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中央公园的湖面结冰,纽约的鸭子都去了哪里?当世界冷硬到让人活不下去,那些人去了哪里?

去年除夕,家家户户大扫除的日子,有人在路边拣到一只行李箱。行李箱很大,重得拖不动,仿佛灌了水泥。路人就地打开,只见一块大肉,四四方方的一块人肉。报纸上说,箱子里装着一截女体:完整的躯干,带着乳房。死者身形壮硕,骨架粗大,身高至少一米七。

那是阴雨绵绵的一天。大过年的,女人孤身于箱型的死讯之中,没有名字,没有人出面认领。

消息见报当日,大年初一,我跟 CJ 混在一起。事实上,我跟 CJ 早在除夕前就混在一起了。我跟他只认识两个礼拜,怎样也不算老朋友吧,甚至连熟人都算不上。过年前,我们各自向办公室请病假,过年期间又分别向家人请事假,借口必须留在台北加班。如此陌生的两个人,用尽一切合法与非法的假日,像是把身上的钱币全数花光又再借了一笔似的,日以继夜黏在一起,除非热恋,实在找不到更适切的说法。

恋爱令人身心俱疲。两个陌生人急速亲密起来,像两张燃烧的床,我跟 CJ 盛大地张开皮肤,交换每一寸体热,无法停止说话,停止亲吻,眼看就要燃成灰烬了,依旧没完没了发着高烧。我们闯进惨白的急诊室,在薄得发脆的晨曦中,瞪着三天没睡的鬼眼睛,像两个进入急性期的精神病患,索求一剂安眠药,或几颗镇定剂。“让医生把我们毒昏吧,”CJ 说,“再不睡就要发疯了。”

太累了,恋爱实在太累人了。我们回到住处,手握着手,吞下药丸躺上床,将彼此的眼睛强制关上,像一对殉情的呆子。我在十九个小时之后的午夜一点醒过来,溜下床,离开恋人体热的芬芳,踩着冷冷的地板, 走进客厅看电视,追逐“箱型女尸”的消息。

命案曝光至今,没有人出面认尸。大过年的,没有比这更孤独的事、更孤独的人了。大过年的,有家的人都回家去了,没有家的也去找朋友了,没朋友的去洋人酒吧消磨时间,街头游民围着大锅喝热汤,独独她无处可归,甚至没有一具完整的身体可回。没头没脸、没有四肢、没有衣物、没有遮覆。警方为了早日确定 身份,公布了她的身体特征,说,“死者生前不久曾经隆乳,术后发炎现象似未消褪。”

多么残忍哪。凶手剥去她的衣物,警方揭了她的皮,丝毫不曾顾及,她除了是一具女尸,还是一个女人。就这样揭了她的皮,像公开朗读她的病历。

我应该去认尸吗?我有资格吗?认得出这样的她吗?

可以确定的是,我总在幸福蔓生、石头开花的时刻,想起她。在果肉般清脆多汁的日子里,想起他—我失联多年的室友,小异。

小异与我同住的时间很短,前后一个月,又四天。

第一天,他来我这里借宿,说,“我只需要睡一晚……”因为,他解释,“我只想再活一天。”

小异十七岁那年我十九岁,刚搬离父母家,第一次拥有自己的房间。我的室友是两个二十一岁的大三男生,他们空出一间房,分租给我。我拿一份家教薪水付房租,另一份薪水吃饭。手头很紧,经常欠钱,欠大蓝的钱。 大蓝是个富少爷,却不像典型的有钱人那般小气,经常借口请吃饭。当我在昂贵的西餐厅中,将汤盘的一角 抬高,舀拾薄到见底的汤汁,大蓝会摇摇头说,“少吃这一口又不会饿着。”我说不吃光很浪费呀,大蓝就说, “‘布尔乔亚’的定义就是浪费。”

我之追求“自己的房间”,不是为了读书、写作,而是为了在哭泣的时候不受干扰、失眠的夜里不必假 装睡着。小异借宿那一晚,我的房间还没有床,睡袋摊开来,将各自的身世铺在坚硬的地板上。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跑来找你,凭什么相信你,我只感觉此外没有别人了。”小异说。

此前,我只见过小异一面。第二次见面这天,他泰然躺在我身边,穿着逃学逃家因而没有换下的高中制服,观赏我贴在墙上的衣物。初次离家的我过着潦草的大一生活,没有书桌,买不起衣柜,图钉扎进墙面当挂钩,就这么晾起内衣来了,非常不适合接待客人。

当小异说完他“活不下去的理由”,我沉默许久,挤不出任何一句劝世的话。我才十九岁,笨得要命的十九岁,不曾受过任何像样的教育。我所受的学校教育刚好足够我考上大学,刚好足够我讨厌书本、误解知识。我不相信“老师教我们说的话”是清清白白的,只能勉强对小异说,“我想我没有资格也没有能力,在你的困境中插嘴。”

我还记得我说了“等一等”。等到天快亮的时候,我闭上疲倦的眼睛说,“也许你可以再等一等,等这个世界跟上来……”我总以为,死人什么都没有,有的仅是无尽的时间,找死的人既然什么都不怕,或许也就不怕等吧。

多年后,我在《麦田捕手》这部小说之中,注意到一段话 :“我可以预见你为了某个微不足道的理由,高贵地送死⋯⋯”说话的人(一个成长于三四十年代,与年长女人结了婚的男同性恋)讲完之后,马上写了一张纸条,要十六岁的男主角好好保存 :“不成熟的人,渴望为某个理由高贵地牺牲,然而成熟的标记却是,愿意为某种原因谦卑地活下来。”这是那个老 Gay 从心理医师那里借来的话,所以极有可能是一句废话。但这句话感动了我。

“喂,我知道我要说什么了⋯⋯”半个月前,重读《麦田捕手》的我,在咖啡厅中对着刚认识的 CJ 说道,“假如让我重遇十七岁的小异,或许可以跟他谈谈《麦田捕手》,讲讲 Holden 的故事。”

“你不说我都忘了,”CJ 敲了敲自己的脑袋,“《麦田捕手》的主角叫做 Holden,我记得他是个少年白。”

“戴着一顶红色的猎帽。”

“逢人便问,当中央公园的湖面结冰时,水上的鸭子都跑到哪去了……”

“把那些倒霉载到他的出租司机烦死了。”

“唯一的志向就是守在悬崖边,保护那些跑过头的小孩子。”

“那些走在前线的小孩。”我说。

“不过,我从来不记得你记得的那段话⋯⋯”CJ 说。

“哪一段?”

“高贵地牺牲,与谦卑地活着,那一段⋯⋯”

经 CJ 这么一说,我才发觉,正因为我经历过那个十七岁的高中生,小异,那个年少的轻生者,正因为 他带我看了一些事,我才能够读懂《麦田捕手》,学会珍惜并且牢记,那些句子。

借宿隔天,小异没有自杀。十七岁的他决定再等一等。他在我这里住了个把月,直到被父母逮回家为止。 最后一次见到小异,是在医院里。小异割腕自杀,被当时的室友发现了。这是他第五次逃家。

小异杀自己不是杀假的,据他的室友阿波说,事发当日他照常上工,去附近的酒吧当服务生,预计凌晨三点下班,却在晚饭后不断打起冷颤,呕吐、腹泄,老板把阿波赶回家,阿波一到家就抱着肚子往厕所跑, 被遍地血色吓得面无血色,抱着马桶吐尽胃里的食物,边哭边将灵魂里的秽物一并掏光。

浴室里(阿波口中的“案发现场”),小异流出的血像翻倒的油漆,胶住一只路过的蚂蚁,厚厚地凝出一 泊红得发黑的湖,连排水孔都堵塞了。那样稠重如脂的、流亡的液体,像一个绝望而慷慨的画家,将仅存的油彩一次花光。

我赶到急诊室,隔着半透明的帘幕,听见医生说,“找不到脉搏,血几乎流光了”—小异“过去”了吗? 此刻他正在那个神秘的通道上,往“另一边”去了吗?—那个令我们恐惧、困惑,称之为死亡的界域。我记得那张半透明的帘幕破了一个口,上面沾着血渍。但是小异回来了。这条杀不死的烂命。他在病床上闭着不愿张开的眼睛,流着泪。“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吗?”我问。小异不说话,依旧闭着眼睛。许久,他发出声音了, “我睡不着,半年来我没有睡过一天好觉,我想要离开现在,变成别人。”

小异的伤口不是平行的,不是平行于手腕的。他找出与手腕垂直的血管,揪出脉动,将它剖开。 医院的社工来了,小异的父母也到了,他们带来的医生说,小异男扮女装已经两年,瞒着父母看门诊,一心想动变性手术,“但是他的精神状况恐怕难以承担如此重大的决定,”医生说,“最好先送疗养院住一阵子。”

小异转进精神病院之后,就不再说话了。每一次探望都要先穿过一道铁门,登记姓名、电话,解释你跟患者的关系,搜查随身物品,取出打火机、瑞士刀,卸下腰间的皮带。可以携入手提电脑,但是要留下电线,手机可以带着,但充电器不行,所有可以拿来缠绕脖子的线圈,都是违禁品。

为了预防逃跑、防止跳楼,这间病院跟监狱一样,没有任何一扇可以打开的窗,他们关心的不是“你可以怎么活”,而是,“你不可以怎么死”。

我在病房中识得另一个女孩,问她几岁她说属猪,手指一根一根折下来,得出一则算术解答 :十四岁。 “

是二十六岁还是十四岁呀?”我问。

她说十四岁。在这里已经住了四个月,妄想症,非常怕光,把头靠在我胸口,要我拉起床边的遮帘,将阳光中的黑暗隔开。请她吃蛋糕,吃了一个说好吃,再请她吃一个,边吃边腼腆笑着,说,“我肠胃炎,拉肚子……”哎呀我说,“既然已经吃坏肚子,那就再吃一支冰棒吧……”女孩的牙齿还没长齐,像是营养不良,眼皮肿着一块新鲜的瘀伤。她的妈妈给这一切拖磨得一点温柔也挤不出来了,女孩夜半恶梦,要陪宿的妈妈上床一起睡,妈妈一拳挥开,在她脸上开出新的血痕。

然而她的母亲已经是,这世间仅存的唯一一个,爱她的人。值班的护士告诉我,她的妈妈在 KTV 兼了两份工,其余的时间就守在病房里,睡在躺椅上。“你说这里像监狱,没错,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外面的世界更危险?”护士盯着我说,“你知道这女孩回家会碰上什么事吗?你知道她在学校碰过什么事吗?”

“究竟碰上什么事?”CJ 问我,“你跟小异怎么会断了联络?”“大概因为,他不再跟我说话了吧。”“他跟谁都不说话,不是吗?”“是我自己的问题吧,”我说,“我没有能力让他开口跟我说话,觉得他不但拒绝了别人,也拒绝了我。”

因为太相信语言的分量,我无法跟那个“不与我说话的小异”和平共处。离开了语言,我不知道如何跟 他“在一起”,也不再确定他是谁了。我们毕竟不是爱人,无法在语言之外重建亲密感。仿佛负气似地,我怪他放弃自己,也放弃了我,放弃“我们”,愈来愈少去医院探望,直到一天扑了个空,护士站的小姐告诉我,他已经办了离院手续,被父母送出国了。

大学毕业之后,我把年轻的日子折进年岁,叠起来,就像把旧衣服一件一件折起来,收进抽屉,不再穿上,也舍不得丢弃。找工作,换工作,交朋友,换同事,适应成人生活。

“适应”是一再流失的过程。我们分泌鼻水,适应温度。流出经血(那是小异何其渴望的、成为女人的 证据啊),适应体内的潮汐。在异乡的冷空气中冒出鼻血,适应湿度。在生病的时候流鼻涕、咳出带着血丝的痰。流眼泪,适应粉尘。流更多的眼泪,适应人、适应人际关系。不再像学生时代那般流出游戏的汗水,也不像父母那般挥汗讨生活,我在开了空调的办公室里,流很少的汗,分泌很多的唾液,讲话,讲话,讲话。我一再预见(由于害怕而一再预见)小异终将成为一具遗体,仿佛这是与他重逢的唯一方式。

于今,我站在这栋“石头房子”里,望着小异的照片,激动得发抖。

是大蓝给我报的信。他到西安出差,得了两天空当,在一份杂志里发现了这栋美丽的房子,驱车来到蓝田,这个名叫玉山的小镇。大蓝在电话里说,“这房子另有一个名字,叫做‘父亲宅’,我是被它的孤高吸引来的,它就那样孤伶伶地盘在一座小小的山顶上,像一个不被了解的人⋯⋯”大蓝在电话那头顿了顿,说,“就 像我爸。”大蓝的父亲破产了,四栋房子全都抵押给银行,再向银行租下其中一户,开起佛教道场。

“这栋房子没有我们俗称的大门,”大蓝说,“它的门是三大片、整整三大片可以摺成六页的扇页,像屏风一样,竹藤编的,非常细致的手工,却又高得惊人,就连NBA球员也碰不到顶,你可以想见这里的光线,在门户大开的时候会是多么透亮,但是当它决定把自己关起来的时候,却又无比阴暗……”然而它终究是温柔的,大蓝说,这里的室内地板全是藤编的,就连墙壁与阶梯,也摸得到竹藤的呼吸。

大蓝闯进“父亲宅”那天,那里正举办摄影展。我在大蓝之后火速赶到,是因为眼前这些,展出的照片之中,出现了一幅小异的肖像。他已经变成一个女人。

原来你在这里。原来。原来你在这里。我想起《麦田捕手》,那个逃家的十六岁少年,在圣诞节寒冷的纽约街头徘徊,深怕自己会在下一个街口,下一个转弯处,就地消失、陷落。他向死去的弟弟呼救,“求求 你帮助我,不要让我消失,求求你,让我不要消失。”我不知道 Holden 的弟弟是怎么死的,疾病?意外?还 是自杀?我只知道小说最终,Holden 住在疗养院里,以患者的身份说出这个故事。问题是后来呢?Holden 后来去了哪里?还有白兰琪,白兰琪后来去了哪里?《欲望街车》剧终,白兰琪盛装打扮,以为要参加派对, 被医师假扮的绅士骗进疗养院,后来她出院了吗?治疗何时终结?矫正如何收止?

当中央公园的湖面结冰,纽约的鸭子都去了哪里?当世界冷硬到让人活不下去,那些人去了哪里?那些,失踪的人。没有工作,没有声音,没有作为(假如他曾经拥有一点名气),没有人打电话或写信过来,无人探视, 生死未明,却也还没有宣告死亡,掩埋入土。但是小异还在,在一幅微笑的相片之中,幸存着,长出全新的 皮肤、全新的头发,轻盈地怀抱着一对,全新的乳房。

我再也忍不住了,顾不得身边来来去去的观众,正大光明哭了起来。一个陌生女子轻轻滑过我身边,说,“这房子,这么软,是个适合哭泣的好地方啊。”我对她笑了笑,躲进展厅转角的一间卧室,卧室里摆着一只 古董木箱,盖子上的铜锁已经卸下,我伸手碰了碰,想看看箱子里的世界,却怎么也揭不开、掀不动。我不敢强行打开箱子,害怕弄坏它,也害怕被它弄伤,转身见到一张床,放掉全身的力气躺下来,继续哭,让眼 泪静静说出它想跟我说的话。

小异的肖像底下,写着这样一段人物自述 :

我是个 MTF,male to female,两年前,我在一节地铁车厢里突然哭了起来,当时我还没动手术,身处变性的中途。坐在我隔壁的男人悠悠低着头,对着我传来一句,“我知道你在干什么⋯⋯”这个有点年纪的男人,以粗犷的闽南语继续对我说,“不要怕,走下去,别让他们否定你。”我的家人骂我自私,说追求自我也要有个限度,反倒是那个陌生人、那个“台客欧吉桑*”懂得,变性对我而言不是任性的自残,而是生死攸关。

我把眼睛贴在照片上,端详小异身后的街景,发现拍摄的地点就在台北。原来她一直都在,与我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里面。我打开手机,拨给大蓝 :“怎样?很辣吧?”大蓝说,“小异完成她的‘变形记’啦。”“我倒觉得她看起来好端庄,好贤淑喔。”“起码,她可以教你化妆。”“她好像住在台北……”“嗯,我也注意到了。”“你 呢?你爸还好吗?”我问。“还可以吧。我家隔壁巷子,前天死了一个独居老人,我爸正帮他做法事呢。”“你 爸大概也正在经历他的‘变形记’吧。”“谁知道,他高兴就好……”

几秒钟的沉默过后,大蓝问我,“那个女人呢?”“哪个女人?”“行李箱里那个,变成尸块的女人……”“喔……我不知道案子破了没有,但是后来,警方观察到那只行李箱是全新的,从来没有用过的样子,查了货号,发现全台湾卖这款箱子的,只有‘大润发’一家,马上追查案发前的交易资料,果然就在除夕前两天, 即将收店的午夜时段,台中一家分店恰恰卖出一只同款的箱子,卖场调出录影带,逮到凶嫌的正面……”

我一边说着,一边看见屋外飘起雨来,晚风的夕阳中,“石头房子”的石头外墙,一点一滴变了颜色,仿佛要跳动起来。

*台客:台湾流行语,指来自台湾岛中南部、操台语口音、国语(普通话)不太标准的工农阶层。 欧吉桑:由日语演变而来的台语辞汇,意指中老年男性。

作者:胡淑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