杀和暴动,只能损失革命实力,而绝无成功的希望”。

黄派的这种观点,孙派指为取媚袁世凯,阻碍革命的进行。

日本向袁政府提出“二十一条”后,欧事研究会主张,在外有异种入侵,内有专制政府的非常情况下,当以国家利益、民族利益放在第一位,暂时停止国内的一切反袁活动,使袁政府能集中精力,一心对外,达到团结御侮的目的。1915年2月11日,李根源、林虎、程潜、熊克武、张孝准等11人发表通电说:“吾人第一主见,乃先国家而后政治,先政治而后党派。国苟不存,政于何有?政苟有成,何分于党?故吾人反对政府,非有恶于其人,而有不足于其政;虽欲大革其政,而决不敢有危于国。矢心如此,自信可告国人。此次外交受侮指“二十一条”。,举国惊惧,虽由国之积弱,而亦中央失政所招,能发能收,责在当局。吾徒屏居海外,修学待时,无力使之加良,亦何忍使之加恶。至如反对政府,全然别为一事。试问何国政治,不容反对党之生存?又吾国现势观之,是否宜施改革?吾人所持此见,今虽无地容其发展,而决不以政府意向与为变迁。政府苟能推诚修政,举国倾心,即吾人客死异邦,亦所甚愿。”

半个月之后(2月25日),黄兴、陈炯明、柏文蔚、钮永建、李烈钧等又联名发表了“有电”,进一步阐述了他们的观点。此电首先自承国民党在南北议和之后,对于袁政府“诚有所抨弹牵掣”,“吾党叫嚣凌厉之气,亦诚不免”,应向国人表示引罪。接着表明“二次革命”是因国政不修被迫举行的。当时“可战之卒且复累万,可据之地何止一省”,因“不欲以骤难克敌之师,重生灵涂炭之祸”,“不肯负固以困民生”,所以“一击不中,即复戢兵”。哪怕“从此受同志之责,居懦怯之名”,也在所不顾。今天,我们手中“无尺土一兵,安敢妄言激进”。

电文接着申述:“窃览世界诸邦,莫不以民族立国,一族以内之事,纵为万恶,亦惟族人自堇理之。倚赖他族,国必不保,殷鉴不远,即在平西”平西指吴三桂。。随后郑重宣布:“自后非有社会真切之要求,决不轻言国事”,甚至“国政是否必由革命始获更新,亦愿追随国人,瞻其效果”。

“有电”的下半段,对袁世凯的专制独裁有所抨击。电文说,“惟革命之有无,非可求之革命自身,而当求之政家良恶。故辛亥之役,乃满洲政府成之,非革命党所能自为力也。今者政治清浊,事业兴废,士气盛衰之度,较之满洲何如?此俱国人所闻见。当兴等随国人后与闻政事,当局者每籍口大权未一,强饰其非。此中是非,无取辩说。但今日之失政,何与于昨日之争权?兴等蔽罪以去,则新治宜呈矣。胡乃诋诽异己,甲乙无择,生心害政,益益有加,至今空尸共和之名,有过专制之实?一语反诘,真相立明。年来内政荒芜,国情愈恶,民困愈滋。一言蔽之,只知有私,不知有国。权氛所至,自非化女为男,易男为女,此外盖无不能。又辄借词内乱未已,政力不专,其为欺谩,尤不待词。”

“窃论外交受逼,虽有时势因缘,而政治组织不良,乃其最易取侮之道。盖一人政治,近世已经绝迹,非其不能,实乃未可。良以社会之质善于一人,团体之力厚于分子,此乃政治通义,背之不祥”,“兴等流离在外,无力回天,遇有大事与吾徒有关者,亦惟谨守绳墨,使不危及邦家而已。”

欧事研究会的成员大多为国民党的高级军人,文事非其所长,所有文电,包括以上两电,均由《甲寅》主编章士钊执笔。两电颠倒错乱,矛盾百出(如论政治与国家的关系)。更使人难于谅解的是,袁氏何人,同他讲团结御侮,岂非与虎谋皮?此时黄兴在美国进行反袁活动,与“有电”的论点正是背道而驰。有人认为,黄兴为了团结国民党人,且已列名于欧事研究会,不得不勉从众议。不论怎样,这不能不是黄兴一生中最大的一次失策。

袁氏当然不会因敌党的两个通电而放弃其做皇帝的野心,停止其投降卖国活动。不久他就接受了亡国条约。以交换日本不干涉中国改行帝制。5月中旬,亡国条约签定后,黄兴、李根源等17人才又发表另一通电,痛骂袁世凯丧权辱国的罪行。

由于孙黄二人分道扬镳,中华革命党的组党、筹款等工作受到很大的阻力。孙中山认为有团结黄派之必要,乃于1915年2月4日,命陈其美自东京写信给黄兴,邀请他早日回来,共同致力于讨袁斗争。但陈在信中继续丑诋黄兴,大有咄咄逼人之势。原函如下:

克强我兄足下:美猥以菲材,从诸公后,奔走国事,于兹有年,每怀德音,谊逾骨肉。去夏美正养疴在院,满拟力疾走别,握手倾愫,乃莫获我心,足下行期定矣,复以事先日就道,卒无从一面商榷区区之意于足下,缘何悭也。日者晤日友宫崎君,述及近状益眷眷国事,弥令美动榛苓彼美、风雨君子之思矣。溯自辛亥以前,二三同志如谭宋辈过沪上时,谈及吾党健者,必交推足下,以为孙氏理想,黄氏实行。夫谓足下为革命实行家,则海内无贤无愚,莫不异口同声,于足下无所增损。惟谓中山先生倾于理想,此语一入吾人脑际,遂使中山先生一切政见不易见诸施行,迨至今日,犹有持此言以反对中山先生者也。然而征诸过去之事实,则吾党重大之失败,果由中山先生之理想误之耶,抑认中山先生之理想为误而反对之致于失败耶?惟其前日认中山先生之理想为误,皆致失败,则于今日中山先生之所主张,不宜轻以为理想而不从,再贻他日之悔。此美所以追怀往事而欲痛涤吾非者也。昔日反对中山先生其历致失败之点之有负中山先生者数事以告,足下其亦乐闻之否耶?当中山先生之就职总统也,海内风云,扰攘未已,中山先生政见一未实行,而经济支绌,更足以掣其肘。俄国借款,经临时参议院之极端反对,海内士大夫更借口丧失利权,引为诟病。究其实实交九七,年息五厘,即有担保,利权不碍,视后日袁氏五国财团借款之实交八二,盐税作抵,不足。复益以四省地丁,且予以监督财政全权者,孰利孰害,孰得孰失,岂可同年语耶?乃群焉不察,经受经济影响,致妨政府行动。中山先生既束手无策,国家更濒于阽危,固执偏见,贻误大局,有负于中山先生者此其一。及南北议和以后,袁氏当选临时总统,中山先生当时最要之主张,约有三事。一则袁氏须就职南京也。中山先生意谓南北声气未见调和,双方举动时生误会,于共和民国统一前途,深恐多生障故,除此障故,非袁氏就职南京不为功,盖所以联络南北感情,以坚袁氏对于民党之信用,而祛民党对于袁氏之嫌疑也。二则民国须迁都南京也。北京为两代所都,帝王痴梦,自由之钟所不能醒,官僚遗毒,江河之水所不能湔,必使失所凭借,方足铲锄专制遗孽,迁地为良,庶可荡涤一般瑕秽耳。三则不能以清帝退位之诏全权授袁氏组织共和政府也,夫中华民国乃根据临时约法,取决人民代表之公意而后构成,非清帝袁氏所得私相授受也。袁氏之临时总统,乃得国民公选之参议院议员推举之,非清帝所得任意予之也。故中山先生于此尤再三加之意焉。此三事者,皆中山先生当日最为适法之主张,而不惜以死力争之者也。乃竟听袁氏食其就职南京取决人民公意之前言,以演成弁髦约法推翻共和之后患者,则非中山先生当日主张政见格而不行有以致之耶?试问中山先生主张政见之所以格而不行,情形虽复杂,而其重要原因,非由党人当日识未及此,不表同意有以致之耶?有负于中山先生者此其二。其后中山先生退职矣,欲率同志为纯粹在野党,专从事扩张教育,振兴实业,以立民国国家百年根本之大计,而尽让政权于袁氏,吾人又以为空涉理想而反对之,且时有干涉政府用人行政之态度,卒至朝野冰炭,政党水火,既惹袁氏之忌,更起天下之疑,而中山先生谋国之苦衷,经世之硕画,转不能表白于天下而一收其效。有负于中山先生者此其三。然以上诸事,犹可曰一般党人之无识,非美与足下之过也。独在宋案发生,中山先生其时适归沪上,知袁氏将拨专制之死灰而负民国之付托也,于是誓必去之。所定计划,厥有两端:一曰联日。联日之举,盖所以孤袁氏之援而厚吾党之势也。“日国亚东,于我为邻,亲与善邻,乃我之福,日助我则我胜,日助袁则袁胜”,此中山先生之言也。在中山先生认联日为重要问题,决意亲往接洽,而我等竟漠然视之,力尼其行,若深怪其轻身者。卒使袁氏伸其腕臂,孙宝琦、李盛铎东使,胥不出中山先生所料,我则失所与矣后来,孙中山在此处批示云:“文按:民党向主联日者,以彼能发奋为雄,变弱小而为强大,我当亲之师之以图中国之富强也。不图彼国政府目光如豆,深忌中国之强,尤畏民党得志而碍其蚕食之谋,故屡助官僚以抑民党,必期中国永久愚弱,以遂彼野心。彼武人政策,其横暴可恨,其愚昧亦可悯也。倘长此不改,则亚东永无宁日,而日本亦终无以幸免矣。东邻志士,其有感于世运起而正之者乎?”。二曰速战。中山先生以为袁氏手握大权,发号施令,遣兵调将,行动极称自由,在我惟有出其不意,攻其无备,迅雷不及掩耳,先发始足制人。且谓宋案证据既已确凿,人心激昂,民气愤张,正可及时利用,否则时机一纵即逝,后悔终嗟无及。此亦中山先生之言也。乃吾人迟钝,又不之信,必欲静待法律之解决,不为宣战之预备。岂知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法律以迁延而失效,人心以积久而灰冷,时机坐失,计划不成,事欲求全,适得其反。设吾人初料及此,何致自贻伊戚耶?有负于中山先生者此其四。无何,刺宋之案,牵于袁赵之蔑视国法,迟迟未结,五国借款,又不经国会承认,违法成立。斯时反对之声,举国若狂,乃吾人又以为有国会在,有法律在,有各省都督之力争在,袁氏终当屈服于此数者

而取消之。在中山先生则以为国会乃口舌之争,法律无抵抗之力,各省都督又多仰袁鼻息,莫敢坚持,均不足以戢予智自雄拥兵自卫之野心家,欲求解决之方,惟有诉诸武力而已矣。其主张办法,一方面速兴问罪之师,一方面表示全国人民不承认借款之公意于五国财团。五国财团经中山先生之忠告,已允于二星期内停止付款矣,中山先生乃电令广东独立,而广东不听;欲躬亲赴粤主持其事,吾人又力尼之,亦不之听。不得已令美先以上海独立,吾人又以上海弹丸地,难与之抗,更不听之。当此之时,海军尚来接洽,自愿宣告独立,中山先生力赞其成。吾人以坚持海陆军同时并起之说,不欲为海军先发之计。寻而北军来沪,美拟邀击海上,不使登陆,中山先生以为然矣,足下又以为非计。其后海军奉袁之命开赴烟台,中山先生闻而欲止之曰,“海军助我则我胜,海军助袁则袁胜,欲为我助,则宜留之,开赴烟台,恐将生变,”美与足下则以海军既表同意于先,断不中变于后,均不听之。海军北上入袁氏牢笼矣,嗣又有吴淞炮台炮击兵舰之举,以生其疑而激之变,于是海军全部遂不为我用矣。且中山先生当时屡促南京独立,某等犹以下级军官未能一致诿,及运动成熟,中山先生决拟亲赴南京宣告独立,二三同志咸以军旅之事乃足下所长,于是足下遂有南京之役。夫中山先生此次主张政见,皆为破坏借款推倒袁氏计也,乃迁延时日,逡巡不进,坐误时机,卒鲜寸效。公理见屈于武力,胜算卒败于金钱,信用不孚于外人,国法不加于袁氏。袁氏乃借欺人之语,举二千五百万磅之外债,不用之为善后政费,而用之为购军械,充兵饷,买议员,赏奸细,以蹂躏南方,屠戮民党,攫取总统之资矣。设当日能信中山先生之言,即时独立,胜负之数,尚未可知也。盖其时联军十万,拥地数省,李纯未至江西,(段)芝贵不闻南下,率我锐师,鼓其朝气,以之声讨国贼,争衡天下无难矣。惜乎粤湘诸省不独立于借款成立之初,李柏诸公不发难于都督取销之际,逮借款成立,外人助袁,都督变更,北兵四布,始起而讨之,盖亦晚矣。有负于中山先生者此其五。夫以中山先生之智识,遇事烛照无遗,先几洞若观火,而美于其时贸贸然反对之,而于足下主张政见,则赞成之惟恐不及,非美之感情故分(厚)薄于其间,亦以识不过人,智暗虑物,泥于孙氏理想一语之成见而已。盖以中山先生所提议者,胥不免远于事实,故怀挟成见,自与足下为近。岂知拘守尺寸,动失寻丈,贻误国事,罔不由此乎?虽然,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前车已覆,来轸方遒,亡羊补牢,时犹未晚,见兔顾犬,机尚不失。美之所见如此,未悉足下以为何如?自今而后,窃愿与足下共勉之耳。夫人之才识,与时并进,知昨非而今未必是,能取善斯不厌从人。鄙见以为理想者事实之母也,中山先生之提倡革命,播因于二十年前,当时反对之者,举国士夫,殆将一致,乃经二十年后,卒能见诸实行者,理想之结果也。使吾人于二十年前即赞成其说,安见所悬理想,必迟至二十年之久始得收效;抑使吾人于二十年后犹反对之,则中山先生之理想,不知何时始克形诸事实,或且终不成效果,至于靡有穷期者,亦难逆料也。故中山先生之理想能否证实,全在吾人之视察能否了解,能否赞同,以奉行不悖是已。夫观于既往,可验将来,此就中山先生言之也,东隅之失,桑榆之收,此就美等言之也。足下明敏,胜美万万,当鉴及此,何待美之喋喋。然美更有不容已于言者。中山先生之意,谓革命事业,旦暮可期,必不远待五年以后者,诚以民困之不苏,匪乱之不靖,军队之骄横,执政之荒淫,有一于此,足以乱国,兼而有之,其何能淑。剥极必复,否极必泰,循环之理,不问毫发。乘机而起,积极进行,拨乱反正,殆如运掌。美虽愚暗,愿竭棉薄,庶乎中山先生之理想即见实行,不至如推倒满清之必待二十年以后。故中华革命党之组织,亦时势有以迫之也。顾自斯党成立以来,旧日同志颇滋訾议,以为多事变更,予人瑕隙,计之左者。不知同盟结会于秘密时代,辛亥以后,一变而为国民党,自形式上言之,范围日见扩张,势力固征膨胀,而自精神上言之,面目全非,分子复杂,熏莸同器,良莠不齐,腐败官僚,既朝秦而暮楚,龌龊败类,更覆雨而翻云,发言盈庭,谁执其咎,操戈同室,人则何尤。是故欲免败群,须去害马,欲事更张,必贵改弦。二三同志亦有以谅中山先生惨淡经营机关改组之苦衷否耶?至于所定誓约有附从先生服从命令等语,此中山先生深有鉴于前此致败之故,多由于少数无识党人误会平等自由之真意。盖自辛亥光复以后,国民未享平等自由之幸福,临于其上者,个人先有缅规越矩之行为,权利则狺狺以争,义务则望望以去,彼此不相统摄,何能收臂指相使之功,上下自为从违,更难达精神一贯之旨,所谓既不能令又不受命者,是耶非耶?故中山先生于此欲相率同志纳于轨物,庶以统一事权,非强制同志尸厥官肢,尽失自由行动。美以为此后欲达革命目的,当重视中山先生主张,必如众星之拱北辰,而后星躔不乱其度数,必如江汉之宗东海,而后流派不至于纷歧。悬目的以为之赴,而视力乃不分,有指车以示之方,而航程得其向。不然,苟有党员如吾人昔日之反对中山先生者,以反对于将来,则中山先生之政见,又将误于毫厘千里之差,一国三公之手,故遵守誓约,服从命令,美认为当然天职而绝无疑义者,足下其许为同志而降心相从否耶?窃维美与足下,共负大局安危之责,实为多年患难之交,意见稍或差池,宗旨务求一贯,惟以情睽地隔,传闻不无异词,缓进急行,举动辄多误会,相析疑义,道故班荆,望足下之重来,有如望岁。迢迢水阔,怀人思长,嘤嘤鸟鸣,求友声切。务祈足下克日命驾言旋,共肩艰巨。岁寒松柏,至老弥坚,天半云霞,萦情独苦,阴霾四塞,相期携手同仇,沧海横流,端赖和衷共济。呜乎,长蛇封豕,列强方逞荐食之谋,社鼠城狐,内贼愈肆穿墉之技,飘摇予室,绸缪不忘未雨之思,邪许同舟,慷慨应击中流之楫。望风怀想,不尽依依,敬掬微忱,祈求指示。寒气尚重,诸维为国珍摄,言不罄意。

陈其美顿首。

此信对黄迎头痛击,不为稍留余地,黄置之不复。于是孙中山又于是年3月亲自函黄,促其早日归来。原函如下:

前由英士沥陈近况,迟迟未得还云,其怅甚怅。文关怀祖国,见于政府之专制,政治之不良,清夜自思,每用痛心。癸丑之役,文主之最力,所以失败者,非袁氏兵力之强,实同党人心之涣。犹意钝初死后之五日,英士、觉生(居正)等在公寓所讨论国事及钝初刺死之由。公谓民国已经成立,法律非无效力,对此问题宜持以冷静态度,而待正当之解决。时天仇(戴季陶)在侧,力持不可。公非难之至再,以为南方武力不足恃,苟或发难,必致大局糜烂。文当时颇以公言为不然。公不之听。及其后也,烈武(柏文蔚)、协和(李烈钧)等相继被黜,静山(孙道仁)观望于八闽,组安(谭延闿)反覆于三湘,介人(朱瑞)复盘据两浙而分南方之势,以掣我肘。文不胜一朝之忿,乃饬英士奋起沪滨,更檄章梓(江苏军第一师师长)倡义金陵。文于此时,本拟亲统六师,观兵建康,公忽投袂而起,以为文不善戎伍,措置稍乖,遗祸匪浅。文雅不欲于兵戈扰攘之秋,启兄弟同室之阋,乃退而任公。公去几日,冯(国璋)、张(勋)之兵联翩而下。夫以金陵帝王之都,龙蟠虎踞,苟得效死以守,则大江以北,决不致闻风瓦解,而英士、铁生(钮永建)亦岂至一蹶不振。乃公以饷绌之故,贸然一走,三军无主,卒以失败,尧卿(孙武)、海鸣(何海鸣)难为善后,而如火如荼之民气,于是歼灭无遗。推原其故,文之非欤?公之咎欤?固不待智者而后知之矣。东渡以来,日夕共谋,非欲雪癸丑之耻,实欲竟辛亥之功。而公又与英士等互相龃龉,溥泉(张继)、海鸣复从而煽之,公不维始终之义,遂作中道之弃。离日以后,深虞失援。英士明达,复以函问,而公又置不与复,是公不复以同志为念耶!二十年间,文与公奔走海外,流离播迁,同气之应,匪伊朝夕。癸丑之不利,非战之罪也。且世之所谓英雄者,不以挫抑而灰心,不以失败而退怯,广州、萍醴几经危难,以公未尝一变厥志者,岂必至今日而反退缩不前乎!中国当此外患侵逼,内政紊乱之秋,正我辈奋戈饮弹,碎肉喋血之时。公革命之健者,正宜同心一致,乘机以起。若公以徘徊为知机,以观望为识时,以缓进为稳健,以万全为商榷,则文虽至愚,不知其可。临纸神驰,祈公即日言旋!慎勿以文为孟浪而菲薄之。斯则革命前途之幸。

此函黄亦未得复。

四、袁颁布党人自首特赦令和《惩办国贼条例》。袁派叛徒蒋士立到东京设立招降办事处。胡瑛变节投敌

袁世凯得悉“孙黄分家”的情报,不觉喜不自胜,他立即使出种种恶劣手段,企图彻底分化国民党而消灭之。

1915年元旦,袁政府颁布了《乱党自首特赦令》,规定凡在1915年年底以前犯有“附和乱党罪”而能自首者,均可受到特赦。还可量才录用,给以官职。

袁世凯不断派遣特务潜往海外,伺机暗杀革命党人,同时还迫令流亡党人在国内的亲友写信到国外劝降。

袁又开动宣传机器,肆意造谣污蔑,以败坏革命党人的声誉。如钮永建早在1914年3月离开日本到英美去了,袁方报纸却无中生有地报道说,1915年1月17日,钮在横滨致电冯国璋,表示自首投诚。袁政府污蔑革命党领袖穷途末路,竟至效法吴三桂,勾引日本,侵略中国。

1915年6月22日,袁政府抛出了《惩办国贼条例》,同时又授意爪牙炮制了《国贼孙文》一书,对孙中山进行了恶毒的污蔑。

袁世凯最厉害的一招,是用金钱收买变节党人。他派同盟会叛徒蒋士立携巨款50万到东京,与驻日公使陆宗舆配合,进行收买活动。蒋士立公然设立办事处,凡国民党人不论孙派、黄派,只要前来办理自首手续,一律按质论价,或补给留日官费,多少不等;或资遣回国,予以官职;或厚馈款项,送往欧美休养。当时亡命党人聚集东京,大多生活困难,因而堕志丧节者不乏其人。

在东京的中华革命党人深以袁世凯的银弹为虑。于是,湖南支部长覃振覃振,字理鸣,湖南桃源县人。桃源属湘西。召集湘西同乡开会,决定暗杀蒋士立以除害群之马。当指派刺客时,覃振的外甥吴先梅毛遂自荐,当场被批准入党。

吴化装来到蒋宅,自称是叛徒周鳌山之弟,有要事需面见蒋士立。蒋出面接待时,吴对准他连放两枪,即返身逃出。蒋受伤未死,但也吓得要命,从此销声匿迹,这个自首办事处也就关门大吉。

袁世凯在派蒋士立公开招降的同时,又派另一同盟会叛徒彭渊恂前往东京秘密收买革命党领导人物,把黄派胡瑛拖下了水。胡自卸任山东都督后,袁世凯任他为有名无实的青海屯垦使。“二次革命”前,胡在日本考察垦政,其后也未参加讨袁,袁也没有撤他的职。不久,孙黄二人流亡到东京,胡也陪同留下,不再返国,后来又加入了“欧事研究会”。

彭渊恂诱惑胡瑛说,你未参加“二次革命”,又未罢职丢官,回国复职有何不可。胡对革命前途早已失去信心,又厌倦艰苦的亡命生活,就信以为真,决定回国投袁。胡到北京后,袁根本不把他放在眼下。胡已上了贼船,欲罢不能,只得跟着杨度发起了筹安会,为袁世凯称帝摇旗呐喊,从一个革命者堕落成为受人唾骂的帝制犯。

五、黄兴在美国的反袁活动。黄兴回沪

黄兴自同盟会成立以来,赤胆忠心,抵制来自党内外的分裂活动,捍卫孙中山的领导地位。辛亥革命后,南北议和成立,同盟会上层惑于西方国家的议会政治,在国会竞选方面获得重大胜利,在军事上则因军费不足而大举裁兵,以致形成了“北强南弱”之局。这是国民党“二次革命”失败的根本原因。

1913年宋案发生后,袁决心以武力平定南方,国民党内部主战主和,意见不一。其实,大错铸成,补苴乏术,和固不成,战亦无幸。国民党理应采取机动战术,集中力量向西南大后方转移,然后待机反攻。乃黄兴不此之图,提出所谓“政治解决”、“法律解决”,诚为痴人说梦,而孙中山的孤注一掷的军事冒险计划,亦非策之善者。黄兴不愿苟同孙中山的废党组党计划,又不能留在日本与孙唱对台戏,当然只有远走高飞之一途。

黄兴离日赴美时,袁政府请求美国拒其入境,美国置之不理。迨黄等一行到达美国西海岸时,袁政府又请将他引渡回国,也被美国拒绝。相反,美总统威尔逊命美国官方对黄兴热情招待并妥为保护,因此登岸时未受人身检查,在美国各地进行反袁宣传也未受到干扰。

黄兴赴美后,国民党军人陈炯明、李烈钧、柏文蔚、熊克武、林虎等奉原讨袁军大元帅岑春煊为领袖,1915年在新加坡成立“中华水利促成社”,作为反袁斗争的掩蔽体。当时中华革命党总部在东京,“水利社”在南洋,因此有“东洋派”、“南洋派”之称。

在此时期,国民党###周震麟、谭人凤、刘承烈等经常奔走商谈孙黄合作问题,孙黄二人均表示赞赏,只因党的问题无法解决,合作成为空谈。

黄在美国时,除在言论上反袁外,行动上也有所表现,其最成功之一举,就是派出多人协助蔡锷脱离北京,安抵昆明,发动护国讨袁之师。与此同时,黄又命其长子黄一欧赴东京面见孙中山,告以“第三次”指“三次革命”,即反对袁世凯的战争。即将发动,请其及时配合进行。此时孙黄二人虽仍不谈党务,但对国事已完全恢复合作了。

1916年年初,孙中山、蔡锷等纷纷电促黄兴回国。是年4月22日,黄由旧金山启程,5月9日到了东京。此时孙中山已先期归国,约黄在沪相见。7月8日,黄由日本启程回国。他与孙中山战友重逢,悲喜交集,从此和好如初。

黄回国后,富贵功名逼人而来。袁世凯死后继之而起的北京政府授以黄勋一位,黎元洪聘为总统府高等顾问,湖南省议会举为湖南督军,黄均坚辞不受。黄在“二次革命”的讨袁通电中曾经慷慨激昂地说道:“兴一无能力,尚有心肝,此行如得死所,乃所尸祝。若赖祖宗之灵,民贼一去,兴即解甲归田,国中政事,悉让贤者。如有权利之想,神明殛之。”此番海外归来,他又发表了“不入政界”的宣言。

黄奔走国事,操劳过度,又因饮食无节,曾患胃出血症。10月10日他在上海旧疾复发,31日在福开森路(今武康路)逝世,年仅42岁。

蔡锷讨袁胜利后,因病赴日就医,过沪时曾与黄氏父子相见。11月8日,蔡也病逝于日本福冈医科大学医院,年仅35岁。旬日之间,双星陨落,国人追念贤劳,悲悼同深。北京政府先后下令予以国葬。黄蔡二人生前本为好友,死后长眠于长沙城外湘江对岸之岳麓山,从此馨香俎豆,永垂不朽。

1919年,孙中山取消了中华革命党,恢复了国民党的名称。原国民党军人及一般党员均复归于孙。

本文摘自:《武夫当国》 作者:陶菊隐 出版社:海南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