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推行大病医疗救助上半年4000余人次获救助

本报康县讯为切实帮助城乡病困群众缓解看病就医压力,康县积极推行民政大病医疗救助惠民政策,不断完善救助机制,及时修订完善了《农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和《城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并积极组织实施。救助过程中采用大病与常见病救助、住院与门诊救助、医前与医后救助等相结合的方法,规范救助程序,扩大施救范围。今年上半年,城市医疗救助4308人次40.1万元,其中包括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医保费8.574万元;救助农村大病患者597人361.16万元,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和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李正志)

作者:李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