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喆,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政治学、法学博士生导师。2009年修订出版的《权力腐败与权力制约(修订本)》,收录了122名高官贪腐案。

专访实录:

以安徽省最多

网易新闻:2009年您新出的一本书中开列了122个贪官名录,你在收集这些落马官员的材料时有什么体会?

林喆:在我的电脑上有关中国问题的文件夹一共有12个,其中第五个文件夹就是“反腐”文件,里面又分的几个文件夹,其中一个里面专门存着大大小小的贪官案录,也可以把它叫做“贪官录”。

我给他们又分类贴了标签。如“国家机关”“金融”“腐败领域”“包二奶”全国十几个省市的贪官都在我文件里,打开一看,全国各省市的贪官都有,我统计了下,以安徽省的最多。

原来准备将贪官归类引用到新书里,后来发现这是一个根本无法完成的任务,一度都很绝望,因为这个数字比较大。从1990年到2004 年上半年,有220万因腐败问题受政纪党纪处分,其中县团级干部7万左右。后来就再缩小到贪腐的地厅级干部,局级干部,筛选得到的结果是6000多人。这仍然是一个庞大的基数,最后再缩小到省部级干部,也有200多人,最后只选择了有代表性的122人入列,基本上囊括了当今贪官的类型。

十大标杆贪官类型

网易新闻:你觉得2000年胡长清、成克杰案的宣判死刑是否是一种标志性的转折?

林喆:在成克杰案中,他从1997年开始堕落到1999年,一直处于被提拔中;胡长清从1995年开始堕落,一直到1997年败露,也一直被提拔。

实际上两人共同性的东西很多,我概况这一案件的标杆意义在于:显现了中共高层反腐的决心,不管级别有多高,位置有多高,都不会姑息党内的这些腐败份子,都会一查到底,严惩不怠。

在这些贪官的群体中,我曾经总结过十个标杆人物。第一个是胡建学,山东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在我搜集的案子中官不是最大的,但却是第一例群蛀案件,而且是典型的一把手带坏一个班子的问题。

第二是远华案的众官员,其中死刑很多,其标杆性在于清楚地展现了不法商人是如何把党的高级干部腐蚀、拉下马的。

第三个就是成克杰、胡长清案。标杆意义前面说过了。

第四个是沈阳慕马案。同样是群蛀性案件,但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的标杆意义在于揭开了官员群体中赌博的严重性问题。

第五个是安徽副省长王怀忠案。在近些年被处以极刑或者被判重刑的高官中,有一个颇为普遍的现象令人深思。他们几乎都出身贫寒,经过奋斗爬上高位,最终倒在了腐败的泥泽之中。审判他的是我的一个学生,我曾经问过他,让他用一句话来概括审判王怀忠的感受,他的回答是两个字“难受”。王怀忠案说明一个出身贫寒的干部并不会先天具有廉洁精神。

第六个是陈良宇案,陈案的标杆意义在于看到了党内高级干部“两面人”的形象,一面高唱反腐,一面继续腐败。

第七个是曾锦春,在湖南彬州的群蛀案中,暴露出的首个纪委书记贪腐案。提醒人们纪检系统同样需要监督。

第八个是河北省委副省长从福奎,此人的标志性在于当一个高级领导干部没有信仰之后会堕落到什么境地,从与别的贪官不一样的是,他为了升官求神拜佛,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

第九个是李有灿,河北省经贸厅的副厅长,官不大,但标本意义重大。一个从老山前线下来的战斗英雄,最后腐败落马。还是邓小平说的那句话:“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第十个是李嘉廷,云南省省长。反映的是一把手的腐败怎么样使一支队伍衰落的,李的案子的标杆意义是其作为一个领导,形成了一个圈子。他们在一起打高尔夫球,这些领导干部也都带着女人,但是大多数都不是自己的妻子,都是情妇。这种现象已经形成了一种氛围,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伦理,更广义的说是一种社会风气已经形成。这是非常令人警醒的一个例子。

网易新闻:2000年开始,一下子判处了两个省部级官员死刑,这些年来判处死刑的高官不多,大多是死缓,人们对高官缓刑很有意见,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林喆:我在广州和深圳讲座时,有人给我递条子,说对反腐没有信心。我就说,你没有信心,谁最高兴呢?那些贪官最高兴。所以我们要对反腐有信心。

至于是否被判死刑,要看这些官员所涉及的案情及影响,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来决定。有很多官员不是自己亲手接受贿赂,而是通过秘书,家人。还有比如在审查中检举他人立功的。像王怀忠就是在拒不承认的情况下,靠扎实的证据认定了以后,依法受到严惩的,这应该是说在我们国家反腐败历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

现在纪检部门也注意到了这个情况,比如现在对赃款主动交还的情况,对自己主动交待的和家人朋友代交的都开始区别对待。另外对官员异地审判的力度在加大,这都是为了防止人情案,而要将反腐持续到底的一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