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恩树
本报见习记者蒋皓

  自1997年担任公证员以来,吉林省四平市公证处副主任、二级公证员刘春红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时刻以“人民满意的公证员”标准要求自己,先后获得市年度先进工作者、省“人民满意公证员”、省“优秀公证员”等称号。
  在工作上,刘春红主动配合领导做好工作,做到补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严格要求自己,倾心履职尽责,满腔热情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以党员公证人的风采,不断为四平市的公证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刘春红热爱公证事业,不断开拓进取,主动与担保公司和企业联系开展反担保公证业务,四平市公证处办理反担保业务标的额居全省前列。近年来,她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加强理论研究,撰写的多篇论文在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得到业内人士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