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新交通法很严,少一个车牌车主根本不敢上路,他们肯定会给钱的。”俩“90后”为上网打游戏,打起了偷车牌的主意,然后向车主索要钱财。昨天上午,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东方今报记者 沈春梅 实习生 张毅 通讯员 王欣 若愚
【案发】俩年轻人盗车牌后索财
今年1月13日凌晨2点左右,郑州市伊河路与桐柏路交叉口附近,一辆灰色奇瑞牌越野车停在马路台阶上,车牌京A开头。
见四周无人,两名年轻人小杰和小成走上前去,小成在一旁放风,小杰使出蛮力,连拉带拽几下就把这辆车的前车牌掰了下来。随后,他们将一个手机号写在白纸上,夹在车前挡风玻璃上,然后消失在夜色中。
1月13日清早,车主赵先生准备开车上班,发现雨刷器下面有张小字条,前车牌也不见了!赵先生于是发短信给字条上的手机号,询问对方是不是偷了车牌,对方很快回复,承认偷了车牌,同时表明如想要回车牌须向一个账号上汇款200元。
“没有车牌不能上路,去北京补办又非常麻烦。”赵先生无奈只得“顺从”,汇款200元,然后被告知自己的前车牌被放在附近一家店铺的门面招牌上。
【被抓】沉溺网游缺钱走上歪道
200元钱来得这么容易,让小杰和小成十分兴奋。随后的两个晚上,他们故技重施,在不同地方盗窃7个外地车牌,共向车主索要钱财1300元。直到1月17日晚上,有车主报案,两人在网吧被抓。
小杰供述,2012年8月,他初中毕业后从博爱到郑州一家饭店打工,但因沉溺于网络游戏辞职。在网吧期间,他认识了同样爱打游戏的小成。
2013年1月的一天,一个办理假车牌、假证件的网络窗口引起了小杰的注意:“当时我俩身上都快没钱了,我就想要不去偷几个车牌,再找车主要些钱花?”小杰说,一个车主只要二三百元,“现在新交通法很严,少一个车牌车主根本不敢上路,咱们就偷外地的牌子,只偷一个,车主怕补办起来麻烦,肯定会给钱的。”
小成点头同意,两人随后购买了手机号、黑色记号笔等作案工具。
1月13日,两人第一次作案得手,更加印证了他们之前的想法:车主怕麻烦,而且少了车牌不敢上路。遗憾的是,直到两人被抓,车主赵先生的车牌因为放的位置太高,也没有取下来。
说法
先盗窃然后要钱 他俩犯了什么罪?
先盗窃车牌,然后向车主索要钱财,这俩年轻人犯了什么罪?盗窃罪、敲诈勒索,还是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
据了解,最初,小杰和小成因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检察机关批捕,但随后以盗窃罪被提起公诉。昨天上午,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1000元。
“如果车主报案时称车牌被盗,同时被索要钱财,警方会按照敲诈勒索罪立案。”本案主审法官石洋解释,本案车主报案时只说车牌被盗,并没有说被索要钱财的事。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被告人的供述不能定罪,因此本案不能定性为敲诈勒索罪。
石洋说,对盗窃车牌索要钱财的案件,各地法院判决不同,有的定性为盗窃罪,有的则定性为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石洋解释,所谓“国家机关证件”,即国家机关或有关部门制作并颁发的用以证明身份、经历或其他有关事项的证明文件,如结婚证、工作证、学生证、驾驶证等。他认为,车牌不属于“国家机关证件”。
石洋介绍,最高法院2009年发布的《刑事审判参考》中第582号案,是杨聪慧、马文明盗窃机动车号牌案,与本案相似,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对二人判刑。石洋认为,中国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最高法发布的案例具有指导作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考该指导案例,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对小杰和小成二人判刑。
链接
偷车牌勒索司机被判刑
据2012年2月羊城晚报报道,一个由“80后”“90后”组成的盗窃团伙,先后疯狂盗窃车牌30多宗勒索车主钱财。该团伙9人在2012年2月份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到2000元不等。
西安男子偷车牌 以敲诈勒索罪被判两年
据华商报2009年3月17日报道,当年3月16日,西安男子陈宏伟因偷车牌诈财被判两年刑,这是西安乃至全省首例因偷车牌被判刑的案件。
据法官透露:为遏制偷车牌牟利的不法行为,西安各级法院今后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只要连续作案敲诈金额超1000元就将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2008年3月23日到4月3日期间,陈宏伟和同伙小瑞(在逃)在西安连续作案18起,每次盗取车牌后,都留电话要求车主与他联系,赎回车牌,其中仅有4名受害人未给他们汇款,陈宏伟敲诈勒索钱财共计2400元。
2009年3月16日,西安市中院终审裁定,被告陈宏伟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先偷车牌再要钱 他们该定什么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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