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8月1日,加多宝方面在北京举行媒体沟通会,称其再次遭遇“诉中禁令”危机,并可能因此“直接损失超过10亿元”。
根据加多宝当天发布的“致社会各界的公开信”,“我们接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8月6日将就广药起诉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进行‘诉中禁令’听证会。”
加多宝方面称,若此次“诉中禁令”获得支持,将是广州中院继今年1月31日裁定其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语之后,向其做出的第二张“诉中禁令”裁定。
加多宝遭遇首次“诉中禁令”,恰逢春节销售旺季,“在全国的电视、报纸、杂志、网络、户外等媒体广告全部停播,给加多宝造成超过10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加多宝方面称,此次危机又逢年中销售旺季,若广州中院再次对加多宝实施“诉中禁令”,其直接经济损失预计仍将超过10亿元。
“诉中禁令”,又称诉中行为保全。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加多宝方面坚称,该案“诉中禁令”法律适用错误,且其广告语“是铁一般的事实”,“广药企图再次通过司法手段打击加多宝,掠夺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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