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4月15日,中纪委、监察部、海关总署接到一封长达74页的检举信,信中检举揭发了厦门远华走私犯罪集团利用各种手段走私500亿的大案,其中还涉及到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等人的腐败问题。

1999年4月20日,中央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授命中纪委和海关总署负责查处。6月11日,查处远华案方案组成立,敲定查处方案。

1999年6月19日,由于内线通风报信,抓捕赖昌星行动失败。专案组撤回北京。赖昌星第一次出逃。

1999年8月11日,根据截获的电话资料再次抓捕赖昌星,但因原福州公安局长庄如顺泄露消息行动再度失败。赖昌星再次出逃,与妻子曾明娜及儿女一同持合法香港特区护照移民加拿大的大温哥华地区。逃往加拿大后,赖昌星全家被加政府软禁在温哥华住宅中。

1999年8月12日,专案组突审原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福州公安局长庄如顺。2000年11月8日,庄如顺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999年8月14日,专案组突审原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2000年11月8日,杨前线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999年8月23日,专案组在远华国际大厦售楼处抓获赖昌星老婆曾明娜的秘书陶咪等重要知情人。

2000年初,中共中央派出的“四二〇专案调查组”,纪检、监察、海关、公安、检察、法院、金融、税务等部门协同办案,厦门特大走私案及相关的职务犯罪的案情被基本查清。在这期间,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员被审查,其中有近300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2000年9月13日,福建漳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原厦门市委副书记刘丰等第一批被告。

2000年11月,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刘丰等12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刘丰利用职务之便,为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的犯罪活动提供帮助,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折合人民币45.6万元,并有74.8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原行长陈国荣、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二支队原队长张永定、厦门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侦查处一科原副科长陈育强犯受贿罪;严立平、李松谋、陈国俊、陈雅歌、陈小浩、李中华、陈赞成、朱伏龙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上述12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1年2月,共青团福建省委原书记詹少敏被开除党籍、公职,对其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2001年4月11日,原厦门副市长蓝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1年10月22日,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前,李纪周的妻子程辛联也因介绍贿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2006年5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布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启动遣返程序。赖昌星随后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并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2006年6月1日,加拿大联邦法庭宣布对赖昌星遣返案的判决结果,裁定暂缓执行遣返令。2007年4月,移民及难民部取消赖昌星所有的宵禁限制,同年7月,赖昌星考获驾驶执照。2009年1月22日,加拿大移民部批准赖昌星的工作准证申请。

2009年9月17日,华商报报道称,赖昌星近日接受内地传媒采访时透露其关于回国的想法。他表示,“我也想司法程序结束前回去,但有一些障碍,反映了很多次都没有得到回应。因此,我无法回去。”问及主要障碍时,赖昌星说,“远华案中我认为被冤判的人,包括远华公司骨干,而被重判的人员,能否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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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远华案审判总体情况

截至2001年6月底,检察机关共对173起案件提起公诉,涉及被告人279人,被告单位28个。人民法院已对其中的167起案件、269人做出判决。在已生效的判决中判处死刑的8人、死缓的6人、无期徒刑的17人;另有一审判处死刑的4人尚在二审中。

判决

李纪周:公安部原副部长

李纪周,一个手握全国打击走私大权的高级干部,竟敢执法犯法,与走私犯罪分子狼狈为奸,于1994年至1997年上半年,多次收受赖昌星巨额贿赂,干预公安边防对涉嫌走私油轮的查处,为赖昌星的公司提供便利。被开除党籍、公职。

刘丰:厦门原市委副书记

刘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远华案中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5.6万元,另有巨额财产人民币74.8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蓝甫:厦门市原副市长

蓝甫,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他人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505.7万元,犯受贿罪,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庄如顺: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

庄如顺,大肆为赖昌星等走私犯罪分子走私汽车提供便利。先后让121部走私汽车合法化,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435万多元。一审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庄如顺不服,提出上诉。

杨前线:厦门海关原关长

杨前线,出生于厦门干部家庭,1995年1月出任厦门海关关长、党组书记,成为当时全国海关最年轻的关长。对厦门海关的一些不正常现象,身为关长的杨前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远华案中受贿、放纵走私。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部分职务犯罪人员名单及处理结果

政党机关

李纪周公安部原副部长开除党籍

詹少敏共青团福建省委原书记开除党籍、公职

刘丰厦门市委原副书记无期徒刑

张宗绪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开除党籍、行政降级

郭晓菱厦门市委原党委有期徒刑11年

蓝甫厦门市原副市长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苏水利厦门市原副市长开除党籍、公职

林金栋厦门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有期徒刑11年

厦门海关

杨前线原关长死刑(一审)

接培勇原副关长有期徒刑20年

车典原纪检组长有期徒刑10年

卢远征侦查分局原局长有期徒刑10年

杨上进调查局原副局长无期徒刑

王燕平调查局原副局长有期徒刑7年

王天炸办公室原主任有期徒刑11年

蔡海鹏调查局情报处原处长有期徒刑15年

童敏情报技术处原副处长有期徒刑14年

陈蔓菁教育处原处长有期徒刑10年

王鹭滨监管处原处长有期徒刑5年

周振庭东渡办事处原主任在逃

刘必武东渡办事处原副主任有期徒刑12年

吴宇波东渡办事处船管科原科长死刑(已执行)

方宽荣东渡办事处船管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陈育强东渡办事处船管科无期徒刑

黄志忠东渡办事处船管科无期徒刑

谢东风同安办事处原副主任在逃

施营平同安办事处原副主任有期徒刑6年

陈毅森同安办事处原负责人有期徒刑15年

黄印路象屿海关原关长有期徒刑2年

曲鹭勇龙岩海关原副关长有期徒刑9年

(据统计,厦门海关小案人员达160多人,占全关总人数的13%)。

公安系统

庄如顺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长死刑(一审)

张永定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二支队原队长无期徒刑

廖金波厦门市边防支队司令部原副支队长无期徒刑

黄金铁厦门市边防支队司令部原参谋长有期徒刑9年

王振波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3年

黄少煦厦门市公安局同安交警队原大队长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商检局

罗良玉厦门商检局原副局长有期徒刑8年

港务局、海上安全监督局

曾太平厦门港务局原副局长有期徒刑5年

吴振文厦门海上安全监督局朱副局长有期徒刑2年

陈友达厦门海上安全监督局原处长有期徒刑13年

张瑞斌厦门海上安全监督局原局长助理有期徒刑2年

外代、外运

朱建雄厦门船务代表公司原总经理有期徒刑9年

郑振泰外代原经理有期徒刑1年半

张北辰厦门船务代理公司船务部原经理有期徒刑10年

蔡国钦中外运厦门公司原总经理有期徒刑16年

税务系统

林溪辉厦门国税局原局长有期徒刑1年(一审)

李鹭琪厦门国税局总会计师兼稽查局局长有期徒刑15年

金融系统

陈国荣中行福建省分行原行长无期徒刑

林贞木中行福建省分行原行长有期徒刑15年

陈建銮中行福建省分行原副行长有期徒刑16年

叶季湛工商行厦门市分行原行长死刑(已执行)

周忠泽交行厦门市分行原行长有期徒刑10年

厦门远华案处理情况

■走私香烟(19人被判刑)

赖水强———有期徒刑7年

黄克臻———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陈文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黄山鹰———死刑(已执行)

庄铭田———死刑(已执行)

陈国俊———无期徒刑

陈雅歌———无期徒刑

陈小浩———无期徒刑

陈赞成———无期徒刑

李中华———无期徒刑

朱伏龙———无期徒刑

苏荣富———有期徒刑15年

苏奋强———有期徒刑15年

蔡庆川———有期徒刑15年

蔡淦———有期徒刑15年

冯悦———有期徒刑15年

陈天德———有期徒刑15年

方金还———有期徒刑14年

赵双喜———有期徒刑12年

■走私汽车案(7人被判刑)

赖昌图———有期徒刑15年

蔡恩惠———有期徒刑13年

朱为银———有期徒刑12年

曾铭铁———有期徒刑10年

庄良满———有期徒刑8年

邹秉生———有期徒刑6年

宋宗宏———有期徒刑5年

■走私成品油(6人被判刑)

王金挺———死刑(已执行)

王可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严立平———无期徒刑

李松谋———无期徒刑

李世璜———有期徒刑20年

黄存———有期徒刑13年 (资料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