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医科大学宿舍内,废旧电池回收箱内被扔置了许多垃圾。
太原市一处废旧电池存放点
被分离出的废旧电池 商报记者 牛利敏 摄
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10年以来,太原市废旧电池回收情况究竟如何?回收之后如何处理?8月19日、20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A 废旧电池为啥收?
电池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小到手电筒、电动玩具、家用电器、手机等,大到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虽然至今没有部门对电池的销售情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过相关统计,但对于电池的危害人们并不陌生。据了解,铅、汞、镉、砷、铬被国家划定为“重金属五毒”,而电池的组成物质离不开铅、汞、镉,危害也主要来自于这三种重金属。1节1号含汞废旧电池可使1平方米土地丧失农业利用价值;1粒纽扣电池可使600吨水受到污染。食用被汞污染的水产品,易产生甲基汞中毒、头晕、神经错乱、四肢麻木、记忆力减退、胎儿畸形等恶果,甚至导致人畜死亡。而彻底解决这一污染问题的唯一途径,就是对废旧电池进行回收并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B 回收数量少又少
2002年,隶属于太原市生活废弃物管理处的太原市废旧电池回收站成立。2011年机构改革时,回收站被撤销,但该管理处依旧坚持对全市的废旧电池进行回收。目前,全市累计设立各类废旧电池回收点1395个,效果却不太好,许多废旧电池回收箱被市民当作了垃圾箱。8月19日上午10时,记者走访新建南路59号山西医科大学宿舍、漪汾桥东力鸿大厦等处废旧电池回收点发现,回收箱内虽然有废旧电池,但也被人为地投放了食品包装袋、一次性木块、烟头等杂物。
随着该市分类垃圾试点工作的开展,废旧电池回收也有好的典型。8月19日11时许,在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社区办公室,刚刚装入编织袋和塑料袋的废旧电池被放在一个角落。社区工作人员李佳蓉说,自去年6月10日社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以来,居民们积极响应,主动将废旧电池投放到回收箱内。全社区11个院落2700多户人家,至今已主动回收约140公斤废旧电池。据了解,小店区下一步将逐步实现回收箱全覆盖。
太原市环保局核与危险废弃物管理处处长宋立说,即便现在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废旧电池回收量只能算是‘凤毛麟角’,仅仅是家用的小电池,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电瓶回收还处于空白。 C 自行回收令人忧
家用小电池得以有效回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电瓶的回收状况如何?8月20日,在老家经营汽车4S店的崔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店不是专门修理电瓶和马达的,所以更换电瓶的数量不多,一年下来可能就是百十来块。对于更换下来的电瓶,小的每块回收价为40元~50元,大的每块回收价为60元~70元,有人专门上门进行回收,也有收购废品的来收,他们收回去后大多数都是再次倒卖。
销售电动自行车已有七八年的王女士说,他们店一年约销售千余辆电动车,一组电瓶一般由4块电池组成,寿命为三四年,回收价格约为120元,也是有人上门回收。至于手机电池,太原市大南门的手机经销商梁姐说,十几年来,店里没有回收过手机电池,即便有人收,每块电池的回收价为3元~5元。
据了解,私人回收废旧电池后,多在一些无证小作坊对废旧电池进行翻新,翻新后的电瓶质量则无法保证。
随后,记者在省物资回收公司大东关分公司的仓库看到,数以百万计的普通一次性废旧电池被封存在107个1立方米的钢筋混凝土箱内,这些废旧电池多为家用小电池。据此不远处的另一处仓库内,63箱异型电池分类标号上架,处理状况仍为封存。太原市生活废弃物管理处处长刘原俊说,2002年至今,共回收废旧电池约130吨左右,但由于废旧电池无害化处置终端的空白,只能将其封存。 D 制度缺失需突破
据介绍,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颁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规定,应当承担废充电电池和废扣式电池回收责任的单位包括:电池制造商、进口商、使用电池产品的制造商、委托其他电池制造商生产使用自己所拥有商标电池的商家。回收后的电池应分类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工厂(设施),进行资源再生或无害化处理处置。宋立说,废旧电池回收率低的关键因素是法律法规的缺失。《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不具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电池生产商、进口商、销售商的回收责任没有得到落实、与销售网络平行的回收网络没有建立,导致废旧电池回收难以成规模,无害化终端处理也无从谈起。
采访将要结束时,记者了解到,太原市环保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电池产品登记目录管理制度》,拟协调、联合相关政府部门,通过把控电池产品的市场准入,建立起与销售网络平行的回收网络,强制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履行回收义务,切实提高废旧电池回收率,为无害化终端处理提供条件。商报记者 张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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