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潘某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同行的吕某却叫人来顶替,欲帮助潘某逃避事故责任,被交警识破,潘某在被刑事处罚的同时,吕某也站在了被告席上。日前,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12月25日下午15时许,潘某饮酒后驾驶轿车,并搭载吕某从酒店离开,途经一十字路口,与行人章某发生碰撞,造成章某轻伤的交通事故。

肇事后,吕某叫潘某驾驶车辆离开现场,并由其在现场处理事故。章某家属向公安机关报案,吕某赶至医院处理事故。吕某明知潘某饮酒后驾驶车辆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情况下,叫来陈某顶替潘某为肇事驾驶员,并对交警谎称陈某为肇事驾驶员,被交警识破。

经对潘某酒精含量测试,潘某已达醉驾标准。后潘某以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吕某亦被以包庇罪提起公诉。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某知潘某饮酒后交通肇事已涉嫌犯罪,而指使他人顶替,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鉴于被告人吕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能当庭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遂依法对被告人吕某作出上述判决。(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 朱华民)

(原标题:酒后交通肇事 找人顶替终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