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新报》昨日报道了两起利用微信交友进行犯罪的案件。其一是30岁的呼和浩特市女子小丽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陈某某,两人见面后,陈某某将小丽强奸,而且还扬言送她当“小姐”。其二是发生在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镇,犯罪嫌疑人娄某两次通过微信聊天方式将女受害人约至宾馆见面后发生性关系,并趁受害人熟睡之机,盗走财物。两名犯罪嫌疑人目前都被警方抓获。

作为一款时效性很强的交友软件,时下微信广受热捧。据统计,至2013年3月3日,微信注册用户已过3亿。光从技术层面讲,微信体现出了“沟通无极限”的实用价值,足以让人叹服科技的发达。但置于现实,每一个使用者都应该有点警惕心,微信毕竟是把双刃剑。理由很简单,朋友好找,坏人也难防。可没有经过实际接触交往,你永远不知道手机对面是人还是“狼”。仅靠字幕上甜言蜜语的表象,就深信不疑引为知己,过于单纯。一旦见面,等待你的不一定是预料中的惊喜,可能是意外的伤害。在已经发生的许多案例中,微信就充当了信息平台,给坏人制造了可乘之机。这两起典型案件,就充分说明了微信交友的负面性。

摇一摇,找朋友作为沟通平台,微信是高速有效的,但人们在满足沟通渴望、排遣寂寞的同时,警惕之心一定不能放松,要清楚现实与理想之间定会存在落差。对于微信上的陌生朋友,多留点心眼,一旦遇人不淑后果很严重。交友可大方,见面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